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钱的出钱

  目前对农民工的内涵、范围的规定还不够清晰;对于农民工应该享受哪些公共服务、享受水平等,缺乏统一的可操作的意见……这些问题,期待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都会尽快列入议事日程,加快解决

  城镇化需要钱。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实现城镇化投融资模式的转型与创新。要改变过去单一依靠政府进行投融资的模式,让多元主体发挥作用。套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要让有钱的出钱。

  近日在河北省崇礼县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市发展国际论坛”上,笔者在讨论中提出了这个观点,特别提到可以让农民工出钱参与城镇化。这个观点引起了一些争议。

  农民工数量庞大,他们的主动参与,特别是有钱的出钱,可以有效分担城镇化的成本。

  预计在未来十年,每年将新增近两千万农民工进城;同时每年还要转换已经在城市的一千多万农民工。两项合计,每年就有三千万农民工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按每人承担一万元,则每年可分担三千多亿元城镇化成本。这部分成本大约能够占到城镇化总成本的10%~15%。

  农民工承担城镇化成本,是有可能性的。随着经济学上所讲的“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中国出现了“民工荒”,农民工工资有较快增长,从本世纪初的月均600元上涨到月均2000元以上。另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得农民能够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目前,农地永久性转让的价格估计亩均达到一万元以上,按每位农民拥有两亩土地计算,农民人均可获得两万元。今后这个价格还会再涨。

  农民工承担城镇化的成本,有许多生动的例子。

  比如浙江温州有个龙港镇。这个镇建于1984年,到1990年底,这个镇投入建镇资金九亿多元,其中国家投入不到五千万元,仅占5%。投资建镇的人,按照当年那种“阶段性”的身份来说,就是来龙港工作、生活的各地农民工。幸运的是,他们投资建成了属于他们的小城镇,身份随之转化为城镇人口。

  提出让农民工承担城镇化的成本,主要还因为农民工中确实有一部分人希望融入到城镇中去,变成城镇人。他们希望出钱在城镇里买房、就业、培育后代。但我们现有的农村政策、城市政策都没有设计出让他们主动参与城镇化的办法,导致他们徘徊在城镇与乡村之间,两头不靠。

  促使农民工参与城镇化,特别是创造条件让他们也能承担城镇化的成本,加快城镇化进程,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是个重要制度前提。现实中,地权不稳定现象广泛存在,同时农村还缺少土地流转的交易环境。这样一来,农民哪怕离开土地许多年,事实上还是被土地拴住,摆脱不了对土地的依赖。

  另外,要让农民工进城有良好稳定的预期。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农民工看到的是这个群体中年失业、城市物价飞涨,因而他们不敢下决心定居城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稳定农民工的城镇化预期,包括就业预期与生活方面的预期。

  不少国家的做法是,政府规定并公开宣布,凡是在一地缴纳养老保险若干年的农民工,可以获得与市民同等待遇,包括失业保险、转岗培训等与就业有关的待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这些方面均是我们可借鉴的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推进农民工城镇化的责任上,不能有丝毫弱化。

  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喊了多年。但目前对农民工的内涵、范围的规定还不够清晰;对于农民工应该享受哪些公共服务、享受水平等,缺乏统一的可操作的意见……这些问题,期待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都会尽快列入议事日程,加快解决。

  文 | 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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