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监管,食品安全,国外,借鉴
  • 发布时间:2011-05-26 13:14
  并非外国的月亮更圆,只是当一个国家诸如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的时候,不妨学习借鉴一下国外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全程监控

  “从农田到餐桌”,监管覆盖全过程,是目前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997年,克林顿政府提出了一项食品安全起始计划,联邦各部门通力合作,制定了名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报告,其核心就是食品安全全程管制系统。它要求生产商全面分析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制定检测的关键控制点,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并详细保留相关记录。这个系统最早是美国航天局用来保证航天员食品安全制定的,后来逐渐覆盖到水产品、肉类、果汁等各类食品生产环节。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比较分散,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面监管,各级监管机构大多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到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蹲点”检查。在美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料采集、生产、流通等都要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专门的办公室,接受监督和检查。比如,肉制品,饲养场、加工厂都有政府派驻的检查官,在产品出厂前都要经过检查官检验,并在包装盒子上贴上检查官签发的合格证,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为了防止常驻检查官因私交渎职,美国政府规定常驻检查官必须每半年换一次。

  不过,近年来美国这种监管体系逐渐暴露出监管效率低、部门协调难等诸多问题。奥巴马上台以来,一直在谋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改革。今年1月份,奥巴马正式签署《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受到各界一致好评。该法对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可以说是过去70多年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其重中之重在于授予美国负责大部分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机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更大的监管权力,包括一些立法权、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等。

  另外,美国还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国家细菌DNA图谱资料库,进行细菌DNA图谱与病人或食物的对比。此举可以在疾病暴发时更快地完成检测工作,进行疾病原因判定,加速防治工作的进行。

  食品“身份证”

  欧洲几乎是国际上公认对食品安全要求最严格的地区,但是,“疯牛病”牛肉、李斯特杆菌肉制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为此,欧盟实施“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除了强化各生产环节的监管外,还特别强调产品在所有食物链环节中的可溯性,以便消费者获取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理。

  2002年,欧盟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并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如今,给动物带“身份证”,给食品“打标签”的做法在欧盟随处可见。

  在德国的超市里,随意拿起一个鸡蛋,都可以在上面看到一行红色编码,这个编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代表了这个鸡蛋的母鸡饲养方式、鸡蛋出产国以及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和鸡舍或鸡笼编号。

  事实证明,欧盟的这种食品溯源制度在防范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扩散方面效果显著。2010年底,在一次定期抽检中,德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二恶英,此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通过对毒鸡蛋的深入调查,德国相关机构顺藤摸瓜,很快就找到了问题的根源在于养鸡饲料,而罪魁祸首就是有毒饲料原料提供商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州的哈勒斯和延彻公司。正是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德国各地的数十家饲料企业。为了控制污染,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8000多只鸡。而从问题暴露到解决,德国政府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并且未出现一位真正受害消费者。

  目前,日本也在大力推广“食品溯源制度”,消费者不仅能够找到水果蔬菜等食品的常规信息,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甚至生产者的照片等更多信息。日本政府希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通过记录可以迅速找到原因,从而避免鱼目混珠、无从查找的现象出现。

  食品安全零容忍

  人们常说,“企业家道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这个瘦肉精、牛肉膏满天横飞的时代,显然企业家道德已经难以取信于民。经过“三聚氰胺”的惨痛教训,终于催生了“十倍赔偿”的规定,但从这项规定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十倍赔偿”仍无法弥补消费者的损失,更无法震慑不法商贩的投机心理。消费者急切希望可以以倾家荡产、锒铛入狱来严惩这些不法商贩。

  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法律惩罚和威慑力度,一直为国民所赞叹。有报道称,对于德国这次的毒鸡蛋事件中的肇事者,受损农场不仅拟提出数额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的民事赔偿,德国监察部门还对其提出了刑事诉讼,完全有可能让肇事者破产入狱。

  而与国内食品安全丑闻曝光,企业无奈道歉的一般做法不同,在国外,经常是企业担心被罚而选择自爆“家丑”,主动召回。2008年,法国婴幼儿乳品企业宝恰乐的一批婴幼儿防吐助消化奶粉被怀疑受到沙门氏菌污染,尽管最终检测分析报告还未公布,但是出于谨慎,该企业还是在第一时间宣布召回这一批次产品,并向公众坦承事件始末,提出相关处理措施。

  提及召回,就不能不提美国的召回制度。在美国,只要产品被发现有缺陷,就要召回。汽车如此,食品也如此。

  美国将需要召回的食品分为三级。第一级召回食品是可能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的食品,比如其中含有肉毒杆菌毒素或不知名的过敏源等;第二级是会造成暂时健康问题的危害较轻的食品;第三级则是不会危害健康的食品,比如贴错标签、瓶口未封紧等。美国法律规定,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时可以主动召回,或者在监管者发现问题时立刻“接受教诲”而召回。如有不从,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查封产品、企业倒闭……

  之前,美国的食品召回方式只有主动召回一种,鼓励企业诚信自律,勇于承认问题,在监管部门还没有下禁令时就发出产品召回令撤回自己产品,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但是1月份奥巴马的食品监管改革重点之一就是授予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强制召回权,该机构对所有问题食品都有权进行强制召回。据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机构统计,今年一季度美国发生的食品召回事件共103起。其中被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通报的召回就有7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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