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背后的管理迷思

  • 来源:经理人
  • 关键字:海上,皇宫,管理,迷思
  • 发布时间:2010-03-29 16:28
  上马创新项目之前,如何评估法律风险?

  随着2010年1月20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的一纸通报,一度沸沸扬扬的深圳“海上皇宫”事件尘埃落定。通报指出,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在东山湾海域建设“海上皇宫”构筑物占用海域,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不符合用海审批条件,一直未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省、市、区三级海洋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其用海作出过任何批文。该公司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通报进一步说明,法院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从2003年开始,时尚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奎章在深圳大鹏半岛的东山湾建设了这座远近闻名的海上建筑,自称“天使岛”。这个构筑物建在几座巨大的渔排之上,有欧式白色廊柱,热带植物构成的园林,跑马场,游泳池,层层院落,流水小桥。这座构筑物也因此有了“海上皇宫”的民间称谓。

  “海上皇宫”的结局已有定论,但是我们在此重温,在于汲取深刻的教训。纵观“海上皇宫事件”全程,其前途未卜的商业模式,伴随全程的法律风险,政策环境的错误评估,方向不明的媒介公关以及随之而来不可忽略的商业影响,对于在后危机时代上下求索的企业家们,仍有镜鉴意义。

  商业模式:海洋资源利用新途径?

  业主郭奎章曾经对媒体表示,“海上皇宫”是“海上资源利用的新探索”,就是构筑于海面上的一座高级会所。

  “海上皇宫”所在的东山湾位于大鹏半岛,毗邻大亚湾。由于远离重化工业,这里海风清新、海水清澈湛蓝,且三面环山,恰好阻挡了台风的侵袭。据郭奎章介绍,这个海上构筑物面积大约7000平方米,有主卧、客房,有小型会客厅、音乐厅、室外会客区等等。新浪博客“郭奎章的海上阁楼”,还贴出了部分室内的照片:门口的大象雕塑,挑高大厅的欧式沙发,陈列的武士盔甲,卧室中的北极熊皮毛地毯等等。毫无疑问,这里的奢华程度并不亚于国内陆地上任何一家高端会所。

  单纯以商业模式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执行董事陈江以及著名危机管理专家艾学蛟教授都认为“海上皇宫”是成功的。艾学蛟说:“从该项目的选址、位置和综合环境,以及建筑物风格考虑,我觉得从创意、商业的角度上是成功的。”

  观海听涛,捕鱼垂钓,品尝海鲜,甚至在渔排上骑马,这些耳目一新的体验都是陆地会所难以比拟的绝对优势。即使在福建、海南等沿海地区,休闲渔排已经成为当地海上旅游的主要项目,但高端海上会所仍然寥寥无几。另一方面,渔排构筑物的投资、运营成本,也远远小于豪华邮轮或者海岛、填海区上的建筑物。

  数年间,“海上皇宫”吸引了刘永好、王石等众多商界名流来此光顾。对祖居于此的原住居民来说,也有部分人开始效仿,在“海上皇宫”周边开设具有餐饮、垂钓功能的渔排,或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招待慕名而来的观光客。经理人网调查亦有意见显示,“海上皇宫”属于民间自发对深圳东海岸的培育与开发。

  但艾学蛟教授进一步指出,如果“海上皇宫”真的要开门迎客,从业主声称的“抗台风、抗腐蚀”的验证阶段走向最终的商业化运营,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不仅仅是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还将面临工商、税务、旅游、环保、卫生、消防等诸多部门的审批,以及要妥善处理同当地村民、渔民的关系。“如果在某一个环节处理不慎,都有导致项目失败的可能。”他说。

  法律意识:超前还是违法?

  “海上皇宫”事件后的法律依据,是2002年开始实施的《海域管理法》,以及之后的《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试行办法》、《龙岗区海上垂钓渔排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波告诉《经理人》,对于“海上皇宫”的业主郭奎章而言,政府认定的事实是“非法占用海域”,海上构筑物本身仍然是业主的合法财产,即便项目失败,业主的损失仍然可以承受。

  而这一项目本身的法律风险在于,对于“海上皇宫”这种渔排上的构筑物,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进行规定。郭奎章表示,“海上皇宫”既不是渔排,也不是岛,也不是船,是一种新生事物。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并没有一部现成的法律法规可循。而监管部门对其行为的处理意见,仍然是“恢复原海域”,没有强制拆除构筑物一说。

  对于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问题,艾学蛟教授表示,“海上皇宫”的法律窘境是民营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经济部门并没有对民营经济完全开放,而一些民营资本可以参与的领域往往还存在着资本数量、技术资质、股权比例等软性限制条件。出生于草莽的民营经济更倾向在政策法律的灰色地带野蛮生长,在合法与违法之间游离。高波也指出,少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也助长了企业家的投机心理。

  寻根究底,法律权威不容侵犯。陈江在接受《经理人》杂志采访时表示,了解与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企业的基本功课。但要注意的是,所谓“不守法”经营,不能一概视为企业故意违法。

  陈江认为,企业经营的就是风险,如果风险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企业可以创新,而创新则是对原有事物的突破。过去所谓的一些违法现象,现在回头看可能就是超前。一方面,法律的滞后性是存在的,随着法律的变革,原来不合法的做法可能会被法律认可、保护,比如过去的小岗村的包产到户,现在的保护小产权房,这中间都经历了从违法到合法的过程。另一方面,法律解释也会存在超前或者滞后的问题。

  艾学蛟说:“企业家从创业、创新的角度来说,肯定要抓住有利的机会。但是抓住机会之后,首先就是从违规改正为合规。企业家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手续没有完备之前,始终是睡在火药桶上,企业家更不可能通过所谓的‘搞关系’来解决不合法的问题。”

  陈江建议,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时,不仅要看到在现有条件下的法律风险,还要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看能否推动更高层面的变革。国家一些新政策往往是“先试点,后推广”,企业家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准确判断未来的趋势。

  政策把握:看错了大趋势?

  中国有句俗话—“江湖越老,胆子越小”,“海上皇宫”的教训之三,就是相比于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对国家相关产业、环境政策的把握更应该小心谨慎。陈江认为,如果企业连国家政策都搞不清楚,而去硬做、蛮做,甚至挟一纸批文开路,都是行不通的。

  2008年,深圳龙岗“9·20”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之后,深圳市加强了对公众娱乐场所无证非法经营,安全隐患的排查执法力度。进入2009年,深圳市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力度逐渐加强,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海上皇宫”存在先天缺陷,后天亦有既非营业场所,亦非私人住宅的模糊定位,因此很难逃过法律法规制裁。

  从海域规划角度考虑,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出台以后,“海上皇宫”所在的东山湾被划定为养殖区,因此,“海上皇宫”的选址就有擅自占用海域的嫌疑,而相关部门也表示,“海上皇宫”并非从事养殖,也不可能通过获得养殖证而合法化。

  另一方面,“海上皇宫”所在地东山湾与2011年深圳大运会海上运动基地七星湾分赛区仅一座岬角之隔,直线距离约一公里,坐在“海上皇宫”可以直接观看大运会海上运动的比赛盛况。而深圳市政府在七星湾的规划中,已将其功能明确为结合赛事设施提供旅游类主题特色服务,今后可举办中国杯帆船赛等赛事。因此,对于海上旅游规划来说,深圳市已经另辟空间,郭奎章显然没有把住政策之脉。

  陈江指出,很多企业家以前做项目做惯了,往往缺乏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特别是法律政策环境的可行性研究。比如投资类似“海上皇宫”这样的高端会所,企业就应该考虑国家对休闲产业有什么态度,地方对休闲产业发展有何具体的实施规划,有什么导向,因此可以在政策环境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超前尝试。否则,如果制度环境已经全部完善,其他企业早已一哄而上了。

  如何做到未雨绸缪?陈江提醒企业家,由于行政机关都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对法律法规的松紧程度有所了解。企业家要谨记,不能碰触法律的底线,但是在底线之上,在可以解释的范围之内,企业还是可以通过努力灵活处理。

  危机公关:方向不明?

  在“海上皇宫”系违章建筑被媒体曝光之后,业主郭奎章在17、18日邀请多家媒体记者登上“海上皇宫”参观、采访。根据事后媒体报道,郭奎章在采访中称“海上皇宫”没有权钱交易,项目曾经得到领导批准等等。对于旁观者而言,郭奎章在大吐苦水,只求保住“海上皇宫”,更希望通过媒体,得到社会一部分的支持与同情。

  对于这种公关处理方式,艾学蛟教授与陈江均认为此举并不妥当。危机公关搞错了方向、对象,不但无助于问题解决,甚至使已经发生的问题更加严重。艾学蛟表示,郭奎章事先应该考虑好,“请记者的目的是什么,是要媒体同情你,还是为你说话,还是希望媒体能够把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这个时候最需要沟通的,恰恰是政府部门。此外,花时间接待记者,还错过了处理问题的大好时机,使企业处理问题的速度变慢。”

  陈江进一步指出,这一事件并不仅仅是危机管理,更多是企业的行为与政府处理意见之间的博弈。在政府做出最终决定前,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但是,“海上皇宫”业主肯定错了方向。陈江说:“与政府的博弈可以借助舆论,但是更关键的问题还是政策导向。想用舆论来顶政府,肯定是不理智的行为。媒体或许会对普通百姓有影响,好像拆了挺可惜;但主流人群肯定会理智看待这个问题,违法就是违法,怎么可能盖起来了就不能拆?”

  艾学蛟认为,企业遇到这种问题时,应当迅速、低调处理;郭奎章在问题被曝光以后接受采访,吸引了相当多的眼球,“大家都在看是谁狠?是当地渔政部门狠,还是违规违法建筑主人狠?随着代市长王荣一句话:‘像这类事情,首先是拆!’一个‘拆’字,显示了谁狠?此事告诉我们一旦违规违法的事被曝光,花多少钱找多硬的关系都摆不平,老老实实地承认它、接受它,最后才能真正放下它!”

  未来影响:扑朔迷离?

  尽管“海上皇宫”的大幕已经落下,尽管运营“海上皇宫”的海上经营娱乐有限公司并非业主郭奎章的主要业务,但是今后无论对时尚集团还是郭奎章本人来说,都存在难以忽略的影响,在短期内甚至不易消除。

  陈江指出,时尚集团所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是非常讲究分工合作的行业,而且项目风险很大,来自合作伙伴的信心也就非常关键。通过“海上皇宫事件”,时尚集团的管理、运作能力在行业内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企业的公关处理能力,企业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能力等。类似的这种涉及到政府和法律相关的问题,应该闷声处理,而不是搞得满城风雨。

  “海上皇宫事件”亦暴露出时尚集团部分管理问题,如郭奎章声称公司员工“办事不利”,导致长期欠缴渔业管理部门的罚款,已经给外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海上皇宫”迟迟不对外开放,有舆论质疑业主变公共海域为私人宅邸,贪图享乐,郭奎章公众形象受到很大影响,以及郭奎章迟迟不肯出示所谓领导“批示”,亦有存在违规操作,不正当交易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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