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民将宝盈基金公司告上法庭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宝盈基金
  • 发布时间:2010-05-10 11:53
  “乱象”丛生的宝盈基金,也让一些持有人陷入痛苦的深渊。

  《投资者报》独家获悉,家住北京顺义区的一位基民把宝盈基金公司告上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宝盈基金公司提供深圳证监局《关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反馈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顺义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受诉讼管辖地限制,案件已移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法院。

  今年4月初,《投资者报》记者赴顺义区,见到了这位宝盈鸿利收益基金持有人戴朝钢。他双目失明,妻子孩子远在东北,因无人照顾,只能住在一位朋友的公司里。

  那天正是清明节假期,这家位于顺义的公司内,除了门卫,就只有戴朝钢一个人。偌大院子显得很空旷,戴朝钢穿着睡衣站在楼道里,记者向他打了招呼,他说:“我看不见你,只能听声音。”

  他双手摸到墙壁,顺着墙把记者带进卧室。卧室不大,一桌,一单人床,一电视,一柜子。桌上乱七八糟地堆着杂物,午饭用过的碗筷还没有收拾。戴告诉记者,他双眼基本看不到东西,因行动不便,朋友每天安排人送饭过来。

  他在床上摸到一个纸袋子,里面装着诉讼状及证明。对于自己的遭遇,戴朝钢既悔,又怨。

  买基金“亏大了”

  事情从2007年开始。

  当时,基金市场火爆一片,可以说买啥啥挣钱,对一向不相信也不懂基金的戴朝钢来说,看到周围朋友轻松赚钱,自己也就参与了进去。刚开始,他没敢多买,就从银行申购了2万元宝盈鸿利收益基金,年底赎回时,赚钱了。

  “不到三个月,挣了一千多块。”

  赎回后,原本不想买了,但看到宝盈基金公司的宣传资料,戴朝钢决定再次买入。这次,他用了家里的全部积蓄。

  他劝妻子也买基金,被妻子拒绝了。戴朝钢最后以借款形式,从妻子那里拿走12万元,包括一张5年期5万元快要到期的存折。加上自己18万元和起初的2万元,共计32万元。

  “因为从银行申购基金,手续费很高,我就让朋友帮我在网上买,这样可以省一半手续费。”

  2008年1月24日,戴朝钢委托朋友胡韬通过宝盈基金公司网站,用32万元申购了231558.16份宝盈鸿利收益。

  煎熬就此开始。

  受A股深幅调整影响,基金业绩整体下滑,宝盈鸿利收益也不例外。面对下跌,刚开始,戴朝钢能够理解。

  “涨跌是很正常的事情。”他说。

  然而宝盈基金业绩持续不好使得戴朝钢有些受不了。

  根据Wind数据,2008年,宝盈鸿利收益净值下跌47%,同期可比的20只偏债混合基金平均净值下跌34%;2009年,同类基金平均净值增长率为38%,宝盈鸿利收益上涨9.4%。从2008年1月24日起,截至今年5月5日,宝盈鸿利收益基金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下跌47%。

  因为妻子并不同意把全部积蓄都用来买基金,随着账户资金的缩水,用戴朝钢自己的话来说,他与妻子陷入“冷战”,分开居住。

  “家里就剩我一个人了。”戴朝钢多次提及这句话。

  对于双目失明需要亲人照顾的他来说,这简直难以承受。谈及此,戴朝钢深悔不已。

  “把我们攒下的钱,都快赔没了。”戴朝钢有些懊悔地说:“谨小慎微一辈子,最后却在天命之年做了这等糊涂事,现在家也没了。”

  为持有人“讨说法”

  自从把钱都砸进宝盈鸿利基金那一刻起,戴朝钢便如同给自己上了枷锁。

  天天查净值,但天天跌,而且“该基金业绩表现越来越不行”,戴愁得有时早上晚上饭都吃不下了。周五看完净值以后,周六、周日停盘,周一看不到当天的净值,到周二才能看见,“这个时候是最痛苦的。”

  因为自己眼睛看不见,戴朝钢就向胡韬打听宝盈鸿利收益基金的净值情况。朋友都说:“烦死了。”

  每一次询问,都是失望。

  2010年3月,戴朝钢收到朋友胡韬从网上看到《投资者报》关于深圳证监局针对宝盈基金公司现场检查《意见函》报道的短信。

  他使用的是语音手机,能够朗读信息,《投资者报》记者见到他时,戴朝钢还示范给记者看。

  大概了解了一些“意见函”的情况后,戴朝钢下定决心,一定要弄明白“基金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怎么回事。

  他拨打了宝盈基金公司的客服热线,这件事情引起了宝盈基金公司高层的重视。根据戴朝钢传真给《投资者报》记者的诉讼状,打完电话没几天,宝盈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胡东良从深圳赶往北京,找戴做当面解释。

  “他们并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解释,只是告诉我要有信心,继续持有。”戴朝钢告诉记者。

  有过人民陪审员经历且“对法律感兴趣”的戴认为,应该通过法律讨个公道。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戴朝钢说,“不仅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也要为其他基金持有人讨个说法。”

  三次诉讼终于立案

  这是一条艰辛的道路。

  为了寻求法律上的援助,戴朝钢先后去了女儿所在的某政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学习求教法律知识,并先后三次向法院递交诉讼。

  第一次,他直接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宝盈基金公司赔偿基金损失的14万元。然而法院以损失索赔立案证据不够以及经济赔偿案须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为由不予立案。

  戴朝钢发现,立案证据关键是拿到《意见函》。

  第二次,戴又以基金持有人有知情权为由,向法院提出请求,顺义法院则以案由不成立为由不予立案。

  两次失败后,戴朝钢没有放弃。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如果以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为由,法院肯定能立案。

  这次,立案成功了。

  他诉讼的单一目的就是要求宝盈基金公司提供《意见函》复印件。

  从戴朝钢传真给《投资者报》的诉讼状上看,他并没有提出经济赔偿。

  在顺义区法院立案后,考虑到管辖权的问题,顺义区法院把案件移交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

  在此期间,戴朝钢向顺义法院提出,如果宝盈基金公司提供《意见函》,案件就不用移交至深圳,但宝盈基金公司以“上级对下级的检查是不公开信息”予以拒绝。

  《意见函》属于深圳证监局对宝盈基金公司行政监管文件。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忠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这种监管性文件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

  根据戴朝钢传给《投资者报》的起诉状,戴朝钢本次起诉的理由是: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深圳市证监局在例行检查宝盈基金公司过程中,发现诸多违纪违规运作基金的行为,并向其下达《意见函》,按照基金契约,基金持有人有权了解与宝盈基金公司有关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戴朝钢告诉记者,等自己拿到这份文件后,再从中找到具体的证据进一步起诉。

  事件还在进行中,对于这例基金持有人的维权案,《投资者报》将会继续跟踪报道。

  (注:征得本人同意,文中戴朝钢是真实姓名,胡韬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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