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利益攸关者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6月17日在北京举行。国务院食安办、食药监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农业部、公安部、卫计委等多个部门负责人悉数到场,讨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目标非常明确:维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众矢之的,需要系统全面施治。对于当下食品安全问题丛生的原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的分析相当透彻:量大面广的消费总量,“小、散、乱、低”的产业基础,尚不规范的产销秩序,相对缺失的诚信环境,滞后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的监管能力等,是从整体上制约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复杂因素。

  食品安全涉及每个消费者,涉及食品生产的个体和企业,涉及产业结构,涉及监管系统,其治理则必然寄望于“社会共治”,靠个体和局部的力量显然难有实效。从3个月前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到年内即将完成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已到位。路径非常清晰: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但是,防治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更多的“众人拾柴”。

  我们必须明确,在食品安全的孤岛上,人人都是受害者,无人能置身事外。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主席马云讲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例子,他回忆小时候乡亲们在农村招待他时,会说“这个菜是给城里人吃的,这个菜是给自己家里人吃的”。言下之意是:给自己食用的是放心菜,卖给别人的则难说了。

  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如潍坊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再如瘦肉精事件中,养殖户们也区别对待:自己吃不喂药的猪,喂药的猪则进入市场。

  双重标准赫然存在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内销和出口之间。在如此泾渭分明的双重标准下,食品供应链中的个体和组织是否具备足够的责任和动机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换言之,这类“食品生产特权”是否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障碍?

  这几年,食品安全有关的专项打击、专项整治活动并不少见,但总体效果不尽如人意。如果将食品安全治理视作一场战争,取得胜利并非一城一池的得失,而是整个局面的掌控。如同游击战的专项整治只是战术性的小打小闹,真正取胜需要大规模兵力的长期作战。食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因此,食品安全治理是一场人民战争:每一个生产者、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监督者和治理者。

  食品安全问题本质上是社会信用问题。一个人自己吃的与给别人吃的不一样,一个企业出一次食品事故,一个权力部门出现一次腐败,就会被社会贴上“不诚信”的标签。如果这样的事情频繁出现,恐慌就会在整个社会出现蔓延,将导致社会整体信用的降低,导致更严重的越轨行为,以及最糟糕的恶性循环。

  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食品安全的系统工程中必须“两手硬”。一方面,重典治乱,让违法者无路可走,重建社会信用,改变食品行业失信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现状。另一方面,从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到消费者,务必各司其责。正如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所指出,实行社会共治,关键是落实各方责任。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树立质量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机制。政府要履行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科学监管制度。社会要强化监督责任,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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