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环境治理制度,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目标、六大重点任务、生态保护五大区域等。
《规划》为目前迫在眉睫的PM2.5治理划出了红线,提出京津冀地区近期的空气质量底线: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大气治理”这两大热点关键词的双重推动之下,《规划》发布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并且经历了多次传播高峰。
从2015年12月30日《规划》发布后至2016年1月11日监测期结束,相关新闻出现了三次明显的报道高峰。
截至2016年的1月中旬,随着地方两会的陆续召开,大气污染治理成了不少地方政府“十三五”的重要目标,也令《规划》相关的关注度再次回升。
经过上述多个节点传播,截至1月11日,涉及该《规划》的传统媒体报道量已达到3637篇,且从其整体传播趋势来看,由于相关内容与多个热点话题密切相关,未来仍具备较高的传播潜力。
众多评论表示,《规划》的意义十分值得肯定。但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难点主要在于问责机制尚不成熟,制定目标后的下一步需要具体责任落实,建立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形成有效激励。
有专家表示,要彻底地调整产业结构,严重污染的行业应该放弃或者撤离。同时需要有比较严厉的惩处措施。在特定的时候是靠工作组下去,直接关锅炉能够见到效果,但是常态必须有规则,而且制度要常态化。
也有专家指出,2015年底整个华北地区的雾霾严重程度历史罕见,北京已经对此采取了非常多的措施,但是,就华北区域而言,并不是北京做到了,雾霾的情况就能够得到彻底改善。京津冀三地的生态环境利益是共同的,想要协同发展三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就一定要打破各自为政的传统治理思维模式,充分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和功能性,明确不同生态空间单元的功能,按照区域生态环境效益最大化的需要总体谋划政策措施。
此外,有媒体评论认为,要让制度改革成为激活环境治理的动力。改革创新,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于生态环保体制改革来说,更是如此。2016年乃至整个“十三五”期间,改革的步伐只能加快,不能放缓。重中之重的是:要改革环境治理制度,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文/杨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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