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金融“暗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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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4-13 14:51
“温州金融环境较差,我基本不在温州做生意了。”抛下这句话后,方培林匆匆赶到温州永强机场飞往西安。说这句话时,他并不知道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改革综合区的消息。
他过往的经历促使他说出这样一番话。
作为曾经的中国第一家民间钱庄的掌门人,方培林坦承自己已经远离温州金融界,将大部分业务搬离温州。
与当年创办方兴钱庄时代相比,方培林认为,当年改革是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中央层面比较谨慎。后来倒过来了,中央政策大力支持的,到地方上有些走样。
第一家私人钱庄
时光倒回到1984年,32岁的方培林是江南医院职工,他在老家浙江苍南县钱库创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此举一鸣惊人,方培林顿时成为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
办方兴钱庄可谓费尽周折。改革开放数年后,温州的小商品经济开始逐渐发达起来,钱库成为温州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基地,包括副食品和百货在内的商品,覆盖温州市区、瑞安、平阳、闽北等广大地区。市场的兴起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作为商业重镇,钱库的民间借贷非常发达。
在熟读真理标准讨论后,方培林觉得中国将有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看到《温州日报》上写的一篇关于创办合作信用服务社的文章后,他产生了创办私人钱庄的念头。
方培林的设想得到时任钱库镇委书记黄德余的大力支持,当时方培林提出想办股份合作的金融服务社,采取董事长领导的经理负责制。黄德余认为,还是由方培林独自办好,免得股东意见不一。1984年9月25日,在领取镇工商所临时执照后,中国的第一家私人钱庄就这样诞生了。
“没有领导的开明思想和改革精神,就没有方兴钱庄。”方培林回忆说。
方兴钱庄的开业就处在风口浪尖,甚至一度被指责为“不劳而获”。甚至在政府内部,也形成截然不同的两类意见,一派认为,发展经济就需要方培林这样的融资者,另外一派坚决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行为,需要关闭。
小到镇政府,上到中央部门,各级领导对方兴钱庄的批示纷至沓来:“同意试办”、“先不试办”、“可适当发展民间信用”,甚至是“允许试验,下不为例”、“个人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私人钱庄应允许试办”、“继续试办”、“不能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等。
方培林告诉本刊记者,因为苍南县领导和温州市领导的鼎力支持,他的方兴钱庄才办了下来,这也坚定他办好钱庄的决心。
方兴钱庄也受到中央相关部门的支持。1985年夏天,当时的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联络室的一位处长风尘仆仆来到钱库,实地考察了方兴钱庄,并与方培林交流钱庄的日常经营工作,方培林的创举给这位处长留下深刻印象,他称赞方培林办的钱庄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是好事。临走时告诉方培林,如遇到麻烦可以到北京去找他。
“这明显是在抬高门槛”
1989年是方兴钱庄的转折年,方培林决定回笼资金。
在此之前,方培林的钱庄生意做得十分红火,他的钱庄早上吸收存款,在12点之前就将存款放出去,赚取息差。
在方培林开办钱庄几年后,温州的民间金融政策逐步放开,温州市区一些信用社和基金会纷纷成立。在“有水快流”的改革方针的指导下,一段时间体改委、经委、农办、工会、甚至乡镇等都可审批存贷机构,钱库类似的机构就有七八家,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期和“混战期”。
方培林审时度势后,决定停办钱庄,他停止存款,并逐步收回贷款,度过停办风险期后,全身而退,方兴钱庄自此关门歇业。
1991年,方培林举家迁居温州市区,在接下去的10多年时间内,方培林一直关注国家的金融政策变化,并从事股市投资和金融中介业务。
2006年,方培林注册担保公司,介入担保业务,平时工作主要是联系借贷双方,从中抽取佣金获利,仅起到融资中介作用,与之前可存可贷的钱庄相比差别很大。
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出台的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坊间认为,这是民间地下金融“转正”的最佳契机。作为中国首家私人钱庄主人,方培林再次萌发热情,希望能重新介入这一行业,他甚至开始筹集资金,准备政策出台后立即注册小额贷款公司。
作为温州民间金融最早的见证人之一,方培林说,从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适度发展民间信用”,到200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规范民间借贷,中国民间金融20年来,还没有太大的发展。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方培林说,2008年的浙江省小额贷款试点意见,让他有些信心不足。
方培林告诉本刊记者,浙江省把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者,从国家规定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缩小为企业法人,并把注册资金从国家规定的不低于5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温州又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必须是当地优质、龙头民营企业,注册资金从不低于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有的县市区甚至提高到2亿元。
“国家规定是自然人排第一,到浙江就变成只能企业法人,资金也从最初的500万,变成现在的1亿元,这明显是在抬高门槛。”方培林说。
“否则全国的钱都会跑到温州来”
在方培林看来,温州民间资本最为活跃的是个人之间的借贷,若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的发起运作模式,就难以引导一些私人开设的投资公司到正规的渠道上来。
2008年,曾有温州当地的投资公司老板戏言,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成为一次抢牌照的闹剧,大企业纷纷介入,不惜一切代价取得一张金融牌照,在注入资本金后,对小额贷款的业务却无法热衷。“这些企业都等着拿钱做房地产等高额投资,哪里有空来放贷。”
方培林认为,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是自然人,注册资金门槛低一些,就能有更多的公司可以注册,覆盖到农村基层。
“一个乡镇至少需要3家,小而分散,如毛细血管一样,才能满足基层的需要,发起人是自然人后,才有更多的动力去贴近农村和服务小企业,‘三农’和小企业的放贷是高风险低收益的,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和控制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是农民的自救系统,把这些小额贷款公司放在城区,本身就是不当。”方培林说。
在温州建小额贷款公司无望后,方培林开始到其他省市寻找机会。他发现,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都很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同,温州要求主发起人任董事长,股东人数不限;天津好一些,由股东选举产生,人数上有一定限制等。
温州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曾告诉本刊记者,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发起人和管理层的主要人员等,都要当地领导开会讨论决定,办小额贷款公司首先要求能平稳运作,别出资金上的事情,更不希望作为样板的小额贷款公司与社会上的集资事情有任何的瓜葛。
方培林曾多次建议,在温州进行公开的贷款利率市场化,这样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利率,存款的利率还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否则全国的钱都会跑到温州来,那其他地方政府肯定有意见。”
“到地方上有些走样了”
方兴钱庄对方培林来说,只是一个过去式,现在他的主要业务是做担保公司,主营的业务是“质押履约担保”,这也是他最早提出的金融融资手段。
据悉,一些地方政府对方培林的“质押履约担保”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希望他去当地发展业务,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质押履约担保”是方培林在2006年创办担保公司后想到的融资手法,当时方培林提出,要开展“房地产抵押履约担保”和“银行存单质押履约担保”业务。前者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按照正常的抵押率给予一定的贷款额度,如果该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要求提高房地产抵押率的,其增贷部分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的存单质押担保,担保公司与存单持有人和借款人三者再就利益关系签订协议;后者是指实际涉及差额部分的剩余担保贷款。
举例来说,如果一套价值1000万元的物业,在银行抵押获得600万元的最高限额贷款后,剩余的400万元可以作为质押履约担保。
方培林这样推荐他的新业务,“质押履约担保”嫁接了房产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的银行传统业务,满足借贷人的资金需求。这种担保方式,所有过程包括借和贷都在银行内实现,是比较正规的,可以让银行、借款人、存单持有人和担保公司四方受益。
熟悉《担保法》的方培林告诉本刊记者,现在国家政策支持有偿担保,他的担保公司在做“质押履约担保”过程中,完全依照《担保法》及国家金融法规操作,并无违法之处。
按照他的测算,目前银行抵押都是按照平均60%的额度来,剩下的40%市场,即便是一小块进入到质押履约担保领域,也将形成十分巨大的金融业务。
2006年,方培林的质押履约担保刚刚开展,就赢得市场的青睐,在温州,方培林的质押履约担保业务一度做到2亿的规模,成为一些温州的商业银行竞相追逐的对象,但是,他的业务也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当年7月,温州市银监分局曾发一份特急的通知,要求各支行、营业部、国际部将担保公司介绍的,第三者存单质押或第三者房产质押,而担保公司对该笔业务又不承担反担保的贷款情况,通过书面报告形式报总行风险管理部。
温州工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若贷款人办理质押履约担保业务后,物业的抵押额可能上升到80%到90%,若房价下跌的情况下,对银行的回款造成压力,加重银行的金融风险,尤其是在现在房价不稳定的情况下,银行是拒绝给客户办理质押履约担保业务的。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微博中表述,温州的金融改革从1980年10月苍南县金乡农村信用社实行存贷款浮动利率开始,到今天已经32年。这种基层自发的金融改革在现今已不适合。金融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将基层改革的积极性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以此推动金融改革深化,既可以解决金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又可以防范风险。
方培林对本刊记者说,“早年的改革是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中央层面比较谨慎,后来倒过来了,中央政策大力支持的,到地方上就有些走样了。”
《望东方周刊》记者黄柯杰 | 浙江温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