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孩李育中

  李育中先生是我的老师兼老友。2013年,李先生已103岁,但私底下,我们称他为老头子。

  老得忘记了死亡

  老头子是十分有风度的人,他于辛亥革命前一年出生于香港,自诩是经历了清朝、民国、共和国的“三朝元老”,他接受英式教育,懂六门外语,身上有一股英国绅士气息。

  经常看到他这样的形象:头戴贝雷帽,手拿长柄雨伞作拐杖,穿着破皮鞋,有时还不穿袜子。这种带着屌丝气息的绅士风度,迷倒不少女生。十多年前,华南师大中文系评选“最受女生欢迎教师”,老头子名列第四,前3个都是三十多岁的年轻教师。

  老头子还有魏晋名士风度。这种名士风度比绅士风度更内在,更土生土长。他常跟我说两句话:第一句是“破甑不顾”。说一个人赶车,车上装满瓶瓶罐罐,车颠了一下,瓶瓶罐罐掉地上碎了,赶车人头也不回,赶着车悠然而去;第二句是“众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老头子多次批评,现在好多有学问的聪明人都好耍滑头,媚俗或媚雅,丧失学者立场,丧失说真话勇气。这两句话是对老头子名士风度的最好注解。

  13年前我刚认识老头子时,他正好90岁。所以,他给我一个奇怪的印象:他一开始就很老,白头发白胡须,但又很精神。他喜欢跟人比腕力:如果你是男生,要控制力度,跟他握个不分上下,他就会很得意:“我的力气还是不错的。”如果你是女生,可能要被他“欺负”,他就更得意了。每当那时候,我就感觉:他老得忘记了死亡。

  婴儿般的笑容

  他在世上逗留了103年,经历何止九磨十难,但他只用两个字概括:“没事。”超脱之气,跃然纸上。在这老头子身上,我看见了洗尽铅华、返璞归真,他不是归于干枯沉寂,而是重新焕发出生机。在他身上,我看到天真、澄清、童心未泯。所以,我们不妨称他为老小孩。

  是什么让老头子重新成为小孩呢?我认为是好奇心。这个老小孩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一切保持敏锐触觉,喜欢新事物新思想。他一生有许多个第一:第一个翻译海明威小说《诀别武器》;主编香港第一本诗刊《诗页》,是香港现代文学拓荒者;作为杜聿明秘书,随军远征缅甸,写出《缅甸远征记》,是国内最早记录远征军战史的报告文学;第一个系统全面介绍芭蕾舞;新时期第一个介绍翻译卡夫卡作品;“文革”后第一个为尼采翻案;第一个在大陆写文章评介李敖……12年前,91岁的他,给学生讲什么是后现代主义。

  老小孩勤奋,一点儿也不遵循早睡早起古训,每晚看书到一两点。他笔耕不辍,前几年我还在《随笔》和别的报刊看到他的文章。老小孩淡泊,他最早参加革命,却远离官场。当年让他做系主任,他婉言拒绝。

  老小孩喜欢美食。我曾带他坐公共汽车满街找饭吃:陶园、育人之家、水稻田酒家、小北门、粤海酒店、美术馆咖啡厅、广州酒家……他最爱吃酸甜咕噜肉,每次必点。前不久我去医院看他,他瘦得皮包骨,让人看了直掉眼泪。我突然问他:“老师,想吃酸甜咕噜肉吗?”本来蔫蔫的他眼睛一亮,说:“嗯!”我顿时大喜,想吃的人离死亡远着呢。我看他有点口渴,便问:“老师,想饮什么啊?”他说:“我想饮橙汁啊!”这句话包含着极大的生命力。可惜,医生不懂生命之道,不许他喝橙汁,只能喝酸牛奶,但老小孩这句话的音调和神态,会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

  现在,他终于脱去衰老的躯壳,重新变成一个小孩,一个知识渊博、学问深厚的小孩,露出婴儿般的笑容。

  摘自凤凰网

  文/陈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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