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识别区:外国飞机来了,开火吗?

  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两国航空器在防空识别区交火的事件。而在1987年曾发生过日本战斗机向进入其领空的苏联战略轰炸机发射曳光弹进行警告的事件

  2013年11月23日,中国政府发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引发了个别国家的强烈反应。而此前由于日本将防空识别区划设至中国大陆附近,也引起了中国舆论的强烈不满。

  “入侵”、“击落”、“开战”……在外媒报道中,一些敏感词汇,忽然间围绕着“防空识别区”这一概念,冒出了火药味。

  喧嚣之下,到底什么是防空识别区?在那些已设立的防空识别区内到底发生过何种级别的冲突?

  《瞭望东方周刊》整理了相关军事文件、国际法以及历史资料,希望让读者对上述问题有所认识。

  事实上,各国划设防空识别区的情况、特别是对待进入本国防空识别区的外国航空器的态度,有极大区别。

  为何设立防空识别区?

  “防空识别区”的英文全称为“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这一概念指“对空中目标进行敌我识别,并测定其位置而划定的防空区域”。

  指导日本军民航空行动的《航空实用事典》则解释说,“在不明飞行器侵入领空前,有必要及早对其进行识别和拦截,为此必须设定一定的空域作为防空识别圈。”

  上世纪40年代,出于防护北美大陆免受日德偷袭的考虑,美国提出在东西海岸线建立对空监视网的设想。它并未实施,但成为防空识别区的源头。

  二战结束后,随着高空、高速飞机的发展,在不明飞机接近或进入领空后再进行警戒、侦察,已经很难遏制战略轰炸机带来的威胁,而后者很有可能携带核武器。

  于是,美国在50年代率先在最接近苏联的阿拉斯加设立了防空识别区。一旦苏联侦察机和轰炸机靠近白令海峡,美国战斗机就会升空监视。目前,美国根据《联邦航空条例》划设了四个防空识别区,即北美防空识别区、阿拉斯加防空识别区、关岛防空识别区和夏威夷防空识别区。

  事实上,最早的防空识别区是冷战中西方阵营的一种战术行为,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防空识别区。越南、印度等国家目前也设立了防空识别区。

  但在冷战结束、海洋纠纷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防空识别区的划设更多是一种扩展外部权益、维护海洋权益的战略选择。

  设立防空识别区合法吗?

  国际上目前没有禁止设立防空识别区的法律,也没有支持的法律。

  虽然对于设立防空识别区是否合法存在争议,但目前争论双方依据的基础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这部国际法是在1982年通过的。

  第58条属于第五章“专属经济区”,即“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益和义务”。

  它规定,外国船只和飞机享有在专属经济区内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但“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根据本公约行使其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指定的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

  据此,反对设立防空识别区的一方认为,它影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外国飞机在一国专属经济区内飞越的自由;支持一方则认为,将防空识别区公告后,它就属于“沿海国的权利”,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在勘探、开发之外的“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

  通常认为,一个主权国家在不影响其他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权的前提下,有权单方决定划设防空识别区,无需事先征得其他国家的同意。在实践中,防空识别区的划设也具有单方性。

  外国飞机飞入防空识别区后,如何处置?

  根据中国公布的《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在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而应对东海防空区可疑目标的规程尚未公布。

  按照日本《自卫队法》第84条规定,对于进入防空识别区乃至日本领空的可疑航空器,将按以下顺序采取措施:

  首先,空中自卫队雷达站向该飞行器发出国际紧急呼叫电波,申明自己的身份,同时用英语或对方国语言告知其“正接近日本领空”;

  其次,派遣战斗机紧急升空,接近并识别该航空器;

  第三,空中自卫队战机发出无线电警告,要求对方迅速变更飞行路线;

  第四,空中自卫队战机以摆动机翼的方式,向目标实施进一步警告,并用无线电再次警告,若对方不予理会,并继续侵入日本领空,空中自卫队战斗机第三次发出警告,要求对方听从指挥迫降;

  第五,空中自卫队战斗机用信号弹实施警告射击,一旦遭对方攻击,或日本国土、海上船舶遭袭,空中自卫队、海上自卫队的防空舰艇以及陆上自卫队的防空部队就会投入战斗。

  根据北美防空司令部发布的《防空识别区条例》,在未获得空管中心授权或通报飞行计划时,任何个人不得驾驶飞机进入或飞越防空识别区。任何未经授权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将按照敌军战机处理,派出战斗机对其进行拦截。即将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需要向空管中心通报无线电呼号、机型、数量及飞行计划等。

  “9·11”事件后,北美防空识别区开始监视国内的民航班机或轻型飞机。它下设了华盛顿特区等防空识别区,接近这些空域的民用航空器都将限制速度,比如距防空识别区边界45海里至25海里,时速限制为333公里至185公里。

  当航空器被美军战斗机拦截时,必须遵循其要求,否则可能被击落或迫降:首先,立即将无线电调至特定波段,并与空管中心取得联系;第二,根据美军战斗机做出的不同警示动作,服从战斗机飞行员下达的各项指令。

  因此可见,不同国家都要求进入防空识别区的飞行器接受其检查、监视。但对于不接受检查、监视的飞行器处理方式不同,而且对于防空识别区的警戒范围不同。

  虽有类似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各国依据实力对比,也会对外国飞机采取不同措施。比如美、日等国对于进入其防空识别区但不接受其检查、不应答、不通报飞行计划的俄罗斯战略轰炸机,一般只采取伴飞的策略。

  防空识别区如何划定?

  虽然目前防空识别区的法律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的部分,实践中也往往由领海基线向外延伸70~200海里,即专属经济区海域,但具体划设往往与专属经济区并不吻合,如加拿大的防空识别区达到250海里。

  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基础是一个国家的早期预警体系和防空预警实力,即当外国飞机进入防空识别区后可以被有效发现并被有效检查、监视。同时,该国战斗机等能够抵达防空识别区边缘乃至附近空域,实施驱逐、拦截、迫降等行动。

  在此基础上,防空识别区的划设还主要考虑不明飞行器接近领空的情况。如北美防空识别区的东、西两面较宽,南面较窄,北侧与加拿大接壤的空域未设防空识别区。在阿拉斯加、关岛、夏威夷三个防空识别区,都向俄罗斯、中国、朝鲜等国家方向进行了延伸。

  上世纪70年代中日建交时,日本政府为对华示好,曾将位于东海附近的防空识别区“内撤”了几海里,但很快就将钓鱼岛纳入其冲绳列岛的“防空识别圈”内。2010年6月,日本又将西南部那国岛的“防空识别圈”扩大至中国台湾东海岸一侧,与中国台湾的防空识别区重叠。

  在日本西北方向的防空识别区距俄罗斯海岸约50公里,但并不覆盖有争议的北方四岛。

  进入防空识别区的不明飞机能否击落?

  目前还没有公布防空识别区的国家在自己的防空识别区空域击落不明航空器的公开例子。

  1983年9月,没有公布防空识别区的苏联曾用战斗机击落了一架偏离航线的大韩航空波音747客机,后者的航线前方是苏联的大型战略导弹基地。

  距当时开火的苏联飞行员回忆,他在客机距离苏联领空150多公里的地方与之相遇,伴飞近100公里后曾三次发射航炮希望使其迫降。

  飞行员说,他通过外形能够确认这是一架客机,但无法通过舷窗看到乘客。在客机没有理会的情况下,他发射了导弹将其击落。

  虽然被认为伤及无辜,但直到今天,俄罗斯方面坚称这架飞机带有侦察任务。

  而在1988年,美国海军的“文森斯号”巡洋舰曾在海湾击落了距离其14公里的伊朗客机。

  发生在防空识别区最激烈的国家冲突是什么?

  据公开资料,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两国航空器在防空识别区交火的事件。而在1987年曾发生过日本战斗机向进入其领空的苏联战略轰炸机发射曳光弹进行警告的事件。

  1987年12月9日上午10时30分,日本海上自卫队的雷达发现4架大型飞机自北方向冲绳方向飞行,后者最终被确认是苏联的战略轰炸机。

  从冲绳那霸基地起飞的F4战斗机进行了拦截。他们用英语和俄语向苏联飞机发出无线电警告,3架苏联飞机转向后,有一架向作为美、日西太平洋重要军事基地的冲绳飞去。

  11时20分,空中自卫队西南航空混成团下达可以实施射击警告的命令。11时24分,苏联轰炸机进入冲绳领空,F4战斗机用机炮发射曳光弹。

  曳光弹是一种尾部装有能发光的化学药剂的炮弹或枪弹,发射后发出红﹑黄或白色的光,一般用于指示弹道和目标。

  苏联飞机改变了航向,在11时31分左右离开日本领空。10分钟后,苏联轰炸机又进入冲绳北面的日本领空,日本战斗机第二次实施曳光弹射击。4分钟后,这架苏联轰炸机离开日本领空。

  这件事引起了激烈的外交纠纷。时任日本首相竹下登在向苏联当局提出抗议的同时,也保证日本战斗机进行射击并不是要击落苏联飞机。

  苏联外交部发言人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一架苏联飞机在一天内两次进入日本领空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糟糕的天气所致,“苏联对这一意外表示遗憾,并将采取措施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一个月后,苏联方面通知日方已经惩处肇事的飞行员,日本政府则不再纠缠此事。

  2013年初,日本官员曾警告,将对进入钓鱼岛附近“日本领空”的中国军用飞机实施曳光弹射击。

  目前进入他国防空识别区最多的国家是谁?

  防空识别区最早就是西方阵营为应对苏联战略轰炸机而设置的,苏联则几乎无视这种航空管理办法,不断派出战略轰炸机进入美、日、韩的防空识别区。

  从上世纪80年代起,这些航程可达上万公里的战略轰炸机开始进行固定而频繁的远程空中战略巡逻任务。

  它们主要向北进入北极圈、向东进入西太平洋,不断进入他国防空识别区,有消息说,1985年至1987年间就进行了170架次巡逻。

  1987年日本飞机发射曳光弹事件后,日本政府曾抱怨说,这一年中以轰炸机为主的苏联军用飞机已经入侵日本领空几十次。

  一般情况下,进行远程空中巡逻的苏联轰炸机不会回应他国空管机构和战斗机的任何呼叫,只有在过分靠近美国领空或真正进入日本领空后,才会在美日战斗机的激烈警告下飞转航向。

  远程空中战略巡逻在冷战结束后的1992年中断,而俄罗斯军用飞机进入美、日、韩防空识别区的行动没有中止。

  2007年8月,俄罗斯公开宣布恢复中断15年的远程空中战略巡逻。在西太平洋海域,俄罗斯轰炸机经常从日本海方向抵近日本本州岛附近,然后沿日本领空自本州岛绕飞全岛。

  而在1992年至2007年之间,美国战略轰炸机也从未停止贴近俄罗斯领空的战略巡逻。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萧遥、记者山旭 | 美国波士顿、中国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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