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监管套利难了

  无论是资质分类还是分级禁止,监管目的旨在限制入市资金的规模和通道。目前约2万亿元的权益类资产规模占理财业务的比重仅为8%左右,未来监管限制的比例低于8%的概率不大。

  近日,2016版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至银行征求意见,这是自2014年12月以来,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首次重启征求意见,对于银行理财业务的产品定义、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新规要求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还对业务资质进行分类管理,银行理财业务将分为“综合类”和“基础类”,基础类的银行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此外,禁止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优先与次级的分层配置,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尽管新规暂未正式出台,但从目前市场流传的版本来看,若内容属实,则理财监管新规较2014年征求意见稿更趋严格。因此,理财新规一经披露,即导致A股市场大幅波动。

  银行理财监管趋严

  新规体现了对银行理财业务监管从严的趋势,排风险降杠杆是2016年金融监管的重中之中。相较于此前2014版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新版办法中的一些重大的变化尤其值得关注。

  这些变化包括设立理财业务门槛,对理财投资非标资产的通道进行了清理,禁止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增加了对于银行风险准备金的计提要求。总体来看,这些变化较2014版的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性要求更加严格。这沿袭了2016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行业排风险、降杠杆、去通道的政策意图,整体来看,上述变化对银行理财业务有所冲击,但实际影响程度可能并没有市场预期的如此夸张,况且,此次监管新规目前仅在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条款在未来仍有调整的空间。

  此次监管新规提出对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的银行不能投资非标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区分两者的主要定量指标为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及开展基础理财业务超过3年的时间限制(其余均为定性指标)。从目前来看,国内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主要的区域性银行均符合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标准,未达标的银行主要为集中在欠发达地区的区域性银行。

  从理财业务规模来看,平安证券预计达标银行将占到理财产品存量规模的80%以上(16家上市银行占比60%),因此,对理财投资非标及权益类的规模的影响有限。尽管2015年年末理财配置权益类资产的规模为1.86万亿元,但占理财业务的比重仅为7.8%,市场预期未来监管机构将增加对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限制,但限制的比例低于上述比重的概率不大。

  实际上,此次监管文件影响较大的部分在于对银行理财投资非标通道的限制,此次新规明确了银行除了可以通过对接信托公司的投资计划投资非标资产外,包括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在内的通道均不能够投资非标债权。理财非标投资通道收缩意味着监管套利受到限制,将加速理财收益率的下行。

  而新规对于通道的清理十分严格,主要的影响体现在:首先,包括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价值基本失去,资管业务规模将明显收缩;其次,银行原先通过多层嵌套的交易结构规避监管而开展的部分非标投资将无法延续;最后,信托的通道费率的提升以及银行对非标配置的限制将加速银行理财收益率的下行。但从对非标业务规模的影响来看,自从理财监管8号文发布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的占比已经从2013年的28%下降至2015年的16%,非标占比逐年缩减,因此,新规对非标规模的冲击较为有限。

  此外,此次监管新规对于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的加入,以及对于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禁止也是较此前版本新增的内容,但这两方面的影响不是很大。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将会在利润分配阶段进行,因此,它不会影响银行当期利润。而分级理财产品在2016年5月初,银监会已经窗口指导城商行和农商行停止新发分级理财产品,考虑到目前银行分级理财规模并不大,估计在千亿元量级,因此,新规对分级理财规模的影响也较为有限。

  借道入市资金受限

  由于近期银行投资类非标高速扩张,宝能事件暴露出资管计划潜在的风险,银监会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加强理财资金运用的监管。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由证监会监管,银监会存在监管协调的困难。此次理财新规要求理财投资非标只能对接信托,不能对接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银监会可以对银行、信托实施全面监管,资金来源、去向可实现全程管控,有助于风险穿透式监管,有助于引导资金进入政策要求的实体经济,实现政策目标。

  总体来看,此规定对于银行而言可能影响较小,但对于券商资管等通道来说可能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至于券商资管能否通过信托多层嵌套来规避监管,还有待实际落地的监管要求来进一步明确。

  此次监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管理,分基础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其中基础类的银行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但综合类理财业务投向未做要求,留有一定的政策空间,而银行不能发分级理财表明监管对理财投向非标和权益进行严格控制,但也未完全管死。

  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而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对资本市场来说,此次监管新规要求禁止银行发分级理财,此前大部分配资资金是通过伞形、分级形式进入权益市场的,预计这一条规定将会对入市资金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近期市场的大幅波动足见这一监管新规的巨大威力。

  不过,考虑到大部分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符合可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要求(硬性指标: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开展基础类理财业务超过3年等),预计新规产生的实际影响可能比市场预期的要小。

  截至2015年年底,银行理财产品迅速增长至人民币23.5万亿元,2013-201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其中大部分为表外资产。银监会于2013年发布了限制非标信贷资产占比的规定(不超过理财产品资产的35%或总资产的4%)。潜在新规旨在部分缓解理财产品面临的流动性及市场风险,原因可能在于理财产品规模的增长以及潜在资产范围的扩大。

  从整体来看,这有利于金融的稳定性,但潜在监管新规短期内可能会对银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增长放缓,风险准备金成本增加,以及社会融资规模和信贷的潜在收紧给资产质量带来的温和压力等。从中长期来看,逐步消除理财产品的隐性担保以及消减非标信贷资产,可能是缓解银行系统中信贷和流动性风险的关键所在。

  高华证券认为,对理财产品投资的限制可能会放慢资金流向股市的速度,根据估算,银行间接投资在A股的资金在2015年7月达到了1.6万亿-2.1万亿元的高点,从这个角度分析,一些理财产品业务占比较高的银行可能受到的影响更大。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末,券商资管规模达到14.3万亿元,基金子公司规模为13.7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非标,监管新规若出台,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规模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考虑到新老划断的因素,这种影响可能部分平滑。而市场关心的对入市资金的影响,从2015年年末的数据看,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的比例在5%-8%左右,以2015年年末银行理财规模23.5万亿元计算,流入权益部分的资金估计在1.18万亿-1.88万亿元。若监管收紧,预计理财资金入市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监管新规对于银行理财投资标准化证券的要求是,每只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所有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余额的10%;同时,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预计此前备受市场争议的运用资管计划举牌的方式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对于非标仍沿用“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或者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的规定;对于投入权益部分类似的投资比例还有待明确。

  新规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跨行托管有助于打破刚性兑付,新规要求银行按季从净利润中计提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即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50%计提;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从计提要求来看,鼓励由预期收益率型向净值型理财的转移,体现监管打破刚性兑付的引导;预计计提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可能会小幅影响银行业绩。同时,新规还要求银行应当选择银监会认可的托管机构托管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不能托管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跨行托管有助于加强监管,减少收益调剂的空间,有助于打破刚性兑付。

  本刊特约作者 方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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