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渎色假枉,官员形象五大雷区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五大雷区,多元化,负面影响
  • 发布时间:2013-12-17 09:21

  “危”在何处?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对2013年上半年的官员形象危机“风险地图”进行了分析,其主要包括五大风险项:“贪”、“渎”、“色”、“假”和“枉”。

  2013年上半年这五大风险项,按照风险频次降序排列是:第一名“贪”(38%),第二名“渎”(32%),第三名“色”(15%),第四名“假”(9%),第五名“枉”(6%)。从动态来看,“贪”所占比重从51%降至38%,“色”从10%升至15%,“假”从6%升至9%,“渎”和“枉”有小幅上涨。

  官员形象风险要素呈增长态势,多元化趋势明显。和2013年第一季度相比,第二季度风险要素增加7项,环比增长率为37%。

  其中,“贪”和“渎”的曝光数量大、曝光范围广,往往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而“假”、“色”和“枉”曝光数量相对较少,但社会负面影响仍然非常恶劣。

  从整体看,贪腐问题仍是当前官员形象危机的首因。

  2013年上半年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高层官员贪污受贿案件有10起,同比增长率达233%,这既是“社会倒逼”加剧的结果,也是十八大后反腐力度加强的表现。公权力私用易导致群众的“被剥夺感”,并可能导致社会心态的失衡。

  失职渎职问题包括玩忽职守、“慵懒散”和决策失误等,其曝光方式除了传统的媒体曝光外,还有多地党委通报本省、本市的“庸懒散”案件。冤假错案问题是上半年失职渎职的典型。这显示官员形象危机的“回溯性”:若干年前的官员工作问题仍会对当前官员形象造成影响。

  2013年上半年发生多起官员强奸幼女案件,性质恶劣,尤其是官员与社会组织卖淫嫖娼的人员狼狈为奸、迫害幼女的行为放大了官员形象的阴暗面,使法律蒙羞,让民心失望。

  “假”包括官员造假谋求晋升、“火箭提拔”等问题。上半年,64%的“火箭提拔”官员为“官二代”,该类形象危机具有连带性,导致其他相关官员“落马”,也给群众造成了“权力家庭化”、“权力代际化”的错觉,致使官员整体形象受损。

  “枉”上,暴力执法仍是重要方面。今年上半年被曝光的暴力抗法事件中有3起致城管队员重伤或死亡,发展路径基本是:城管发现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执法—相对人情绪激动—相对人袭击城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则是城管在负面形象下的无奈之举。

  如何转变官员形象?

  破解官员形象危机,有哪些良方?

  作为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的官员,其形象的底线是公信力。去年陕西“表哥门”事件后,福建、湖北、甘肃在随后2个多月相继曝出“露名表”事件,出现了一批“表叔”、“表爷”、“表嫂”等;广东番禺“房叔门”事件后,1个多月内,广东多个城市和山西、山东、浙江等省也出现类似事件。这说明了社会公众对官员形象的普遍焦虑,也反映了公信力所受到的严重质疑。

  官员形象标准的具体设定应遵循“三结合”原则:结合党和政府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官员本地的风俗习惯;结合国际规则。当前,官员总体形象的导向,可在公信力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树立群众需要的形象。

  比如善治型官员形象,会“算账”和带领群众致富,善于切实提高当地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群众型官员形象,善于回应群众的需求,擅长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满意;信任型官员形象,社会管理有理有据,言行举止尽责尽义,公共服务全心全力。

  重视“形象比较效应”。官员形象经常在中外比较、行业比较、省市比较等对比中产生、夸大,甚至转变性质。因此,官员形象管理需要重视“形象比较效应”,一方面,科学树立“形象标杆”,另一方面,科学开展“形象解释”和“形象纠偏”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释某些官员形象的内在“苦衷”。

  启动形象公关,引导社会心态。为了扭转和优化某些方面的官员形象,克服某些群众对于一些官员角色的思维定式,可启动形象公关,适时引入“换位思考”和“形象体验”,通过持续的、全面的社会认知和社会心态的引导工作,有助于官员形象的整体改观和优化。

  文/唐钧 尚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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