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人民收入也需要思想解放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增加人民收入
  • 发布时间:2010-10-25 08:43
  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等。

  和往届五中全会不同,这次的会议没有提出GDP增长的具体目标。有学者认为这意味着政府未来的执政方向将不再是唯GDP增长是从,而是更加兼顾公平,把“富民”目标提到新的高度。

  “富民”理当是执政者的首要工作,这不仅是缓解当前社会矛盾的需要,也是从根本上实现“国强”的必然选择。这是中国人2000多年前就领悟的政治智慧,战国《尉缭子》中提到“王国富民,霸国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仓府。”如果只追求财政增收的“仓府”之富,或者是权贵阶层的“大夫”之富,那么“强国梦”将始终是梦。

  五中全会的富民方针有不少值得认可之处,比如健全社会保障、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等,但这些提法不免让人觉得似曾相识。早在30多年前邓小平就提出了“人均收入超过1000美元”,“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的小康目标,而近些年来“建保障、促收入”的宏观经济目标也是岁岁提、年年做,但为什么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还一直存在并日趋严峻呢?

  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实现富民,不仅要在一些政策和做法上作出改变,更重要的是,需要再一次大胆解放思想,突破“个人服从集体”的传统社会观念,把尊重个体、捍卫私权当成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重新解读富民计划的重点,将“让利于民”转变为“让利于人”。

  “人”和“民”看似一样,其实不同。在我们的理解中,“人”是指个人、个体,是指单独的一个个老百姓;而“民”还是个集体概念,是所有的“人”汇聚而成的集合。正是因为这样,每个人都不能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也就失去了具体的对象,自然人民的利益也就高于个人的利益。

  在这种思想下,打着“人民”的旗号侵害“个人”利益就变得顺理成章。前段时间江西省宜黄市强拆事件中,宜黄官员“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申辩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不少地方的执政者,常以公共利益(人民利益)为由强行剥夺私产,导致流血冲突、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试问,当每个“个人”利益无法被保障时,“人民”利益还真的会存在吗?

  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一直是集体高于个体、个体应该服从集体,但谁也说不清楚“集体”究竟是谁?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谁掌握了权力,谁就代表着集体,就可以随意地剥夺个体的发言权、决定个体的命运。在这个逻辑下,“让利于民”往往变味成“让利于代表集体的那个人”,最终演变出了腐败滋生、权贵获利、贫富失衡的现实结果。

  温家宝总理曾提出过“要让人民的生活更有尊严”。所谓尊严,并不单由个人财富和收入水平决定,不能说钱越多就越有尊严。真正的、本质的尊严是“个人”得到承认和尊重,是每个人的想法和诉求都能有权力表达,每个人的正当利益都能够被法律和意识形态保护,不用担心会被随意剥夺,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私权。

  尊重个体,首先要强调个体和集体的平等。在现实当中,个体的力量往往小于集体,要真正做到个体和集体的平等,或许需要在某种程度上约束集体,甚至在个体和集体发生利益争执时,应该采取矫枉过正的态度,个体优先于集体,集体让位于个体。

  尊重个体,还需要不同的利益群体互相妥协、彼此协商,不能持强凌弱,以权力的大小来决定话语权的大小。强势的公权力,非但不能站在私权的对立面,相反,还应该极力保护私权,充当私权的守护者。

  过去20年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举世瞩目,这其中不乏“集中力量办大事”和“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换发展”的贡献,但同时也积累出一系列众所周知的社会矛盾。老的增长模式已有“红利耗尽”之势,未来的发展的确要改变模式,并逐步消化过去20年积累出的问题,这已然成为社会共识。

  我们认同执政者对于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方法,但我们更希望看到这些方法的实质和内涵发生转变,思想转变了,对同一方法的操作才会出现不一样结果。否则,所有的方法都依然会似曾相识、换汤不换药。

  要激发新一轮经济增长活力,也许应该把尊重个体、让利于“人”放在首位。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仅不矛盾,而且还一致。没有一个一个个体和个体家庭的财富增加、幸福增加,谈何全民富裕、国家富强?

  所以,从集体主义到个人主义的观念转变,是未来富民和强国的关键,是下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之源;而对个人权利的最大尊重,也是终极目标,就是公民的投票权、直选权的实现,这确实需要一场有勇气的思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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