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当代人只养当代人

  • 来源:今日文摘
  • 关键字:香港,当代人,养老,强积金
  • 发布时间:2014-12-30 15:13

  有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的养老问题?答案当然是没有。不过,这并不妨碍人们不停地探索。香港,作为全世界老龄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一直是积极的探索者。

  最终,香港做出了一个不同于世界大多数地方的选择——在全港推行一个被称为“强积金”的制度。目前,全球实行这一制度的,除了香港,便只有新加坡和智利。

  从2000年至今,这一制度实施已有十四年,而争论从未间断,演变也尚在进行。

  末代港督的决定

  在实施强积金制度前,香港只有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口有退休保障。这些退休保障安排包括公务员和学校教师的法定退休金和公积金,以及雇主自愿为雇员设立的退休计划。

  普通人只有两个福利政策可以享受,一是综援(类似内地的低保,每月为1000港元),二是“生果金”(上世纪70年代港英政府实施的一项高龄补贴,也是每月1000港元左右)。这两者都需要一定的条件。

  社保制度的缺失,让率先进入老龄社会的香港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自上世纪1960年代起,讨论始终未间断。其中争论最激烈一次在1994年。

  1994年初,末代港督彭定康决定在香港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计划”。这个计划类似于大陆现在实行的养老金制度,在当时的香港被称为“老人退休金计划”(市民们简称“老人金”)。其核心理念是“现收现付”(即国际上流行的“as pay as go”)——市民们从1994年开始供款(供款由雇员、雇主和政府三者分摊),退休之后,每月即可领到一笔钱。而在当时就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则无需供款,每个月直接可领到3000港币。

  对普通香港市民——尤其是已到或者接近退休年龄的老人——来说,这个政策吸引力颇大,响应者众。不过,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这个政策却是危机重重。

  “如果当时选择了‘老人金’制度,香港就等于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雷鼎鸣解释说,“现收现付”计划的特点是通过隔代抚养(这一代人抚养上一代)来实现养老,也就是向年轻的工作人口征税,以支付退休人士的生活费,“如果年轻人少,退休人士多,所征的税率便一定要高得惊人才可收支平衡。这将会让这个计划变得不可持续。”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香港强积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香港65岁以上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3%,但预计到2039年则会攀升至28%,主要是因为出生率低和预期寿命较长所致。雷鼎鸣曾经算过一笔账,到了2039年,每1.2名工作人口至少要养1名退休者。按照国际惯用的标准,退休人士要得到刚退休前工资的三成才算满足基本需要,“每1.2个工作人口要支付1个人30%的工资,那要多高的税率?答案是:工资的25%都要交税!而且不包括需要缴纳的其他税收。”

  “以上计算,已经极为保守。”雷说,“如果港人的生育率如今天一样低,或者寿命比政府估计的更长一点,又或退休人士要求更高的福利,税率还不止此数。”他举例说,近年来法国养老金开始入不敷出,政府要把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2岁,立时引发大量示威,“由此可见,现收现付制可轻易使社会掉入泥沼,不能自拔”。

  学者的广告战

  针对政府的“老人金计划”,1994年9月,身为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教授的雷鼎鸣与在香港的几位学者朋友,组织了78位学者签名反对“老人金”,并共同出资在香港的四家报纸和杂志上就此刊登广告。雷鼎鸣回忆,广告刊登之后,舆论急转直下,反对之声渐高。最终,彭定康收回了这一决策。港府转向背后的原因至今未明,但结果是香港的养老历史因此改写——随后,香港作出了一个不同于世界大多数地方的选择,在全港推行一个被称为“强积金”的制度。

  具体做法为:雇主和雇员各自供款5%(供款下限为月入6500港币,上限为月入25000港元)。这些钱都在个人户头中,但集中交给第三方基金公司打理,由雇员向其交纳管理费。到退休年龄,雇员可以一次性支取自己的退休金及其收益。整个过程中,政府不掏钱,只起监管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政府并不缺钱,每年财政盈余几百亿,而且港府一直想方设法“派糖”。

  2000年,强积金制度正式实施。香港强积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31日,强积金计划的总资产净值已达到3907亿港元。从2000年12月1日推出至2010年12月31日,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年化回报率为5.5%,跑赢同期通胀率(每年0.7%)。

  “强积金”能不能养老?

  2004年,香港八十多个来自不同界別的民间团体组成了“争取全民退休保障联席”(以下简称“联席”),并于第二年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全民养老金”方案。四年之后,他们又对方案进行了一些修订。

  那是一个由政府、企业和雇员三方共同供款的方案。

  其中,政府除了要继续为一直在实行的“综援”和“生果金”供款外,另外需一次性拨款500亿港元作为种子基金。而雇主和雇员,供款比例则各自减少一半(同时,他们建议对盈利超过1000万港元的企业,每年额外征收1.9%的利得税)。根据黄洪的算法,这方案可以持续运作50年,并且长远解决香港的养老难题。

  但对强积金的批评和争议,在过去的十四年间,一直不断。

  强积金最为人诟病的是管理费过高。在香港现有的四百六十多种基金中,强积金平均每年的管理费是资产的1.89%,高的甚至高达3.92%。而美国的退休基金,若是以债券为主,管理费可低至0.15%,股票为主的,也不过0.5%-0.6%。而香港的则几乎是美国的近30倍。

  不过,相比管理费过高,其最本质的问题——能否养老,则争议更大。由于供款比例不高,一些从2000年供款至今退休的人,所能拿到的养老金根本不够养老。

  香港大学教授梁祖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香港目前的月平均工资约为1万港元,这样雇主和雇员每月一共缴纳的强积金为1000港元,十年也不过12万。以十年回报率5.1%计算,今天连本金回报累积约为16万港元,“65岁开始领,香港现在的平均寿命是82岁。算下来平均每年能领到的也就是九千多港元,简直是杯水车薪。”

  不过,对于这一算法,强积金制度的坚定支持者雷鼎鸣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他看来,强积金是一个补充制度,其功效需要累积至少三十年后才有效果。因为依据利滚利原则,在第二、三个十年后,新累积的钱会远比第一个十年多,“例如,按照以上例子作计算,就算假定薪金原地踏步,永不上升,缴纳二十年后,得到的款项约有42.1万元,四十年后则可得到156.1万元”。

  据雷介绍,国际上惯用的对退休基本生活所需的惯用标准是每月工资的三成,“在上述例子中,交强积金20年后退休,若每月取回3000元,就算再无投资回报,共可支持140个月;若交40年后退休,共可领取520个月,由此可知,若参加强积金的时间够长,退休时得到基本保障并不困难。”

  从“半自由”到“全自由”

  除了留下这些多元化选择外,从2000年至今,香港强积金局也一直改进强积金制度。

  事实上,香港强积金的各种问题,港府也非常清楚,在开始推行这一方案时,并没有一刀切。

  在香港大学教了三十多年书的梁祖彬告诉记者,在实施强积金前,香港不少雇主已自愿为员工办理了一些退休计划。比如他所在的港大就是如此,教员供款5%,学校供款15%,比强积金高出10个百分点。由于条件比强积金优越,港府批准其可以继续施行。

  两年前,梁祖彬办理了退休,一次性领到了近800万港元,而且不用计税。梁用这些钱投资了一所房子。

  据梁透露,香港大学的退休计划同样是托付给第三方——东亚银行,员工不能选择,但其管理费比强积金要低得多。

  每隔几个月,梁都会收到港大发给他的“账本”,上面列明其账户上有多少钱,新近的投资状况如何,以及建议的投资方向等。如果他需要调整投资方向,比如高风险的投资组合少放一些钱,低风险的投资组合多放一些钱,可以直接申报。

  由于投资市场随时都在发生变化,选择什么时候拿回本钱,回报并不一样,有时退休时间相差不大,却由于市场行情不同导致拿到的一次性累积收益相差几十万港元。为了充分保障雇员利益,即便到了退休年龄,什么时候拿钱,港大也由退休者自己决定。

  除了留下这些多元化选择外,从2000年至今,香港强积金局也一直在对强积金制度进行微调。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促进各家基金竞争,从而降低管理费。”雷鼎鸣解释。

  据香港强积金管理局给记者的邮件回复,他们预计雇员自选安排正式实施后,转移的情况可能大幅上升,因此早在方案实施之前就已经建立了电子转移系统。下一步,为了继续促进各家基金的竞争,强积金局将推动“强积金全自由行”,即允许雇员每年一次把自己和雇主的累算权益——现有账户中所有的资产——从雇主所选的“打理者”转移给自己选择的“打理者”。

  为了最终推行“强积金全自由行”,强积金局正在探讨设立“中央资料库”的可行性。

  (林一鸣荐自《精品阅读》)

  文/陈新焱、周冯灿、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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