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新规的民生“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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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4-01 10:52
在两会关注民生的热潮中,网店注册、收税的话题再次被代表们炒得沸沸扬扬。在传出网店新规或将在2010年重新出台的消息后,不少两会提案和议题,也涉及到网店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然而,这次舆论的焦点,不仅仅存在于电子商务的规范,也包含着更多对网络民生的关注。
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曾实行网店新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称网络商店应在工商局注册后方才合法,否则将以无照经营予以取缔。该规定一经发布,引起各方激烈反应,最后不得不搁浅。
时隔近两年,不久前,又有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拟对个人网店实行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随后,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店新规之所以一直受到人们的强烈关注,在于不断壮大的网商队伍和网购经济。据CNZZ最新公布的数据,目前电子商务网站数已达1.56万家,有超过50%的企业搭建了电子商务网站。有数据显示,2009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达1.08亿人,年增长45.9%,网络购物使用率继续上升,目前达到28.1%。网络市场的火热吸引了众多企业与个人开始踏入“网商”这一行列。
网络就业的3.8效应
当网络电子商务红红火火之时,人们不仅看到了其广阔的市场“钱”景,还有涌入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中的滚滚创业大军。网上开店不仅成为不少人的副业,也成为大学生的第一职业,甚至不少大学生把其当做事业看待。网上开店已经成为不少大学生难就业后的第一选择。这一行业直接为解决目前社会就业难的问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教授表示:“网络创业具有倍增效应。一人开网店,可以带动3.8人就业。”根据他掌握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淘宝网共创造了80.88万个就业机会,带动物流、支付、营销等产业链就业机会为230.51万个。
辜胜阻认为,政府应将网络创业带来的就业纳入就业统计体系内,并积极探索和创新网店营业执照制度,对网络创业平台和网络创业者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主要面向电子商务创业型企业的创业园,对入园的创业者给予租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就业问题一直是民生的核心问题,它与亿万人民息息相关,也是中央和政府工作的重点。2009年,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面临着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经济增长与劳动就业增速下降的局面,就业压力巨大。截至2009年10月底,各地登记的18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尚有近50%未实现就业;从就业群体看,30%~40%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属于灵活就业,部分已就业农民工岗位不稳定、收入降低。
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33亿元用于促进就业。温家宝总理强调,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
而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大渠道,网店式就业越来越得到重视。据报道,在江苏沙集镇,由3名回家开淘宝店的年轻人开始,四周邻居纷纷效仿,目前该镇已有数千户在网上做起了木制家具生意,同时衍生出来32家木材加工厂、数10家物流公司进入该镇、镇上破天荒的出现了5家卖电脑的商店。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网店式就业应当得到各地相关部门的重视,积极保护网店生意的发展,使其为就业等民生问题做出贡献。
网络致富的梦想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开网店不仅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也在为农民致富提供帮助。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副主任于辉达建议,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开网店,增加农民收入,同时也让越来越多的绿色食品摆上城里人的餐桌。于辉达说,网购已成为越来越多城镇居民的消费习惯。在此大环境下,农民网上开店大有可为。不过面临的困难也不少,一项调查显示,在农村非网民中,38.8%的人是由于不懂电脑和网络而不上网,19.7%的人是由于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3.5%的人是由于当地没有网络接入。
于辉达建议,除了大力发展农村物流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政府还应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包括商品检验、营业执照申请、商标注册、创业补助等,鼓励农民开网店,并带动周边更多的人一起创业。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刘鹤章在两会期间透露,他去年在农村考察的时候,看到有些村办企业,年销售额竟然高达几个亿。“他们依靠农村新型的合作组织,生产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借着网络的大力推广,迅速赢得了国内外的市场。”在农民增收问题仍是国家关注重点的大背景下,网络这个推广渠道值得推广,并让农民们在使用中获得收益。
三5原则
在网店对就业和增加人民群众收入受到广泛关注的同时,人们期望,相关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管理,不应仅仅是注册、收税,还应当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让其充分为就业和其他民生问题发挥积极地作用。不过,社会各界认为,在网店生意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监管部门应当为其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而不是在收税方面过分关注。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提出了管理网络零售产业“三5原则”:1、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在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2、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在以下,政府不应管它;3、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
吕本富教授希望通过“三5原则”,可以为政府提供一个可以操作的底线,在这三项目标没有达到之前,政府不应该出台各种限制性的措施,而应该大力扶持网络零售产业行业。
近日,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在博客中发表了《关于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大力发展专项政策的提案》,其中写到:对于管理部门来讲,电子商务领域现在远不是收网、渔利的时候,而是放水养鱼、种草种树的时候;针对企业、个体户、个人电子商务的交易征税应该暂缓实行;必须认识到电子商务网络就是企业商务的未来,也是这个国家未来经济的现实生态。
“网上做生意,也是发展经济的工具,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让其自我淘汰发展,而行政力量不要过早地介入。”刘鹤章如此表示。“如果上网开店创业刚开始就收税,很可能就发展不起来,死了,谁都没有好处。”
社会各界对于网店生意的认识和态度,都集中表达了网商们渴望自由、规范化发展的愿望,也突出显示了电子商务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它的发展对民生和就业问题的重要作用。
期待规范政策
然而,在看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广阔前景和重要性时,对于网商们的开放式管理,也并不意味着不收税就不管理,而是需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和政策措施让其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中国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环境下,电子商务既是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中国实现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然而,中国电子商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却遭遇传统法律规则和商业惯例的障碍,电子商务的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立法保障。”徐龙认为,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交易风险,中国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
两会期间,民建中央在《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创业政策体系的提案》中也建议,国家应该将网络创业带来的就业纳入到就业统计体系内,对网络创业平台和网络创业者给予税收优惠和适度宽松的管理政策。
就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来看,社会各界一致认为规范的法律制度、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税收优惠,将能让电子商务更加健康地发挥作用,并推动我国民生问题的改善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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