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的灵感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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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01 19:59
任传印
李叔同皈佛而为弘一,在当时以至今日,都是能引起人们谈论或思考的话题。他的学生丰子恺1948年曾发表演讲《我与弘一法师》,提出“三层楼”之说,被后人广为征引。笔者以为,丰氏会通艺术与宗教的思路固然深刻中肯,但对于解释李叔同皈佛似仍不够“内在”与“真切”。系统查阅和梳理弘一的文字,会发现:宗教意义上的“灵感”,才是李叔同出家与虔心修佛的重要内驱力。
佛家之灵感,亦可称感应、灵应、灵验,可理解为信众与佛菩萨之间此动彼应的相互关系。作为人与“佛性”之间富有具身性乃至神秘性的“对话”,灵感属于宗教体验范畴,且为其中的核心内容。段德智认为,宗教体验是整个宗教意识的基础。威廉·詹姆斯说,没有个人的宗教经验,就不可能有制度性宗教,例如没有释迦在菩提树下的彻悟体验,就不可能有佛教。回溯两千多年的中国佛教史,对灵感的述说不胜枚举,慧皎、道宣、赞宁、如惺等撰述的僧传设有“神异”“感通”之门,关于菩萨、弥陀或大乘经典的灵感事迹在民间有各种传说。应该说,弘一的灵感述说呼应并汇入上述传统,这里有他的“真实”与“惊奇”,有他的修学、反思、判断与解释,也伴随着某些“激情”,值得梳理与探讨。
首先,李叔同的出家与灵感直接相关,其传奇色彩亦可谓由此而来。“虎跑断食”是李叔同出家的关键事件,《断食日志》多次记述李叔同与“神”的“互动”。关于断食之抉择,李叔同记曰:“十一月廿二日,决定断食,祷诸大神之前,神诏断食,故决定之。”整个断食包括前期五日、正期七日、后期六日。前期第二日,李叔同夜梦做升高跳越运动,腾空飞行,足不履地,灵捷异常,醒来自云至为可异。前期第五日,李叔同记曰:“本定于后日起断食,改自明日起断食,奉神诏也。”正期第一日,梦见自己变为丰颜少年。第六日,李叔同记曰:“是晚感谢神恩,誓必皈依。”此外,在正期阶段,李叔同多次提及“心目豁爽”“头脑爽快”,近乎高峰体验。1936年,弘一口述《我在西湖出家的经过》一文,提到“虎跑断食”是出家的近因,但未具陈其灵感体验,只是说“住了半个多月,但心里却十分地愉快”,年假的时候继续住在虎跑,感觉更有兴味。李叔同的同事兼好友夏丏尊在《弘一法师之出家》亦有记述:李叔同断食顺利,身心轻快;断食回来后,曾访马一浮先生;年假时又去虎跑。夏丏尊回忆,李叔同断食回校时,只看理学和道家著作,未谈到佛学,其皈佛是从二入虎跑开始。综上分析,李叔同之断食固然抱有治愈神经衰弱的功利性动机,但同时也伴随异于日常经验的灵感体验,从他对灵感的体认与判断来看,主要是惊奇与悦纳,甚至暗含期待。“神诏断食”说明“神”对李叔同有所“言语”,断食的高峰体验继续加强和确认“言语”的真实性与威权性。金梅考证,这里的“神”来自一神教“天理教”,而非“佛”,笔者赞同此论。安伦说,诸多宗教信仰都可视为对终极神圣的表达,只是方式不同。《金刚经》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因此,不同宗教之间可以有“信息”的流动,李叔同断食期间的灵感虽与佛家不甚相关,但可启示和导引其悟入佛门。反向推演,没有上述灵感与体悟,可能就谈不上断食的成功,也不可能有后来的弘一。
其次,在剃度以后的修行历程中,弘一亦多次述说其灵感。1922年,弘一致信侄子李圣章,记出家前后,“始终安顺,未值障缘,诚佛菩萨之慈力加被也”。1926年,弘一自述在杭州乡间某小寺过夏,照例持诵地藏菩萨名号,入夜,有贼盗至寺劫掠,唯在弘一所居之室拨门不得,弘一视此为地藏菩萨之灵感。1928年,他致信丰子恺,谈及为《护生画集》作诗之事:“初作时,稍觉吃力。以后即妙思泉涌,信手挥写,即可成就。其中颇有可观之作。是诚佛菩萨慈力冥加,匪可思议者矣。”1931年,弘一致信好友胡宅梵,赞叹《地藏菩萨本愿经白话解》撰述完成,地藏圣像同日寄到,认为这种契合“是实不可思议之感应”。同年,弘一挂单于上虞法界寺,再次致信胡宅梵,自述心未安宁,颇思他往,认为“此或是佛菩萨感应”,但语不确凿。而且,他决定前往五磊寺的时间,恰与胡宅梵邀其赴五磊寺之时间不谋而合。弘一认为这是“因缘巧值,诚不可思议也”。同年,仍是致信胡宅梵,弘一记述收到名香一包,而次日适逢观世音菩萨圣辰,“因缘可谓奇巧”。1933年,广洽法师请弘一写经,弘一自述曾梦见《金刚经》灿然,此后又梦见有人请写《金刚经》,遂抱病书之,而成传世精品。同年,弘一述其移居厦门妙释禅寺,夜梦自己为少年身,闻有人唱诵《华严经·贤首品》偈句,音节激楚,感人甚深,见歌者为长髯老人,其席地而坐,座前置纸,若写《华严经》名。倏尔梦醒,弘一连夜书《华严经》偈句。综上,弘一的灵感表现为有人格神色彩的佛力护佑,以及心性状态、巧合、奇梦等,考诸佛史上的灵感记述与太虚、倓虚等时贤的经历,上述内容在教内有普遍性。
除亲历之事迹,弘一还宣说佛家灵感之理,殷切郑重,不遗余力。1933年,弘一在厦门万寿岩讲《地藏菩萨之灵感》,述说修持地藏法门所得之二十八种利益,并结合自身经历以证实。1935年,弘一于万寿岩讲《净宗问辨》,述说弥陀法门之现实利益,以当时之灵感事例证之。同年,弘一在泉州惠安普莲堂讲《观音菩萨灵感》。1937年,弘一在厦门南普陀寺佛教养正院为学僧讲《南闽十年之梦影》,谈到僧人教育问题,弘一认为须深信佛教的基本原则,即善恶因果报应之理与佛菩萨的灵感,否则无做佛徒之资格。弘一自陈,自己年近六十,出家有二十年,但仍喜看记载因果与灵感之书。1938年,弘一在泉州清尘堂讲《药师如来法门略录》,说明中土《药师经》之译本与修法,指出其灵感事迹甚多,并以当时泉州承天寺觉圆法师之事例验之。同年,弘一于泉州开元寺讲《劝念佛菩萨求生西方》,劝诸君深信净土法门,如恳切而修,则易获感应,并以战时泉州之安然为佐证。1939年,弘一在泉州晋江朵莲寺讲《读诵〈华严经〉之灵感事迹》;在同莲寺,讲《净土法门之殊胜》;在温陵养老院,讲《地藏菩萨之灵感事迹》。此外,弘一还撰《庖人陈阿林往生传》《崔母往生传》《蒋妙修优婆夷往生传》《厦门万寿岩瑞山禅师生西传》《心灿禅师往生传》《本妙法师往生传》《立钧童子生西事略》《题许宣平所获观音面像写本》《庄闲女居士手书〈法华经〉序》《福州怡山长庆寺修放生园池记》《南山道宣律师年谱》《见月律师年谱》《灵芝律师年谱》《蕅益大师年谱》等,所记或为当时之佛徒,或为古代高僧,述其灵感事迹,涉及弥陀、观音、法华、奇梦、示寂、转世等,其中较多的是往生西方净土。总之,弘一的灵感宣说涉及多个宗派、法门与多方面内容,既有普遍性,亦有丰富性。
与直接宣说同步,弘一亦热心寄赠灵感之书给相关人士,可视为间接述说。例如,1937年,李芳远归信佛法,弘一致信表达庆喜,邮寄佛书,其中有《皆大欢喜》一册,该书旨在说近时灵感之事。1939年,弘一致信在家弟子刘绵松,寄送佛书,内含《地藏菩萨灵感录》一册,《皆大欢喜》二册,皆为灵感之书。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佛家是以了生死、出轮回、脱迷误为目标,故临终去向极为重要。弘一归心弥陀净土,对此极为系心,多次嘱咐后事。1942年10月10日下午六时,病中的弘一在用过的稿笺背面写下“悲欣交集”四字,左下标“见观经”,是为绝笔;13日晚八时,弘一安详示寂。对弘一绝笔之意义,后人颇费思量,众说纷纭。有学人以为,弘一亲见西方极乐殊胜之境,解脱现前,正果修得,故欣然起行,同时对此世界流露悲悯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弘一之绝笔亦在述说灵感,其为此生信仰选择与人生实验成功之见证,为最有价值之灵感,那便是:瑞相现前,佛来接引。
维特根斯坦说:“对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弘一述说的灵感,便属难言之事。它们相对超出了日常生活经验,且缺乏足够的语词来指称,在诉诸表达时,便会形成“私有语言”与独特的语境。弘一之语境即佛家之心境,这使得作者的言诠、读者的语境切入及语词理解都存在困难,故弘一的灵感述说肯定只是其全部灵感阅历的一部分。即便如此,综观以上史料,仍然可以说:诸多灵感,如茫茫暗夜中频频出现的火光,照亮着弘一的佛性之旅,也燃烧着他的身与命,在宇宙深处,融入他所信仰的光明。值得思考的是,既然弘一深谙中国文学的言意之辨,也多次谈及佛家灵感之“不可思议”,为何又反复述说灵感?
弘一此举至少有三方面的关切。一是自我确认。杨正润指出,日记作为实用文体,有多种目的指向,它可以是对人生的盘点与思考,是作者发现自我、发展人格的忠实记录。弘一的《断食日志》《泉州弘法记》《惠安弘法日志》的灵感述说近乎此类。特别是《断食日志》,是“人神对话”的初始记录,面对前所未见的灵感体验,李叔同尝试在新的意义上发现自我、确认自我,拓展人生意义,述说灵感之字里行间流露着惊奇、欣喜、谨慎、积极探索等多种心理,呈现出初识灵感者的复杂与真实。二是强化修证。对弘一而言,以灵感为核心的宗教体验既是修证的内容,也是其结果。灵感或启示是宗教的源头,但正如安伦所说,它们往往产生于异象、神迹、梦中等非寻常性场合,难以与幻觉、错觉乃至南柯一梦断然区别,如不加甄别与验证,误入歧途,便会招致严重后果。作为受过新式教育、学养深厚的反思型佛徒,弘一对自身的灵感有较强的审辨意识,述说灵感的过程,既是将自己的灵感进行历时性比较互证,也将之与教内他人之灵感做出比对,从弘一不断出现且频次渐增的灵感述说来看,其反思与验证的结果应该是正向的,因此直接推动和完善了他对佛法的体会。既然灵感可让弘一真切直观地体知佛法,强化信仰意义上的主体性,坚固信心,那么在有些述说中,弘一流露出急切认同或捕捉灵感之心理,也就可以理解了。在信仰的天空下,谁不渴望看到“神性”的光芒,让无上醍醐灌注灵府?即便如此,弘一仍保持着他的审慎与理性,例如致信胡宅梵时,他说“此或是佛菩萨感应”,“或是”精准地呈现了弘一“在路上”的自持与分寸感,并未陷入迷狂。可以说,在佛性的修证之路上,如方法得当,走得越深广,灵感会越丰富,主体的感受力与验证力也会越强。三是菩提之心。佛法以菩提心为主,修行者要抱持大悲,利益众生。发菩提心是应然之事,也是行者的实际修养。如果说初出家的弘一仍需通过新的灵感确证信仰、体认法味,那么后来,随着不断的甄别验证,弘一信心日增,其灵感述说便是与他人分享,以此弘扬佛法,利益众生,这在相关演讲与赠书中尤为显豁。
弘一与灵感相随,完成了人生之旅。鱼儿游向大海深处,那些光与影,似乎都在时代的浪潮中沉落。不过,考察弘一的灵感述说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为弘一研究凸显灵感方面的史迹。学界对弘一的研究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不过,就笔者所及,无论是长篇的传记还是单篇文章,未见对灵感的深入开掘与探讨。然而,灵感或启示是宗教的来源,也是弘一出家与修佛的“内在指令”,后人只有充分尊重和重视这份史实,见树木,见森林,才可能回到现场,与真实丰富的弘一实现深度对话。
二是为人文事业提供资源与镜鉴。安伦认为,科学是对终极神圣之有形物质方面或自然领域的探索,宗教是对终极神圣之无形精神方面或超自然领域的认知,两者皆有其历史性与自足性。今日之宗教属于人文领域,人文的目标是倾听人、理解人、研究人,特别是人的心灵世界。但迄今为止,如张楚廷所说,人仍是很神秘、很玄乎的,而且是变化的。笔者以为,宗教信仰中的灵感与艺术活动中的美感相似,都是主体依身心体验对意义的“证明”,是比较主观的、个体化的,且有不同程度的“神秘”色彩,无法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做出解释或判断。但现代人在张扬科学的同时,并未摒弃文学生活,而是各行其道,各美其美。就像人们在文学创作或接受中会有某些高峰体验,如狂欢陶醉、涕泪悲泣、涵泳低回,宗教之灵感是人在对“神”这样的终极性“文本”之开显与接受中获得的某些特殊启示。对缺乏文艺禀赋的人而言,文学审美之人的感受可能是令人讶异或可笑的;但对踏入文学门径之人,审美体验既非乖僻,亦非罪过,它是审美活动中的普遍经验,而且在此基础上,人们会对某些“意义”形成共识,积淀了崇高、优美、中和等审美价值,以此提升和完善人性。对宗教灵感,人们亦可做类似的理解。
既然人是神秘的、待研究的,既然“文学是人学”,有助于发现人、了解人、关心人,既然灵感与美感相似,那么,弘一的灵感述说亦可为人文事业之参照。而且,弘一在文艺与佛学两方面皆有建树,其灵感述说的现代转换价值可能更高。例如,弘一将为《护生画集》作诗之际的灵感视为佛力加被。从唯识学来说,佛性可被理解为阿赖耶识的清净面;威廉·詹姆斯指出,宗教灵感与阈下意识领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创意写作心理学认为,无意识对创作的支援很重要。阿赖耶识、阈下意识、无意识存在某些对应,因此它们的对话有利于佛学的现代转换与创作心理研究。总之,弘一的灵感述说是真实之阅历、心灵之体验、命运之密码,只有充分地尊重、开掘、审视,才能不断接近弘一,亦可不断开显人的“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