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山西侯马市北环路发生一起夺命两条的“离奇”交通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离奇之处在于:两辆肇事车在撞人后均逃逸,其中一辆竟然是法院的无牌警车。
究竟是什么人驾驶警车肇事?又为何在肇事后逃逸?
一辆警车呼啸而来从她身上轧过
3月27日晚上8时左右,山西侯马市北环东城村路口。东城村村民张美娜骑电动车带着婆婆解引弟回村,就在村口处横祸飞来---一辆无牌面包车将电动车撞倒。
距离现场20多米有一家小商店,听到巨大的撞击声,店主张丽君(化名)走出来一看究竟,“当时面包车撞了人就跑了,地上那个婆婆一直往媳妇那里爬,”张丽君回忆,“她是想去看看媳妇的状况。”
解引弟在地上爬了四五分钟,这时一辆警车呼啸而来从她身上轧过。“当时附近的学校放学,学生和路人都看到了,”张丽君说:“大家一看是警车就喊,停车!撞人了!可是警车没有停。”
8时05分,侯马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接到求救电话,急救中心医生彭引萍赶赴现场。“8时20分到现场,当时媳妇的瞳孔已经放大。”彭引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彭引萍说,当时距离张美娜10多米远的解引弟还活着。120救护车将解引弟拉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路上婆婆一直不停地问,媳妇怎么样,”彭引萍说:“当时,没有告诉她媳妇已经死了。”
8时32分,解引弟被抬进了急症室。初步诊断:创伤性休克、胸腔积液、肋骨骨折。9时45分,生命垂危的她被转到胸外科,经详细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创伤性休克、创伤性肺部损伤,“至少三根以上的前肋和后肋骨折,转入胸外科10多分钟解引弟就死亡了。”侯马市人民医院宣传科乔科长告诉本刊记者。
法院副院长自首
同样是在8点05分,侯马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也接到了报警电话。
魏国华是当天出警的民警之一,他告诉本刊记者:事发地点是侯马市北环路东城村路段。
“现场勘察有两名妇女躺在路上,肇事车辆逃逸”,魏国华说。很快,在距离事故现场500米左右的一条死胡同内面目全非的肇事灰色五菱面包车被找到,“当时,车里有一人趴在方向盘上,身上有很大的酒味,”魏国华回忆。
就在魏国华等人勘察现场的时候,有目击者举报,还有一辆车门上喷有“法院”两字的无牌照警车从解引弟身上轧过后逃逸。
当晚,侯马市交警大队开始对辖区及周边几个县的警车进行排查。侯马市交警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冯少卿告诉本刊:3月28日早晨侯马市交警队民警排查到曲沃县,当天下午,曲沃县法院副院长李保平自首。目前,肇事的桑塔纳警车正在鉴定中。据本刊记者调查,该肇事警车有牌照但未悬挂。
为什么李保平肇事后要逃逸?魏国华告诉本刊记者:“他(李保平)说,桑塔纳的视线不好,当天,以为是轧了从前方大车上掉下来的帆布卷,就没当回事。”
据悉:4月11日,侯马市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已将李保平逮捕。
是不是酒驾
解引弟的丈夫--- 64岁的周大爷不想再提起老伴和媳妇被轧死的事,他说:“事情都处理完了,不说啦,不说啦。”
周大爷告诉本刊记者:“法院这面处理完了,双方签订了协议,赔偿52万。”
东城村村主任张海生也向本刊证实:李保平的家人与周家签订了协议。
“村里和乡里(领导)出面处理,也就是说民事赔偿了以后不再追究人家(李保平)的刑事责任,”张海生说:“谈了好多次,曲沃法院一个姓王的副院长和李保平的家人一起来谈的这个事情。”
张海生说,村里和乡里的领导算是见证人,目前,李保平家人已经给了周家32万,还剩20万,“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他出来以后从工资里扣剩余的20万,协议就这么签的。”
“工资卡目前在我们手里,(李保平)一个月有3900元工资。4月17日签订的协议,4月19日埋的人。”张海生说。
当地政法系统一位知情人告诉本刊:3月27日,曲沃县法院副院长梁艳敏的儿子结婚。当天中午,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都喝了喜酒,其中就有李保平。当天晚上,梁艳敏为了答谢同僚准备了家宴,期间,李保平又饮了酒。“吃完饭,李保平要开法院警车回家,当时还有人问他‘用不用送你回家’,李保平说,没事。”知情人说。
对于知情人的说法,侯马市交警队事故中队冯少卿表示无奈:“第二天来投案,没办法查(酒驾)”。魏国华也告诉本刊:“他们单位(曲沃法院 )的同事说这个人平时不喝酒。”
2012年4月25日下午,本刊记者尝试联系曲沃法院,该院梁艳敏副院长以“需宣传部通知”为由谢绝采访。曲沃县委宣传部部长牛春平则告诉本刊记者:“这种事情宣传部不方便出面。”
据山西媒体报道:58岁的李保平在2003年曾因涉嫌枉法裁判案被临汾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望东方周刊》记者武刚 | 山西临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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