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买伪劣保健品,如何追回财物?

  案例:旅游一趟,老人买回万元保健品

  今年初,一个自称方敏的女人来到李老太家,称其公司与居委会联合搞旅游优惠,去海南玩四天只要1000元。李老太听这价格比平时便宜,而且有“居委会”做保障,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陪同前往海南的还有小方和她的“同事”,他们全程陪同游览。热情之余,还向老人们推荐一种保健品,吹嘘不管什么病,只要吃上三个疗程,肯定会有效果。李老太血压偏高,觉得小方对她很好,就想试试保健品有没有效果。一个疗程的保健品要2800元,李老太买了5个疗程,打折下来花了一万。

  回到重庆后,李老太的儿子要去找小方把保健品退了,可李老太却坚信小方不会骗她。然而吃了4个疗程的保健品后,李老太不仅血压没有降,反而常头晕。小方电话打不通,居委会也表示根本没有旅游这回事。这时,李老太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分析:可举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方敏等人向老人吹嘘保健品具有治疗功效,诱骗老人掏钱购买,造成老人头晕的症状。因此,李老太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组织该次活动的组织者要求索赔。但由于已找不到方敏,李老太可向卫生局、食药监局及工商局举报,请求追回被骗钱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被骗钱财,方老太除了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外,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醒:陌生人的“关怀”不可轻信

  各大媒体经常报道类似的案子,但为什么仍有不少老人上当呢?这是因为,骗子常会利用老人生活单调、信息摄入量较少、贪图小便宜、关注健康及内心孤寂等心理进行诈骗。

  一些老年人因为子女工作忙而无法长期陪伴在身边,他们内心孤独,对亲情充满渴望,这时如果有个人像亲人般嘘寒问暖,老人的心理防线会轻易被攻破,掉入骗局而浑然不知。本案中,李老太就是认为方敏对她很好,才会轻易上当。

  因此,老人平时应该多看新闻,了解各方面的信息,不要相信保健品能治病;多培养些兴趣爱好,丰富老年生活,减少孤寂感;不可以贪图小便宜,对陌生人要多长个心眼。对于子女来说,除了多抽时间陪老人外,还应了解一些最新的骗术,然后告诉老人,提醒他们别上当。此外,子女平时还要多注意老人是否有异常举止。当老人被骗时,家人应尽量少些指责和埋怨,多些理解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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