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违约 债市风险意识回归

  3月5日,*ST超日公告,“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这意味着11超日债宣告违约,由此成为中国债券历史上的首例违约。

  作为交易所上市债券,11超日债早已于2013年7月6日停牌,停牌前收盘价仅为65元。

  事实上,市场对于11超日债的违约早有预期。2月28日,*ST超日披露了业绩快报,由于光伏行业仍处于收入下滑并大幅亏损,公司的经营已经陷入困境。

  对于11超日债的违约,机构投资者普遍认为,尽管该事件在市场预期之内,但依然会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冲击,

  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基基金经理李慧鹏指出,从市场影响看,超日债违约事件会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冲击,但影响相对可控。

  “第一,信用风险定价进一步分化,但对资质优良的企业影响不大。超日公司的民营背景,和此前出现危机并最终安全兑付的国有企业形成了明显反差,导致投资者对于不同性质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定价进一步分化。第二,可能导致中低评级信用债的整体利差拉大。此前中国市场的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和利差体系,是建立在完全刚性兑付预期基础上的,但目前,公开违约已经出现,预计信用利差体系可能因此逐渐重构。第三,对于债市流动性有一定影响,但波及面有限。” 李慧鹏表示,因为产业债信用风险的传导范围相对较窄,不如2011年城投债危机的传导那么强烈,但个别的、阶段性的冲击也不能排除。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总经理魏凤春则认为,2014年投资者必须抛弃政府兜底的思维窠臼,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风险意识必须确立,因为金融改革的另一面就是风险的有序暴露。

  “可以想见,无论是债市还是股市,投资者都会重新审视各类证券的投资风险,对投资标的背后资产的稳健性会有更高的要求。就债市而论,超日债违约的整体性或者趋势性影响不大,主要在于内部结构的分化。由于风险意识的回归,避险资产如国债、高等级信用债等前期攀高的收益率有望继续走低,而能源矿产以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产业债,将因这次信用风险的爆发而重定价。总的看来,超日债违约将利好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利空基本面较差的产业债。”魏凤春建议,对基本面较差的民营企业产业债保持审慎。

  自2005年至今,中国信用债市场容量已增长至近10万亿元。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张,增加了信用风险暴露的概率。“超日事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是中国信用债市场发展、成熟的产物,一次深刻的风险教育,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 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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