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光伏企业面临集体破产、政府急于救市的强大压力,2013年2月27日,国家电网继2012年10月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后,再次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给予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提供并网条件。与2012年发布的意见相比,新意见将并网对象扩大到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这就意味着,老百姓自家发的电也能卖给国家电网了。
传说中的自由电力市场真的要到来了?好事来得太突然,总会让人有点不敢相信。所以先不要高兴得太早,来看下意见中的这段文字:国家电网要“为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定、计量装置安装、并网验收调试、政府补助计量和结算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由电网企业承担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送出工程以及公共电网相关改造工程投资。”
这段话中提到国家电网要承担的费用可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有专家估计,仅考虑2015年底实现1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和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电源项目的规划目标,电网企业为此增加的工程建设成本就将超100亿元。
工程建设只是一方面,运维费用则更加难以估计。由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发电很不稳定,国家电网需要在相应的地区建设热旋转备用能源,即保持运行状态的火电厂,以备不时之需。旋转热备用能源作为光伏发电的特殊标配,也构成了光伏发电的一大笔开支。为了平衡光伏发电和火电厂发电的量,国家电网还需投资调度信息系统,根据传感器收集来的信息,不停地在光伏发电和火电厂发电之间切换用电,一旦整体电量过多或者不足,都可能造成电网故障甚至局部地区的电网瘫痪,对于信息系统稳定和高效的要求极高。
也就是说,推进分布式能源,需要国家电网做出大量的牺牲和细致的设备系统改造工作,虽然名义上,国家电网作为央企,有义务无条件支持国家政策,作出必要牺牲。但对于惯会坐地收钱的国家电网而言,利用其垄断地位赚钱才是王道,牺牲并不是自己的style,即便从公司内部的整个体制上看,义务改造工作也很难推行到地方上去。
国家电网的业务主要分为两大块:跨区域特高压输电和城市电网,大部分利润来自特高压输电业务。城市电网业务未来将脱离国家电网,成立一个单独的电网公司的消息也流传已久。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家电网在特高压输电网建设上突飞猛进、负债累累,而在城市智能电网改造方面积极性不高了。从上述原因看,在得不到利益的情况下,靠国家电网推进分布式能源,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那是不是能说一天不打破国家电网的垄断,就一天无法获得分布式能源的实质性进展?也不是。《国家电网报》也发表言论称:按照“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建成能够使电源开发商赚钱,因此规定接入系统工程费用由电源开发商承担。分布式电源改造成本和系统备用容量费用由全国电力客户分摊。
仔细分析这句话的潜台词,不难看出,国网公司除了希望将分布式发电的入网成本转嫁给电源开发商,还试图让民众为分布式发电买单——提高电价。所以我预测,在现行体制下,如果分布式能源出现了实质性推进,无论是企业用电、还是居民用电,电价都有可能会出现一个明显上扬的曲线。
本报记者 别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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