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是个大政治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环保,癌症村,毒霾
  • 发布时间:2013-04-23 12:58

  这个春天,四面八方都频频传来与环境恶化有关的坏消息。毒霾、癌症村、“猪漂流”、“鸭漂流”、蓝藻疯长的湖泊……不得不承认一个严酷的现实:中国的环境恶化警报已经到了临界点,国人对环境污染危机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其忍受力也已经到了临界点。

  双重临界点的信号,已传导到最高议政平台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就环境问题密集发出了“焦点声音”。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十八大历史性地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愿景,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要求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平心而论,生态环境问题在治国理政中的“权重”越来越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是个好消息。单就北京而言,自2008年奥运会以来,关停污染工厂、锅炉煤改气、限购控制汽车增长、油品升级等等一系列环境治理举措不断。今年3月28日,北京再次立下了3年整治大气污染的“军令状”。

  “治标”式的、局部的整治行动是必要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只是局部的行动难掩总体恶化之势,总体恶化趋势不得遏止,局部肯定难以好转。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与深层的发展方式、公共治理方式密切相关的总体性问题。

  总体性问题需要全局性、系统性治理。全局性、系统性治理环境问题,先必须意识到“环保问题”绝不只是“环保的问题”。政府环保部门、人大环保执法监督部门固然责无旁贷,但很多时候,环保部门无法消解一些地方政府放弃环保要求去追求短期利益和表面政绩的强烈冲动,无法解开“带毒GDP”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也无法扭转公众沉积多年自觉不自觉的、普遍化的淡漠环保的个体行为。

  这充分说明,环保已经是个“大政治”、“大社会”的问题。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对现行发展方式、公共治理方式、居民生活方式来一场彻底转变。

  对此,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就环境保护而言,至少需要确立以下几个原则:

  政府要承担起保护人民生存环境的责任。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就要倾听人民呼声,接受人民监督。今次全国两会,集中发出了“还我蓝天碧水”的呼声,各级政府必须勇于担当,在公共治理事项中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既要一笔一笔地还旧账,更要确保不欠新账。

  要依靠民众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一个地方的环境状况如何,当地民众最敏感也最有发言权。只有时时刻刻正视民众的合理要求,制度化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种竭泽而渔的行为才能受到遏制。

  要严格依法治理环境问题。我们发现,某些地方甚至袒护、纵容污染企业违法超标排放,开发、建设项目中环评走过场绝非个别现象,而一些地方政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式上马“三高”项目、转移污染产业的冲动依然未消。我们还发现,面对公众申请公开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土壤等环境数据,少数部门借“国家秘密”为由拒不公开。一些地方,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和官员,往往象征性罚款了事,多被从轻发落。这些都表明,依法治理环境,让环境执法硬起来,补课的任务现实、繁重而迫切。

  要促成全民的环保自觉。我们注意到,毒霾肆虐,汽车尾气是原因之一,可有车族谁舍得少开车呢;令人震惊的“猪漂流”是许多养殖户群体性“习惯”处理办法所致。我们也时常见到飞驰的车中随意抛出杂物、满大街的随手扔垃圾,人们还在过量地使用着各种洗涤液、清洁液。环保是每个个体的环保,没有个体的环保自觉,再强有力的政府行动也难臻完美,所谓“毁树容易种树难”。只有促成全民心系环保、处处环保、时时环保,才能有全社会的环保自觉。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考验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大挑战,关乎人民幸福,关乎可持续发展,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公平正义,甚至关乎中国的国际形象。

  我们期待,解决上升到“大政治”、“大社会”层面治理环境问题,刻不容缓。我们更期待,通过环保治理这把钥匙,彻底打开转变发展方式、改善公共治理、提升全民环保自觉的那扇大门。

  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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