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里的“道德秀”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高校,道德
  • 发布时间:2017-06-27 10:55

  近日,山东某职业学院在校园内摆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公开校园情侣拥吻照片,引发公众关注。对于学校公开大学生情侣拥吻照片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成为网友们争论的焦点。对于学校曝光饲养宠物、吸烟、酗酒等行为,多数人表示支持,但对于将校园内情侣秀恩爱行为定义为不文明举止并公开曝光,很多人觉得不妥。网友的评论大都带有调侃性质,有人说,“一入山外误终生,从此女友变路人。”

  最近几年,高校这类禁令并不鲜见:吉林某大学规定,严禁情侣在食堂互相喂饭,男女同学不得做拉手、勾肩搭背等亲昵行为;某知名大学为了“保持象牙塔的纯洁”,管理人员用手电筒将在黑暗中“搂搂抱抱”的情侣“揪”出来……

  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刁玉全认为,当前我国社会开放程度高、外来文化涌入,大学生前卫、时髦,对西方文化的接受力强,形成了一些截然不同的恋爱观。但我国现在的文化环境不可能完全离开传统的根基,“太过特立独行,就是把自己独特于文化之外,自然让一些旁人难以接受。”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去年进行了一项调查,从调查结果看,刁玉全所言的“一些旁人”,大部分都是学生家长或其同龄人,而这些人,是与“亲密行为”没有直接瓜葛的“局外人”。这次调查共收到来自230余所高校大学生填写的1302份问卷,以及来自各地高校学生家长的115份问卷。调查显示,在大学生受访者中,可以接受大学生情侣在公共场合拥抱、浅吻行为的,分别占80.03%与63.29%,而这些行为在家长中的被接受度分别为38.26%与20.00%。

  也就是说,两代人对“亲密行为”的接受程度,因观念不同而有差异。如果以“规定”或“禁令”的形式杜绝校园“不文明现象”,对于“文明”的理解显然就有了商榷的余地。更多时候,这类规定已然成了学校的“道德秀”。

  道德与法律的差别在于,道德会因年代、地域、职业、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的差异而呈现多元特征,因而是不确定的;而法律规范则以社会主流为基础,是民众的最大公约数,确定性相对较强。由于道德标准不确定,对道德行为进行法律裁定甚至涉及侵犯人身与隐私的曝光,不仅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还与法理相悖。

  再者,所谓的中国文化的“传统的根基”,是孔子所言的“男女授受不亲”,还是《诗经》宣扬的更加人性、更加奔放的“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史记》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按照周礼的标准,把一些他认为“过火”的内容删去了,不然《诗经》中的福利,可比现在多多了。

  一个客观的现象是,正如先秦男女感情之奔放,与之匹配的是商业之勃兴、迁徙之自由,同样,伯利克里当政期间强盛的雅典,扩大了公民权利,鼓励学术研究,自由发展文艺,未婚男女在两性关系行为上,同样很少受到道德和舆论的束缚。在中世纪,男女结合需要经过“神圣教会”的同意,要穿越,恐怕鲜有人会选择中世纪吧。

  在“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当下中国,象牙塔作为育德、树人之地,如果总是以一己之“文明”施加于大多数人,学校遭受的不仅仅是舆论的调侃与奚落,久而久之,大学之精神恐怕会越来越落后于时代的节拍。少一些“道德秀”,多一些人文的关照,岂不是更好。

  文/曾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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