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规事件有增无减。
2009年全年,监管部门共查处违规案件53起,较2008年的50起有所上升。其中,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为最主要的违规形式。但就处罚方式来看,仅有13家同时处于现金处罚,最高的仅500万元,其余均低于100万元。而公开谴责、公开警告等处罚方式则是使用最多的。
53家公司违规遭处罚
2009年全年,因违规而被监管部门查处的上市公司共有53家,较去年增加了3家,从而改变了近些年来违规公司数逐渐下降的趋势。
就违规类型来看,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是最主要的违规形式。其中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违规事件15起,占总违规数量比例的28%,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也是15起,占比28%,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的数量最多,达到20起,占比38%。
绩差公司违规比较普遍,在53起违规事件中,违规主体属于ST类公司的共19起,占A股所有ST类公司的比例达到13%。而非ST类公司违规主体占非ST类公司的比例仅为2%。
违规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医药生物、信息设备、交运设备、化工等行业,分别有4起、8起、3起、4起和8起。分析这些行业,多属于受益经济回暖,行业景气度明显提升的行业。但是,即使这样的行业,仍然在“孜孜不倦”的违规,实在令人费解。
处罚力度普遍较轻
就处罚力度来看,大部分都比较轻。总体来看,在53起违规事件中,仅有包括盐湖钾肥(000792.SZ)等13起违规事件有经济处罚,占比25%,总处罚金额仅为955万元,平均每起的处罚金额仅为73万元。其余的40起违规事件,多以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记入诚信记录等,有的甚至语焉不详地表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处罚力度较轻,使得中国的上市公司能以如此低的违规成本,获得远远高于违规成本的违规收益,近些年上市公司违规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以*ST夏新(600057.SH)为例,其在2009年存在以下三项违规事实,一是有2.8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未予以披露,二是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导致虚增利润1321万元,三是未足额计提返利报价导致虚增利润2756万元,二三两项合并,共虚增利润逾4000万元。相对于违规事实,处罚的情况就显得微不足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对夏新电子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以及警告处分。
比较之下,国外的一些处罚措施就显得比较有力。前些年轰动一时的安然事件就是一例。因为在对安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安达信身陷“欺骗及伪造账目”而被指控,一位资深的会计师被终身禁入,而安达信这家曾被称为“五大”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随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与之类似的还有美国世通公司的案例。2003年,美国第二大电信业公司——世界通信公司被指控通过制造假账、虚报盈利的手段欺骗投资者。该公司在丑闻曝光后不久便申请破产保护,并被美国联邦法院处于7.5亿美元的罚单。
需要补充的是,ST东盛(600771.SH)、ST金顶(600678.SH)、广汽长丰(600991.SH)和贵研铂业(600459.SH)4公司,在2009年里,违规次数竟然都达到了两次。其中贵研铂业前后两次被处罚时间相隔不到两个月。这些“违规爱好者”的违规类型也是集中在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方面。对于这种一段时间里多次违规的处罚,力度上是不是应该有所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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