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性质的项目如何监理

  企冠监理公司去年承接了一个监理服务项目,这是一个数字化城市项目,建设目标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搭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逐步建立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这个项目业主已经完成了对总集成任务和五个子系统的招标工作,并签署了合同。

  承建单位由国内一级的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两个科研院所组成。企冠公司在中标此项目并签订监理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由赵俊负责,他具有丰富的电子政务项目监理经验。

  入驻项目现场后,赵俊首先安排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收集了有关项目资料,包括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有关合同,监理组成员经过分析后认为:此项目具有明显的科研课题性质。首先,项目的建设任务中有两个子项的合同中定义的交付物都是用“研究内容是……”,而且涉及到数学建模后3D展现和数据挖掘等。另外,这两个子项的承建单位都是国内的两所大学,项目负责人是大学的教授。

  赵俊虽然参加过不少项目的监理工作,而且不乏大型电子政务和企业信息化项目,但在初步分析此项目后,还觉得有点新鲜。于是,赵俊带着些疑问赶紧和业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金总工进行了沟通。经过长达两小时左右的沟通,赵总监更加明白了项目所带有的科研性质:

  第一,项目资金是由专项资金拨付,每年项目的业主单位都要汇报项目预算,次年才能拿到预算金额拨款。

  第二,金总工介绍,由于该项目所涉及的市地形复杂,而且还有两条河流穿过市区,所以一直想建立一个立体模型展示城市的地形地貌,并且此模型能展示某些重要数据,如:城市环境、河流对城市气象的影响,以及有关的监测数据……回去后,赵俊又和监理组的成员进一步梳理了一下项目的情况,完善了监理细则。

  转眼间项目进行了四个月,赵总监和监理机构的几位工程师发现项目承建单位问题不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调研工作进度滞后,技术环节上困难较大,无法实现应用功能集成和数据集成。承建单位人员、协调不力。

  赵总监要求总集成单位加强对进度的管理;同时要求总集成对其他开发商的技术方面加强指导,总集成每周都召集有关承建单位开技术协调会,避免在监理例会上过多地纠缠技术细节;同时,也要求市大学不准学生参与项目,尤其是业主、监理、承建单位的三方会议,各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项目又进行了几个月,项目也完成了一些里程碑式的任务,如:机房、综合布线、网络通信线路、硬件服务器采购等都已经完成。但是,市大学的阶段成果总是无法提交,几个主要功能都没有完成,项目负责人王教授解释原因是按照总集成的技术方案正在修改以前较成熟的模型产品,由于难度很大,很可能无法实现合同中预期要求的几个主要功能。

  业主和赵总监当然不会同意王教授的说法,认为必须加快进度,完成主要的功能。但是王教授说:“合同中写的是研究建立一套数字城市立体模型,明显是研究课题性质,研究的最终成果评价不能从是否可以和系统进行集成为出发点考虑,毕竟研究的成果和实际应用还是不同的。”如此一来,让业主和监理都无法接受。眼看着今年就要过去了,专项资金还会按照去年的预算拨发给市大学,可是项目的阶段成果却还没出来。

  赵总监这些天都在冥思苦想:如何监理科研性质的信息化项目?(吕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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