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优惠健康险”为市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下)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个税优惠健康险,保监会
  • 发布时间:2015-10-20 17:00

  小左:据我所知,按照目前情况来看,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而这条“不得拒保”的规定对于投保人来说确实非常有利。但我认为,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有病还给保险,这不是明显在做赔本买卖,保险公司又不是慈善机构,这项规定对他们来说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呢?

  李老师:你的认识是不全面的。《个税税收优惠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所以出台这条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基于公平性,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是纳税人,都可以购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二是基于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国家给予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将一定的财政收入让渡给保险业,保险业应主动承担起减轻医疗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

  小左: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虽说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但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国家让利给你,实际上还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你如果觉得“不得拒保”不合理,完全可以不开展这项业务。除了这一条,还有吗?

  李老师:还有就是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之所以要设置个人账户,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以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二是可以为被保险人积累一笔医疗费用,以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

  小左:《办法》考虑得真周到,我认为万能险特别好,它可以将所缴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个人账户,让有限的资金在治疗疾病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

  李老师:还有就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赔付管理,做到应赔尽赔,使被保险人最大程度上受益。对于保险金额,《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对首次带病投保的,可以适当降低保险金额。医疗保险不得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小左:有了以上规定,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的“惜赔”行为了。看来,市民购买这类产品可能会比购买普通健康险产品更划算。下面我关心的就是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了,您说了半天税收优惠,究竟是怎么个优惠法呢?

  李老师:根据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小左:我还是有些不清楚这2400元/年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老师:事实上,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2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按照个人起征点3500元加上200元计算,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超过2400元,每个月个税起征点为3700元。

  小左:以我现在的工资月薪5000买保险,每年要少缴多少个税呢?

  李老师:如果以你的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计算,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45元,而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你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700)×3%=39元。如此计算,每年可少缴纳个税72元。由于税率随收入的上升而提高,投保人税前收入越高,购买健康险每年可少缴纳的个税也越高。

  小左:这样看来,只有先成为纳税人才有资格参与这项保险,您给介绍一下政府有关部门将如何推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工作吧。

  李老师:下一步,保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协调,以三部门名义印发通知,明确试点开始的时间、试点城市、经审批后的试点产品等,共同推进全国的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指导行业加快推进税优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业务流程等工作,为试点的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三是试点推开后,将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试点的有序、健康开展。

  小左:这次有了真金白银的激励,将吸引更多市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关注。对此您有什么建议吗?

  李老师:我建议,对于已经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是单位还有团体医疗保障的人群来说,可以购买一些与社保理赔不冲突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来弥补自己的收入损失。津贴型保险,又称补贴型保险或者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也无须提供发票。简单说,无论你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赔付。而且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多次投保,也不会出现报销型医疗险的“理赔重叠”问题。

  小左:听您这么一介绍,我真有点动心了,希望我们北京能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哎哟,李老师,咱们光顾聊天了,我马上就要到家了。今天没时间了,等明天咱们到了单位再接着说商业保险的事吧。

  文 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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