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38家央企重组倒计时

  •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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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5-22 11:01
资产重组历来就是市场的热点题材。*ST金泰,就是凭借一次未能“善终”的资产注入,创下了连续42个涨停的疯狂。
  
  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相关行业的重组合并将成为重头戏。日前,相关部门再次为并购重组开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企业合乎规定的股权收购等行为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特殊性税务处理约等于免税,“这样一来,企业重组的税收负担将大幅降低”。
  
  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大规模推进行业兼并重组,打造更有实力的国际型企业,将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先后出台的轻工、汽车、钢铁、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石化、有色、电子信息及物流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其共同点就是:鼓励兼并重组。
  
  热情参与,也高度警惕。这是市场人士对待重组概念的心态。“前一段时间,搞假重组的不少,很多不明就里的投资者被套了进去。”某券商负责自营业务的人士表示。
  
  一般来讲,并购重组都是注入了优良资产,对上市公司提高未来收益是正面的影响。本次发布的对企业并购重组实施税务优惠的政策,无疑会对并购重组起到正面推动作用。“今年市场上的重组题材,肯定要比以往多,这是毫无疑问的。”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范旬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振兴规划开启兼并重组大幕
  
  纵览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兼并重组几乎出现在每一份规划之中。尽管提法不一,但鼓励兼并重组、调整产业结构却成为一致目标。
  
  一直以来,十大产业小而散的情况都比较严重。随着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中国诞生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巨无霸”,尤其是在传统行业的钢铁业。但就是我们的钢铁老大——宝钢,与全球第一的安赛乐米塔尔相比,产能也仅有1/5。
  
  提高产业集中度成为振兴规划的核心之一。产业集中靠的是兼并和重组,而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行恰巧可以减少兼并的阻力,鼓励兼并重组恰逢其时。
  
  有些产业,在规划里甚至对兼并重组有了细致的量化指标。比如汽车,在提到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时,规划明确“大型车企从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等大型汽车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等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
  
  这8家之外的大型车企,还有6家,即华晨、哈飞、吉利、江淮、比亚迪、长城。业内人士认为,“基本上可以说,这6家或是兼并别的车企,或者是被兼并。”
  
  A股市场历来就不缺概念,兼并重组则更是永恒的题材。产业振兴规划即将拉开一道兼并重组大幕,这对于偏好兼并重组题材的投资者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掘金的机会。
  
  税收优惠助推
  
  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实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视作是从“减税”的角度对兼并重组行为进行鼓励。
  
  业内人士表示,从经济行为分析,企业重组业务实际上是由当事各方之间的一系列资产转让、股份交换和资产置换业务构成。普通的资产买卖是单项资产的交易;而企业重组实质上是大规模资产交易的组合。
  
  从资产买卖的一般税收原则出发,企业的各项重组业务中涉及的全部资产交换都要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但是,企业重组涉及的交易量实在是太大了,有时甚至是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全部经营性资产,而且主要是非货币性交易。”上述人士称,如果不制定针对大量非货币性交易的企业重组适用的特殊税收规则,企业重组可能因为税收成本而实现不了。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大政方针已定,特殊税收规则的制定当然难以避免。《通知》明确,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实行特殊性税务处理涵盖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特殊性税务处理”指“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就是说对企业兼并重组股权支付的收入不予确认,实际上即免税。
  
  根据《通知》精神,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等条件的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重组收入或损失暂不确认,受让企业“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央企整合迎来“东风”
  
  在明确实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细则条件时,收购的股权或资产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或资产的75%是一道门槛。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只有达到兼并程度的重组,才能享受到优惠,实际上是指整体合并的。
  
  这让人对央企整合引发遐想。此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要求,到2010年,中央企业的数量将会减少到80家至100家。  
  
  国资委网站上的中央企业名录显示,目前中央企业为138家。统计表明,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至今,国资委所掌控的央企数量从196家减少了58家,基本上保持了每年重组10家的速度。
  
  据了解,目前距国资委给央企整合制定的到2010年底共80~100家的目标,仅剩一年多的时间。这即意味着重组与清算税收规定的出台将至少有38家央企从中受益。
  
  对于重组的方式,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前央企整合就是整体重组,如2003年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并入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并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等,“现在税收优惠细则也偏向于整体重组,因此,未来央企的重组可能还将继续采取整体重组的方式进行”。
  
  产业规划、税收优惠,无不预示着央企重组的加速度。如何从央企重组的过程中获得投资机遇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分析央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发现央企资产注入的机会。国元证券研究报告认为,主业与集团相近的上市公司将可能得到资产注入的机会。特别是那些下属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央企最有可能通过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实现整体上市。
  
  接近国资委的人士透露,央企如果做不到行业前三,将被强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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