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路上带头人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农民,脱贫,致富路
  • 发布时间:2015-10-16 14:49

  记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

  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乡仁发村党支部书记、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自2009年创办合作社以来,牢固树立“诚信经营为本、利益求增均摊、生产风险共担、社员满意为荣”的经营理念,坚持民主管理监督,逐步总结经验教训,在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引领农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趟出一条“仁发模式”的扶贫新路。截至2014年底,合作社已发展社员2638户,规模经营土地5.4万亩,2013年被黑龙江省命名为“全国现代农机合作示范社”,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李玉凤自己也荣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求发展

  今年59岁的李凤玉,1975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北安农校,曾担任过乡村农业技术员,村民委员会主任,2006年任仁发村党支部书记。由于长期在农村工作,他最了解农民的疾苦和需要,他看到农村生产责任制、土地包产到户的优势已达到了顶点,仅靠一家一户,小打小闹的小规模生产已无法提高生产力,原始的耕作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农业的要求。同时,农民地块零散也给推广科学种田技术、大型现代化农机设备应用带来了不便,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靠天吃饭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丰产不增收的现象。农民脱贫致富的步子迈得太慢,李凤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平时注意收集农业信息,允许农民办家庭农场和规模经营土地的政策让他为之一振,他决心走出一条能带领乡亲们早日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2009年10月,李凤玉联合7户有一定实力的村民,共同出资850万元,争取国家和省补贴1234万元,组成了“仁发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合作社首次以每亩240元的价格租赁村民耕地1100亩,由于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土地,不能连片种植,大机械不能发挥作用,投资成本增加,第一年不赔不赚。时间久了,有的社员对合作社失去了信心,李凤玉也感到很纠结,觉得对不起全体成员。2011年初,正在合作社进退两难的时候,省农委领导到合作社调研,向社员宣传农民合作社法,建议李凤玉要吸引农民土地入社,把农民与合作社融为一体。并依法将国家补贴收益平均分给社员,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

  经省领导的指点和鼓励,李凤玉明确了前进的方向。遵照省领导的指示和建议,他在合作社运行机制上进行了探索,并广泛征求现有社员的意见,在广纳农民入社,扩大合作社规模方面出台了“七条惠农政策”。一是提高土地入社保底金价格,350元/亩作为保底分红,高出当地农民自转包价格的2倍。二是入社成员不分先后,权力和义务平等,年终盈余按入社资金同等比例分红。三是国家补贴资金生产的盈余按成员平均分配。四是贫困户成员可借土地保底金。五是入社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六是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一人一票,不按投资多少表决。七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这七条措施一出台,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不到一周时间,就有307户村民自愿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土地规模达到1.5万亩,从而一举实现了由代耕作业转向直接经营土地的重大跨越。

  科学管理上台阶

  为进一步提升合作社规模化建设水平,李凤玉制定了科学管理程序。

  在农机具管理上,实行单车承包,以制度约束人,力求创造经济效益最大化。每台机具划分作业区、承包到驾驶员,采取统一供油、统一机具修理、统一作业标准。年初确定单车作业量1.4万标准亩,完成作业量的,每名驾驶员每亩提取1.2元作为年工资,超出部分每亩提取1.4元。同时根据用户满意程度,年终兑现奖惩,确保了合作社以作业质量、用户满意程度来求发展和生存。2011年完成作业面积28.4万标准亩,纯收入达93.4万元。

  在劳动力转移上,先后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站和组建外埠基地,延长农民经济收入链条。针对入社成员越来越多,使一大批富余劳动力从种植业生产中真正解放出来,帮助他们拓宽致富门路,合作社派员先后在北京、大连和本省等地分别建立劳务输出外埠基地11个,转移劳动力1520人,均与每个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年人均增加经济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

  在利益分配上,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财务监督关。为确保资产不流失、成员真正得实惠,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成员民主监督,让每一位成员心里都揣一本明白账。二是严把盈余分配关。2011年,合作社总收入2763.7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和土地经营投入1421.5万元,总盈利1342.2万元。三是严把公共积累提取关。合作社在纯收入817.2万元中提取408.6万元作为公积金,以增强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由于2011年入社农民得到了实惠,2012年共有4个行政村15个自然屯的1215户农民主动要求加入合作社,使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增加到30128.4亩,并签订了五年入社合同。当年合作社种植玉米25128.4亩,马铃薯5000亩,农机代耕作业面积31万亩,总收入5732万元,总支出3050万元,总盈余2682万元。

  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吸引广大农民参加,主要是把握了四条:一是盈余分配以土地为主。合作社成立初期,采取了土地保底分配形式。随着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在农民心中的信誉提高,2013年开始取消了保底金,把土地等同于交易量,土地分配比例依法保持在60%以上,资金分配占40%以下。最后经年终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合作社盈余实际土地分配占74%,资金分配占26%,成员亩均土地分红922元,资金分红每元0.33元。2014年,土地分配比例75%,资金分配占25%,亩均土地分红854元,资金分红每元0.226元。合作社使出地和出资的农民实现了“双赢”,合作社与农民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二是国家投资所得收益平均分给当年成员。过去国家对合作社的投入没有参与分配,实际上成了个人投资的匹配资金。依法把国家投入资金所得收益平均分给当年合作社成员,更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入社的积极性。2011年合作社国投资金收益384万元,户均所得12251元,2014年国投资金收益392.8万元,户均所得1489元。虽然随着合作社成员增加,国家补贴分给每个成员的收益“摊薄”了,但由于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个人收益不减反增。三是合作社没有“无主”财产。合作社财产是大伙的,每一分钱都应体现在成员身上。合作社坚持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或分给大家,或提取公积金,不形成“无主”财产,这样做不仅合作社成员之间产权明晰,而且不同年份利益也清楚,避免了走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老路。合作社还坚持提取公积金记入个人账户等同投资,合作社具有支配权和使用权,成员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使成员愿意提取公积金增加积累。现在,合作社4年共计提取公积金4768万元,正常经营基本“不差钱”。四是做到民主管理,进出自由。合作社只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农民才愿意参加,也敢于参加。合作社的重大事项都由理事会“拿点子”或其他成员提建议,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由理事会在监事会监督下执行,通过实行民主管理和社务公开,合作社能够及时自我纠错,生命力越来越强。

  风劲扬帆正当时

  “近年来,国家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我们办好合作社、致富奔小康的信心更足了”,李凤玉兴奋地对记者说。

  风劲扬帆正当时。目前,合作社正乘借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东风,着力开展五项工作。一是调整结构。加快开发绿色有机食品,建立黄肉牛养殖基地,新上马铃薯、甜玉米精深加工项目,打造仁发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竞争力。二是转变方式。建立科学合理轮作、深松整地、培肥地力、绿色植保等现代耕作制度,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机制。逐步总结经验教训,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及时纠偏,进一步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尽量缩小与国外的差距,这样做可以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减缓粮价上涨速度,有助于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并且政策作用的时间会更长。五是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对合作社人才培训、引进各方面的政策支持,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变人才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李凤玉自豪地说:“目前,合作社成员达到3000户以上,经营土地规模达到了10万亩,代耕作业45万亩,我们将把合作社打造成经营效益更好,发展潜力更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引领农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本刊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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