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爸爸去哪儿》火了之后,天天、KIMI、森碟、王诗龄等小童星大热,电视上一天能见好几回!但9月1日起,新广告法开始施行,而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
森碟天天暂别广告圈
从9月1日起,因《爸爸去哪儿》火起来的森碟、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或将在广告中暂别代言人的身份。因新广告法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
据了解,随着《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热播,一众影视综艺童星的身价暴涨,日进斗金,看得围观者直叹“一年赚的钱还不如一个5岁小孩一天赚的多”。当红童星接广告接到手软,原因之一是幼儿产品市场需求大,需要与其产品形象定位符合的童星进行代言。
而禁止10周岁以下童星代言,一方面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亦因为童星欠缺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
保健食品对明星说“不”
明星代言保健品屡见不鲜,比如姚明、angelababy等。但在新广告法实施后,保健食品以后再也看不见明星的影子了。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
同时,新广告法在总则中明确:“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乱发短信广告,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弹窗广告须有一键关闭,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违反规定可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禁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
汪东城、罗志祥、陈柏霖……不少男明星曾荣登“大姨夫”之位,代言女性用品卫生巾、卫生棉条等,而新广告法实施之后,“大姨夫”们再也江湖难见了。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因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的主要作用就是为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的意见。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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