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爱的,不是同一个厦门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厦门,青岛,三亚
  • 发布时间:2012-05-30 09:30

  她其实没有那么好

  2006年的元宵节我踏上了去厦门的火车,只因为有一个朋友说:不如来厦门?

  17岁之后我就不停地变换城市生活,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走,而厦门是我待过最长的地方之一。火车到站,朋友来接我,车子沿着环岛路慢慢走,阴天,还下着雨,海是一种发灰的青蓝色,冷峻的色调,但依然很美。一阵又一阵的波浪涌上来,像俄罗斯画派的作品,线条冷硬,却有种说不出的秩序感。

  最初住在曾厝垵。那时的曾厝垵还只是个普通的小渔村,一幢四层楼的小别墅月租不过两千来块。村里要么是租整幢楼的鬼佬,要么是潦倒的艺术家、无业游民、诗人、歌手。鬼佬们喜欢在周末开party,潦倒的艺术家和无业游民们租一间小小的石屋不见天日地看DVD,房东们在路边摆上茶盘喝茶聊天……如果你经过某家院子时碰巧听到里面的歌声和谈话声,推门进去,主人会很热情地欢迎你。有时候你经过垃圾场,能捡到被人丢弃的画稿、吉他和用旧了的桌子,它们堆在塑料袋和烂菜叶之上,竟然也很有艺术感。

  朋友的男友是法国人。港口城市大概都如此,鬼佬密集度高。天晴的时候在海边晃悠,马路两边有好看的雕塑或者临海的玻璃小房子,他们骑着自行车跑着步,如果不说,有时候会产生身处欧洲的错觉。

  有海的城市总是更加好看一些,太阳出来,整个城市面目一新,是真正的碧海蓝天。但三亚太贵,青岛太大,厦门刚刚好。地图上的厦门就像一个小小的球,四面环海,只有一座桥连接了大陆,有一点俏皮,又有一点孤单。那个时候的环岛路上有很多雕塑,人很少,车也少。晚上我们常常提着几瓶啤酒和一些烧烤去海边玩,末了光着脚穿过马路回家,四周都静谧得像无人一般。

  厦门最初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些:啤酒、歌声,还有难以言喻的洒脱的、自由的、艺术的气息。而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对生活无所求,很容易快乐,也很容易爱上一个人。我在那里爱过一个唱歌的人,午夜我们在沙滩上喝酒唱歌,又醉又快乐,我们沿着海岸奔跑,大声地尖叫和笑。

  而如今曾厝垵已经成为中国客栈密度最高的地方之一,游客来厦门,几乎有八成都住在这里,另外两成则住在鼓浪屿,百度百科甚至有了“曾厝垵”的词条。这座城市仿佛一夜之间爆红,论坛上随处可见鼓浪屿的照片,“张三疯”成了全国最有名的奶茶店,几乎每个人都把“去厦门旅行”列到人生计划里。

  其实,厦门并没有那么好,但她的确过分美丽。

  冷不防就遇到有趣的人

  我在厦门认识的一位大叔很爱提起一个段子,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个人评价厦门道:“厦门好大啊,公交车都有三个站呢!”三个站分别是火车站、轮渡、厦大。

  这位大叔曾在厦大念书,毕业之后去了别处,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回到厦门,开了个酒庄,做葡萄酒生意。大叔很随意,酒会上人人都是衣香鬓影,只有他是T恤西裤,端着高脚杯在角落里喝。但大叔野心很大,他并不只是单纯地想卖酒,而是想做文化,于是到处给人普及葡萄酒常识,我对葡萄酒略懂的那一点皮毛就是从大叔那里听来的。

  跟深圳一样,厦门其实也是移民城市。那些在建设厦门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外地人。被喻为文化地标的“晓风书屋”的老板是漳州人,许多红馆子的老板都是台湾人,白鹭洲那一带的酒吧则是鬼佬最爱聚集的地方。往往跨年的时候最热闹,他们从2006年底喝到2007,不休不眠30多个小时,仿佛一场永不散去的筵席,七分醉,刚刚好。

  我在厦门第一份工作是在鼓浪屿的星级酒店做服务生,因为实在很想住那座被保护的文物宿舍。宿舍里至少挑高四米,顶上挂着大吊扇,天气热的时候吊扇忽悠忽悠地转着,有时候午夜梦回,犹如穿越到了另一个时代。

  那半年我把鼓浪屿彻底玩了个够,除了大德记浴场之外,鼓浪屿另有一个小浴场,没什么人去,我常常在那里看书,有一个老头儿常常在那里游泳。时间久了,便开始攀谈,老头儿的太太已经去世,儿女分别移民加邦和澳洲,老头儿在国外很想家,干脆就一个人搬了回来。他有一幢巨大的房子,墙上挂着的油画依稀可见当年的繁盛,老头儿悄悄跟我说:“嘘,其实我曾经是个海盗。”

  鼓浪屿周围的海域住着许多疍民,以船为家,捕鱼为生,世代如此。傍晚他们上岸兜售新鲜又便宜的海鲜,夜里则回到船上,海面上亮起了一盏盏小灯,是他们存在的证明。台风天,海浪巨大,连轮渡都停了,那些小船却还漂泊在岸的两边,有一种极为哀伤的乡愁。

  水手的家乡就是海,而飞鸟的家乡属于天,游客们永远在路上,冷不防就遇到有趣的人。

  这便是旅行的意义吧。

  浪漫的、不羁的时刻

  厦大在我心目中是跟北大难分伯仲的最漂亮高校,门外是山,后面是海,下课后年轻的学生们去海边恋爱与散步,是比海更好看的风景。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每天混在厦大周围,中午找地方吃饭,下午有时溜进厦大听几堂公开课,有时在操场上看男生打篮球。晚上呼朋引伴钻进酒吧听音乐、喝啤酒。“第六晚”曾是最著名的有演出的场所,逢到周末,总是可以碰到现场演出。厦大的、音乐学院的好看女生穿着长裙跟着音乐晃动身体,本身就已经是一道风景。有一次我去那里喝东西,看到一个瘦瘦的男生被一群人围着问什么问题。我忍不住凑进去,才知道那个男生第二天要开演唱会。他面前放着一叠演唱会门票,是跟一家网络公司搞活动,门票只送不卖。我忽然充满了兴趣,忍不住问那个歌手:“我来不及参与活动了,你可不可以送我一张门票?”

  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啊。”

  那个歌手叫林一峰,我在演出现场才第一次听他的歌,觉得非常好听。那时的厦门是一座充满诗意的城市,不是小资,文艺也还没有变成瘟疫,在这里你仿佛什么事、什么人都遇得到。

  周末的时候我跟我的歌手恋人乘船去漳州旅行,一本正经地策划要住在这里。一幢四层楼的房子租金才800块,码头上有很便宜的海鲜。他指着某个房间对我说:“以后这一间是我们的卧室,另外两间空着,如果吵架了我们就可以分开住。”

  也是这个人,分手的时候同我说:“我们心中应该充满大爱,而不是小爱。”

  我问:“什么是大爱?什么是小爱?”

  “大爱就是爱天地万物、爱众生,小爱就是只爱一个人,太狭隘了。”

  你瞧,我连失恋都能遇到这么无厘头的理由,这个世界真是没什么逻辑可言。若干年后我提起这次失恋,总是哭笑不得地说:“因为他爱天地万物,唯独不爱我。”但我依然记得他的小房间,里面堆满了CD和DVD,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乐器。二十岁的我和三十岁的他一起打鼓唱歌,好像嬉皮士一样不去想将来,也不需要有将来。

  好似在这里人人都不怎么靠谱,我一个朋友每月赚着1000块的工资却天天研究将来环球旅行的路线;有一个地产大亨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收购全国的大排档;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甚至看到过两辆保时捷迎面开来,在交错的瞬间停下,两个人从车窗内伸出脑袋,接了一个吻。

  那些浪漫的、不羁的时刻,像碎钻一样点缀着我的青春期。我们总是在年轻的时候遇到各种荒诞有趣的事。那些事情,因为只能在青春期做,所以显得格外珍贵。

  仿佛永远不会老去

  后来我离开厦门,但这些年里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回去度一个短暂的假,见见老友、看看海、散散步。如今的厦门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厦门了,鼓浪屿再也不敢上去,怕回不来;曾厝垵也不再是好去处,游客太多,人声鼎沸。她依然美丽,但失掉了那个安静而热情的灵魂;甚至某些热门的店铺也不再有空的位置,没办法再去……

  某年春节,一张鼓浪屿游客排队登船的照片红遍各大网络,那么小的岛,却要塞那么多人,当然会挤。每到红极便是灰,厦门的好名声在那一年开始散去,成为一个招人嘲笑的、一提就怕的地方。甚至有人开始泼厦门的冷水,试图去浇灭这一场大火。但我知道不会有用的,厦门就像一个美到令人生厌的尤物,再多的诋毁也无损她美丽的容颜。

  我只是庆幸我去得早,离开得也恰是时候,我有幸见到了她在爆发前的平静,见到了她原本秀美的模样,那个时候的她还未上妆,她安静,不华丽,却更令人惊艳。

  现在,文艺青年变得为了小众而小众,到最后厦门已经被称为“瘟疫青年之乡”。和另一个朋友聊起厦门,我说我喜欢这座城市,她很不屑地说:“你居然会喜欢厦门?”

  是,我喜欢厦门,但跟诸多游客喜欢的不是同一个厦门。我热爱的那个厦门,永远天很蓝,花开得灿烂,风很轻,云很淡,路上人不多,但大家都很快乐。我们都还很年轻,来得及去为爱而哭或为梦而哭,那么不羁又那么脆弱,仿佛永远不会老去。

  撰文_小短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