新收入准则下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优化策略

  摘要: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于民营软件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高合同收入会计处理质量,是保证民营软件企业在新时期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关键。本文首先对新收入准则对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主要影响进行了总结,其次对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研究,制定了符合民营软件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优化策略。

  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是影响民营软件企业利益的重要工作,在新收入准则实施过程中,民营软件企业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因此,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民营软件企业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进行改良策略的制定,是很多民营软件企业工作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新收入准则下对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主要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营软件企业会计处理工作的实施环境,只有对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妥善应对,才可以适应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新收入准则在实施过程中,打破了民营软件企业传统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民营软件企业需对合同条款、软件产品的交付、产品的验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合理研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操作流程,并保证在履约意识得以强化的情况下,提升合同收入会计处理能力,实现对交易价格的合理确认。从操作层面出发,制定符合新收入准则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方案,有利于软件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新收入准则下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很多企业对会计收入确认重视度不够,财务确认收入依据无法取得,导致会计结果与实际履约情况、准则严重背离。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软件产品的销售已普遍采用无实物形态的交付形式,完全是依据履约情况认定。但由于普遍商业履约行为规范度不够,民营软件企业多处于合同执行的弱势群体,造成大多数民营软件企业只干活,却得不到评价的现象。所以,依据开票时点,也就是货物交付客户,并在客户要求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有时客户要求提前开票,财务按发票确认了收入,造成提前确认收入;有时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却没有要求开票,造成了延迟收入确认,这也是民营企业在IPO 进程中最困难的部分。很多民营软件企业在 IPO 的进程中,领导虽然认识到收入确认的重要性,但在公司运营的执行层面,由于内、外部的各种情况又大打折扣,在 IPO 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反复修改、调整确认的问题。财务在进行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时,虽然进行了新收入准则的研究、探索改良,但对于业务运行实质和客户情况研究不到位,使取得收入确认依据不能覆盖、适用各种业务。有些业务虽取得了依据,却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标准,导致收入确认准确性大大降低,致使当期收入不能如实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

  (二)合同收入会计专业人员培训质量较差

  培训工作主要针对新收入准则,但对于收入确认准则的构成细节情况缺乏足够关注,未结合业务情况对会计专业人员培训策略进行有效构建。一些民营软件企业对合同收入会计在处理、判断细节过程中缺乏培训,未能结合会计专业人员的思维习惯,对合同和实际关联因素进行完整分析。也未能借鉴外部成功经验,对会计信息计量和披露所需条件进行总结,导致会计人员在参与培训活动后,仍无法应用新准则对收入确认进行有效的判断,难以推动会计确认相关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来实现对会计账务处理手段的创新优化。一些专业合同收入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对于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披露行为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对各类合同收入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导致账务处理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创新,难以提高会计收入处理水平,为账务处理方法的创新提供相应的支持。

  (三)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尚不完善

  在信息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会计报表内容无法进行有效的调整,要保证收入确认具备足够的准确度,需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提高报表的质量。在探索改良会计信息系统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合同节点的相关情况,对收入确认准则进行合理构建,按照业务执行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信息系统的改良方案,保证报表数据的作用得到凸显。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质量,但一些民营企业未能结合财务报表的使用情况,对收入和现金流的性质进行调整,导致会计信息系统无法在充分掌握基础会计信息的情况下,实现对会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也使得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无法在信息系统的帮助下得到改良。

  (四)合同收入会计相关法律的应用存在不足

  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对于法律因素的重要应用价值认知不足,合同条款不规范,履约义务不明确,资产、风险转移与报酬支付关系不清,导致收入确认的关键点无法得到明确,难以在资产的控制权实现有效转移的情况下提高合同收入确认管理质量,也使得法律的应用无法与收入准则相匹配。部分民营软件企业对于资产控制权的转移情况缺乏有效关注,未能对资产获取报酬的相关转移过程情况进行完整的研究,导致风险和报酬等因素的作用无法得到凸显,难以在法律因素的有效应用下,实现对资产的合理配置,难以为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良提供相应的支持,无法提高法律与收入准则的匹配质量。部分民营企业对于收入准则的构建和使用情况缺乏足够重视,缺乏对收入确认变更相关情况的分析,导致收入确认时点混乱,税费变更问题也难以得到精准判断,无法在合同收入准则变更的情况下实现对计税依据的调整,也使得法律因素所具备的突出应用价值难以得到显现,难以为民营软件企业提高综合收益提供帮助。

  (五)长期合同收入会计信息披露较差

  部分长期合同收入会计的信息披露较差,无法反应经营信息或不符合会计准则的,在报表上反应异常。一些民营软件企业在制定长期合同收入会计信息披露方案的过程中,对于会计记账的相关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生产经营性质工作细节的考察,未能对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完整全面的研究,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对影响经济活动质量的各方面因素得到明确,难以提高长期合同收入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部分民营软件企业对于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公平性和有序度的因素掌握不够充分,难以在长期合同收入确认的过程中,为民营软件企业全面提高合同收入会计处理质量提供帮助。

  (六)履约义务的确定、分配缺乏合理性

  目前,大多产品交付后履约义务在交付过程中,未能保证履约义务与新会计准则相符合。部分产品交付后未能取得客户的确认,只是单方面的交付和收入的确认,难以充分体现出新会计准则的指导性价值。一些民营软件企业在软件实施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履约义务的分配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长期合同收入计量属性的关注,未能对计量方法进行相应的调节,导致收入核算科目记录信息难以充分地反映业务的过程,无法在提高会计计量有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履约义务的实现。

  三、新收入准则下民营软件企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优化策略

  (一)规范、完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机制

  从操作层面出发,对合同处理机制进行改革探索,尤其要保证会计处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具备足够的可操作性,以此满足新会计准则对软件企业的要求。在充分理解准则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客户自身情况,从合同签订的源头入手,规范各类合同条款,明确合同中承诺的履行义务内容,规范转移商品名称、劳务内容和时间;明确控制权转移和履约义务执行进度的时间点;明确转让收入确认的时间点;从合同签订为后期收入确认提供准备依据。制定符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出库与销售合同对应的管理,从合同执行起点明确合同履约义务的开始时间。同时,强化业务人员重视对合同过程的跟踪,及时与客户确认合同进展情况,并根据合同约定取得客户反馈证明,控制合同执行过程风险的发生。对影响会计处理成效的各种因素加以分析,使各项行为可以得到有效优化,以便能够为财务会计提供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的业务证明,使民营软件企业可以在现有的会计工作行为得到精准判断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监督等机制的需要,并在交易实质得到充分明确的基础上,为合同收入会计确认、监督机制的调整提供相应的支持。同时,民营软件企业的监管层对于即时交付和长期合同、开发合同、服务合同的收入会计给予重视和理解,制定标准,把控收入确认时可能隐藏的风险点,有效应对会计核算、披露相关规定变化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结合实际经验加强对企业业务行为、财务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在合同收入会计处理规范机制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对业务层所遇到的各类挑战进行总结,尤其要对影响合同收入会计变化的各方面因素进行总结,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标准使收入确认以及收入计量行为可以得到相应的改良,为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管理水平提供相应的支持。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机制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对业务情况的职业判断和对会计核算、科目原则变化情况的应用,尤其要对业务行为有效性的因素进行分析,使业务监管力度可以得到相应的提升,以便能够在合同收入会计处理机制得到完善的同时,凸显新收入准则的重要指导性价值。

  (二)提高合同收入会计专业人员培训质量

  在对合同收入会计人员培训过程中,一定要从操作层面出发,制定适合会计专业人员的具体方案,使会计人员掌握具体的业务操作能力。软件企业要将确认收入作为首要工作内容,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并在会计准则的帮助下制定账务处理改革方案。结合行业和企业自身业务特点,尤其要对会计准则确认管理节点进行完整分析,根据会计信息计量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收入会计专业人员的具体培训方案,使会计人员可以充分掌握会计信息的判断标准,并保证收入确认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创新。在业务类型方面,民营软件企业的会计人员需要熟悉即期、长期合同的各项条款,熟悉一次性交付、升级、开发、服务等合同的特点,根据合同的特点和交易事项,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发挥自身的职业判断,来认定交易的经济实质。高度重视收入确认,加强对会计收入账务处理工作的研究,使合同收入会计的培训更加具有侧重和针对性,以此化解会计专业人员的工作困惑。培训方案设计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思维习惯的关注。尤其要对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因素进行完整的研究,结合会计交易结果的特点,制定培训工作的实施细则,使收入确认模式可以得到更加成熟的应用,以便在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素质培训水平的同时,为民营企业提高合同收入,提升会计处理工作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快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

  在制定会计信息系统的改良策略过程中,软件企业需要从操作层面出发,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需求的会计信息系统改良方案,使信息系统的应用价值可以得到更加完整的开发。软件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将收入确认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提高对各类型业务的区分水平,并对单项、整体履约义务进行详细分析,使收入核算方式得到进一步完善,以便能够在收入计量方式得到改良的情况下,实现对整体计量方式的调整创新,使软件企业的收入确认质量得到提升。民营企业在制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案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财务报告使用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影响收入确认规范程度的因素进行考察,使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得到相应的提升,以此凸显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应用价值。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要与新收入准则的要求相适应,同时要将业务流程与收入确认节点相结合,根据会计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会计信息披露管理的具体方案,并保证满足会计工作所需支撑条件。如民营软件企业需要交付充分记录、签收记录、验收记录,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产品分类、合同工期与类别、业主基本资料、合作单位基本资料、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的质保时间,以及对外保函情况、合同初始预算收入、预算成本以及合同预算调整记录等信息的建设。

  (四)提高合同收入会计相关法律的应用水平

  在民营软件企业制定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法律因素重要应用价值的关注,尤其要对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进行完整的分析,并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信息得到明确的情况下,确保收入确认水平得到提升,以便能够在资产控制权转移质量得到提升的情况下,凸显出法律因素的重要应用价值。民营软件企业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对资产获取方式的关注,尤其要对各类资产的所有权特征进行完整研究,使风险因素和报酬因素的相关影响力可以得到精准判断,保证在法律因素的应用过程中,实现对合同收入确认会计工作的优化处置。民营软件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提高对权利和义务等因素的关注,尤其要对收入确认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完整的分析,使符合资产管理相关需求的举措可以得到相应的完善,以便能够在收入准则实现有效维护的情况下,确保民营软件企业的计税依据得到调整,保证在法律因素的帮助下,为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帮助。

  (五)提高长期合同收入会计信息披露水平

  要根据合同收入会计处理的相关需要,对会计信息的披露方案进行创新,尤其要结合经济信息的特征,对会计记账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能够在生产经营活动细节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各类型会计信息的系统全面掌握,并在提高会计信息加工处理质量的基础上,确保长期合同收入会计信息实现更高水平的披露。民营软件企业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全面汇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满足利益相关者和投资者主体对利益的需求,使民营软件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得到切实加强。

  (六)提高履约义务的分配质量

  民营软件企业需要根据各种业务的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关标准以规范业务行为,从源头把控履约情况。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履约义务的调整方案,尤其要将计量方法创新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使收入确认的准确度以及可靠度可以得到相应的提升,并保证在提高经济利益流入确定性的基础上,保证履约义务实现更加合理的分配。

  四、结语

  目前,国内的民营企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对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的调整创新,可以使民营软件企业在新时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因此,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民营软件企业的合同收入会计处理工作进行改良策略的设计,对提高民营软件企业在新时期的总体发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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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陈利(1968—),女,回族,北京人,本科,中级,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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