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订热泵的相关法规

  • 来源:热泵
  • 关键字:欧盟,热泵,能源
  • 发布时间:2015-03-19 09:11

  ——欧盟如何实现气候和能源政策目标之三

  影响热泵技术的法规

  五,能源效率指令

  2012年11月14日,欧盟公布了能源效率指令2012/27/EU。它修订了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指令(2009/125/EC,即ErP指令)和能源相关产品能效标识指令(2010/30/EU),并且取代了关于推广热电联产指令2004/8/EC以及能源终端使用效率和能源服务指令2006/32/EC,将确保到2020年提高17%以上的能源效率。该指令已于2012年12月5日生效,成员国应在2014年6月5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成员国法律,以便在未来几年的实施中更接近欧盟20%的能源效率目标。

  该指令的主要核心是强调能源公司的义务,它们必须帮助客户节省能源。这一要求意味着工业和能源部门将有一个共同的责任,提出如建筑保温和使用节能电器等具体的节能方案。该指令还要求公共部门率先对国有建筑进行改造和推广绿色公共采购,具体要求欧盟成员国“中央政府拥有及占用的加热或制冷的建筑”翻新的总楼面面积的3%。这将适用于总建筑使用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从2015年7月起总建筑使用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建筑。到2020年该指令所涵盖的能源公司将实现累积最终使用能源节约目标,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要节省销售给最终客户总能源销售量的1.5%。在能源生产方面,该指令鼓励采纳使用有效的加热和冷却技术,例如联合发电和热泵,以提高能源效率。欧盟委员会估计,该指令将为欧盟每年减少20%能源消耗,节省500亿欧元(大约合3824.49亿人民币元),同时创造数百数千个就业机会。

  该指令指出,热泵是一种将低位热源的热能转移到高位热源的装置,也是是全世界倍受关注的新能源技术。与人们所熟悉的可以提高位能的机械设备“泵”不同,热泵通常是先从自然界的空气、水或土壤中获取低品位热能,经过电力做功,然后再提供可被利用的高品位热能。热泵在工作时,它本身消耗一部分能量,把环境介质中贮存的能量加以挖掘,通过传热工质循环系统提高温度进行利用。计算结果表明,整个热泵装置所消耗的功很小,仅为输出的功的一小部分,因此采用热泵技术可以节约大量高品位能源。

  六,温室氟化气体条例(简称F-Gas条例)

  2014年5月20日,欧盟发布了关于温室氟化气体(F-Gas)的条例(EU)No517/2014。新条例在2015年1月1日生效实施,替代原条例(EC)No842/2006,旨在2030年前将欧盟提出的温室氟化气体的水平降低如今的1/3,并将氢氟碳化物(HFCs)的排放量控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F-Gas主要由氢氟烃化合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三个部分组成。这类气体因为不会破坏大气臭氧层,经常用作会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替代物,在工业方面应用非常广泛,但是全球变暖潜值(GWP)非常大。据悉,欧盟气候与能源2030政策框架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水平的60%。

  F-Gas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确立了包含、使用、回收和处理温室氟化气体的规则,以及相应的辅助措施对于某些包含温室氟化气体的产品,欧盟委员会列出了一个时间表,规定了每个产品相应的禁止进入日期,这些产品在该日期之后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例如,包含氢氟化碳且其全球暖化潜势(GWP)≥150的家用冰箱和冷冻箱禁止进入日期为2015年1月1日,并对禁止期前投放欧盟市场的这些产品提出了标签义务。二,规定包含或使用性能依赖温室氟化气体的一些特定产品和设备投放欧盟市场的条件,要求预先充注设备的进口商(例如制冷设备,空调及热泵设备)自2017年1月1日起所确保使用的温室氟化气体纳入配额系统之内并备有充分的证明文件以及符合性的声明,否则不允许投放市场,自2018年1月1日以后的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独立审计确认前一年度前述证明文件的准确性,设备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当在设备投放市场后保存证明文件和符合性声明至少5年的时间。三,确定对投放欧盟市场的氢氟烃化合物(HFCs)进行总量控制,2015年开始实施配额分配制度,缓解欧盟环境压力。所有温室氟化气体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都需要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向欧盟进行登记,欧盟将根据登记情况在2014年底进行配额分配。

  七,生态标签(Ecolabel)和绿色公共采购(GPP)计划

  欧盟生态标签(EUEcolabel)计划是一种志愿标签计划,用以奖励市场上最具备环境友好性的产品,它促使个人消费者和公共权力机构以相同的方式确定和购买更加绿色的产品。早在2007年,欧盟生态标签计划就已经引入热泵技术。实践雄辩地证明,大多数热泵项目可用于满足生态标签的要求,这种新能源技术在能源效率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各个政府对质量的不同要求,生态标签往往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致使热泵的市场渗透率仍然较低。

  欧盟一直积极倡导绿色公共采购(GPP),以物有所值和全生命周期理念为指引,在满足采购机构需要的同时为整个经济社会谋求福利,力争将环境损失降至最低。如在节能节水、持续减少危险物、使用可循环材料及废物有效管理方面,GPP可以通过批量购买此类产品与服务的方式实现资金的大幅节约。欧盟在2008年发布的《公共采购系为更好环境》中签署了关于实现GPP的明确目标,为以后GPP的实施建立起一系列支持措施。最近出台的欧洲2020战略也将公共采购作为获得智能、可持续与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手段。

  为顺利推行GPP,欧盟构建了一系列制度作为保障,并不遗余力地将其中的内容纳入可持续消费与生产的相关法律中。这类条款通过公平透明的方式,使公共机构能够在采购中追求更高的环境标准。其中包括欧盟公共采购指令2004/18/EC与2004/17/EC,明确地将采购涉及的环境问题考虑在内。欧洲法院的判例法中也强调了此方面内容,并在2002年对Concordiabuses判决与2003年ENV和Wienstrom判决中,建立了有关竞争招标环境条款的内容范围。

  在一些特殊采购领域,欧盟也在法律适用性上对采购的环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例如根据适用的欧盟能源之星节能规范(NO106/2008),中央政府在购买办公IT设备时,必须购买符合最低标准能耗要求的能源之星认证产品。根据清洁和高效能道路运输车辆发展的指令(2009/33/EC),公共机构在购买车辆时必须将符合欧盟标准的能源消耗与排放量考虑在内。根据建筑能效指令(2010/31/EU),所有新建筑与主要翻新项目至少在2014年必须适用最新的能效需求,并规定在2019年所有成员国使用的新建筑必须实现接近零能耗的目标。

  欧盟在推行GPP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价值准则,使之渗透到各国采购程序的各阶段。这意味着各国需在内部市场适用这一系列与GPP有关的条款,包括透明度原则、公平对待、无歧视与适度原则等,缔约机构不得利用过度的限制条款制造竞争障碍。与市场协商是实施GPP中的重要步骤,购买者提前与市场商议并介绍新的GPP要求,告知供应商在竞争中可能受到的影响,而使用诸如“技术性谈判”方式,则能保留更多更环保的选择,并在欧盟公共采购指令下以一种公平且透明的方式实现。此外,预先发布信息公告(PIN)告知GPP适用范围也能够确保市场对满足这一系列绿色环保要求有所准备。在购买价格、运营、维修与处理方面,一些全生命周期成本(LCC)模型会在成本中分配一定量的外部环境因素。例如,清洁和高效能道路运输车辆发展的指令(2009/33/EC)就明确提供了与燃料消耗、温室气体及微粒排放相关的成本分配模型。此外,LCC还能被用于支持包括内外部照明、建筑保温及其他建筑材料、IT设备及能耗产品的环保选择上。

  八,新的框架条件:203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

  欧盟委员会2014年元月22日公布2030年气候和能源政策目标,要求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27%。在减少碳排放方面,欧盟规定成员国在203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40%,这与2020年之前减排20%的当前目标多了一倍。

  从热泵的角度来看,三个强制性目标都将支持该技术的市场发展,因为热泵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成为履行相关法规不可或訣的中心。

  文/本刊特约翻译李忠东编译自www.web.ornl.gov

  [注:作者托马斯·诺瓦克(德国)是欧洲热泵协会(EHPA)的热泵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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