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部队伍注入“能下”的优化剂,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体系,不仅能够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还能有效杜绝庸官懒官太平官。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是老话题,也是老难题,之所以提倡了很多年,疾呼了很多年,结果均不尽人意,是因为其中的操作步骤和尺度拿捏的确难上加难。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由此,进一步明确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让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庸官滑吏感到危机的存在。
这一新规将逻辑重心放在“重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上,指向清楚,目的明朗,各级党委和政府只有在三个方面出台细则,狠下功夫,才可能突破以往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怪圈。这三个方面是,如何科学界定什么样的干部该下,怎样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氛围,尽快构建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
严格说来,第一个问题并不成其为问题,因为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就公务员的奖惩等细则做出明文规定,除了违犯党纪国法者,那些未凭正当手段、非靠真才实学、不被群众公认的干部自然也在当“下”之列,现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游走于法纪边缘的好好先生、不担当不作为先生之类的庸官懒官太平官,使其及时且没有阻力、不受干扰地“下”,还缺乏细化的规定和应有的力度。
第二个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根深蒂固的官本位观念。上世纪80年代废除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初步解决了领导干部任职年限的有形问题,尚未彻底转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意识问题。在领导干部的字典里,“下去”的含义等同“落马”,只要“不出事”,哪怕异地为官也不会主动“下”来,即便分管领域出现责任事故,依然怀有侥幸心理,只要尚未被问责,就连引咎辞职信都是舍不得写的。有些领导干部,明知自身的能力以及身体和心理状态无力胜任岗位要求,只因受“上必有威”“威必有惠”“下必有错”观念摆布,认为只有在上面才是个人价值的唯一体现,于是,强打精神撑到实在撑不住的那一天。近年来,各地因抑郁症自杀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如果他们能够及时下来,不仅挽救了干部本人,也惠及了与其相关的多个家庭。
第三个问题是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新常态的关键。干部的上与下,必须敬畏制度和规则的力量,力戒“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间选人”现象;力戒“说你行你就行”的一言堂;力戒以公开选拔之名,行暗箱操作之实,全力避免选人用人成为个别小团体的政治分赃和权力狂欢,真正将贪官、庸官清除出去,把清官、贤官提拔起来。同时,应该加大对干部能力观察更细致、对干部人品感触更深刻的群众的发言权比重,以防塌方式腐败中的利益链条人物操纵干部推荐和选举。
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最大弊端,在于败坏了党的风气,贻误了国家事业,混淆了优劣标准,纵容了自甘平庸,封堵了贤达通道,革除这个弊端,必须注入“能下”这支干部队伍的优化剂,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体系,德才兼顾,好中选优。更为重要的是,要大力营造良好而单纯的为官氛围,引导领导干部静待进退,上而不骄,下而不馁,汰而不沦,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开启自己全新的人生征程。
文|马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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