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人社部公布,自今年5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345元,至每月1895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广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了两年,按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已满两年的调整时限。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考虑了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设置了两个多月的调整缓冲期,便于企业做好准备。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实际薪资水准,广州等国内一二线城市,大部分行业、用人单位开出的招人薪资都高于1895元。因而此次调整尽管幅度较大,并不至于立即对就业市场造成大的影响。
需要看到的是,在广州等城市,尽管主要行业、用人单位各类岗位的薪酬都高于调整前的1550元、调整后的1895元,但许多岗位的薪酬水平仍然偏低。用人单位仍然习惯按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拟定工资结构,缺乏主动调整的意愿。而其它部分实际薪资水平远超1895元的岗位,用人单位采用发放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基本工资,薪资的其他部分则以发票报销、劳务费支出等名义支出,旨在避税,后一部分实际薪资的发放常常出现严重拖欠。可以认为,广州市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使当地不在少数的在岗者获利。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项特殊的政府干预措施,一直以来就存在很大争议。许多经济学家批评此举措严重抑制了企业自主性,破坏了劳资双方博弈的基本平衡。但也有学者以实证指出,在不设置最低工资标准、推行事集体谈判等政策的背景下,劳资双方博弈的基本平衡从来就不存在,即便劳动力市场供求因素存在对劳动者有利的一面,劳动者也将更可能陷入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用人单位大量采用项目和劳务外包方式,劳动者在劳资谈判中显得更为被动而无助。
广州市及珠三角其他区域,已从过去劳动力供给过剩,农民工、城市本地居民、大学毕业生同样面临求职难的状态,转变为劳动力供给总量短缺,大学毕业生结构性失业现象也有改观的局面。这种情况下,作为省会城市的广州,地方政府率先大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上调幅度较大,也较能表明该区域地方政府的诚意所在。此消息在年前推出,将有助于改善紧接而来的年后企业招聘,增强对部分游移不定的求职者的吸引力,最终有利于相关行业和企业。
当然,因为最低工资与医疗、失业保险等保障待遇的基数挂钩,也与各行业企业的试用期工资相关,因而此次调整不仅意味着提高企业用工成本,而且还让增加企业招聘、试用员工期间的“试错”成本,将使得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变得更为审慎。不排除一些缺乏经验的毕业生,以及知识陈旧又缺乏足够职业技能的低收入人群,找工作将变得更难。
因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为避免企业短期内受到用工成本等开支增加的过大冲击,广州市有关部门应当在5月1日前的过渡期内,加紧梳理企业负担,依法依规出台为企业减负的政策。与之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就业支持政策,通过增加实习补贴等政策激励企业接纳大学毕业生实习和试用,瞄准本地产业和行业发展加快更新职业培训课程体系,改善面临就业难的低收入人群、“4050”年龄段人群的就业竞争力。
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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