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腐败,媒体不该讳言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陈永洲,潜规则,舆论监督
  • 发布时间:2013-12-17 09:27

  “陈永洲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没结束。很多人记住的是它急速反转的剧情:记者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报社连续两天表达强硬态度,“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有两根”的表白激起无数同行的力挺,可随着被拘记者公开承认收钱写抹黑报道,报社立场立刻软了下来,在头版道歉,并承认把关不严。其后工作组对报社存在问题调查整顿,总编被撤,领导层换血。

  舆论兴许把它当一场热闹看,但媒体人不能成为围观者,而应带着羞耻感看到自身所处的行业环境正在走向混乱和腐败,正视累积在这个群体身上的污垢。

  “陈永洲事件”当然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警方的执法程序,央视让当事人在镜头前自证有罪等,都值得检讨,但最需要迫切反省的还是整个媒体界。

  掌握着话语权的媒体向来以正义自居,“舆论监督”的使命令其拥有了一层道德光环。但记者收钱黑企业,使得行业里一些被有意掩盖的潜规则揭开,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人们不禁追问:媒体四处监督腐败,可谁来监督媒体的腐败?

  一次次“跨省拘捕”的事件发生在记者身上,媒体圈总是“一边倒”地声援与声讨,大家抱团取暖,以共同体的身份在受害者的想像中“反抗”警察权力对舆论监督权利的粗暴践踏。很少有人会直面这样的事实:并非每一次记者都是无辜的。媒体腐败与记者滥权就这样在“舆论监督”的堂皇名义下被有意识地掩盖。

  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舆论的权力也不例外。在越来越开放、信息传播越来越快的新媒体环境下,媒体权力是不断扩张的:一篇报道,就可能毁掉一个品牌;一篇评论,就可能让一家企业垮掉;一条不到140字的微博,就可能让一个官员的仕途终结;一个带有某种偏向性的标题,一段耸人听闻的描述,可能牵动的就是数千万元的利益,或者成千上万人的心理。这是多么可怕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不受约束,可想而知会带来多大危害。

  传媒业界的腐败,最常见的是“有偿”报道,它在部分不自律的媒体中已是常见的手段。

  “有偿新闻”如果说的是事实,并没有夸大和编造,还算可以接受;“有偿不新闻”则违背职业道德,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更严重的是当下流行的“有偿编新闻”,一方面编造新闻去替雇主虚假宣传,更恶劣的则是充当打手,中伤对手。

  从“有偿新闻”到“有偿不新闻”,再到“有偿编新闻”,形式的变化见证了媒体界的生态恶化。

  当然,腐败远不止于此。以舆论监督之名对报道对象敲诈勒索之实,逼其花钱消灾,也并不新鲜。更有甚者,媒体和记者直接在社会腐败的生态链中充当角色。

  如近年来一些案件所披露的那样,有记者当起了权钱交易的掮客。官商之间信息并不对称,官员不是谁的钱都敢乱收,商人也不敢乱送钱,于是便有交际面广的媒体人出马,充当官商勾结最佳的皮条客,有的人上下其手,成为这种黑色产业链上的关键一环。

  还有记者直接参与了官场争斗。据我所知,某市区划调整需要合并两个区,两个区长都争着当新区区长。其中一方便找到某记者通过网络攻击对手,PS性爱图片,发帖泼污水。网友真假难辨,很容易受到误导……

  媒体腐败由来已久,可始终没能受到重视。究其原因,是媒体垄断了话语权,又缺乏“批评同行”的勇气所致,整个行业便逐步退化了应有的自净能力。

  媒体奉行着“同行不监督不批评”的默契,拥有了监督别人的特权和免于曝光的豁免权,当充满着道德光环的“第四权力”异化为话语霸权,则这个行业也一定会被打上腐败的烙印。

  曹林:知名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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