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被提拔的“三怪”副市长

  • 来源: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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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7-07 10:20

  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人称“三怪”副市长:落马前他曾三番五次拒绝组织提拔;贵为副市长的他却要给下属送巨款;贪了二十多年仍能边腐边升……

  小官巨贪

  六十二岁的曹鉴燎,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镇委书记。但一个小小的镇委书记,权力却非常大,由此很多工程老板盯上了曹鉴燎。

  范志骅当年是个起步不久的建筑工程老板,他看上了广州天河区沙河镇的一块一百九十五亩的地,想搞开发。曹鉴燎时任沙河镇镇委书记,范志骅想尽一切办法,结识了曹鉴燎。范志骅给曹鉴燎的见面礼,是一套超大型的别墅,时价九百多万元。

  在一次酒足饭饱后,范志骅拉着曹鉴燎去看别墅。宽敞高大的房屋建构,优越便利的地段,曹鉴燎对别墅赞不绝口。1998年春天,范志骅以九百八十三万八百零六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祈福新邨豪庭西路20号的别墅。这套别墅首付为二百万元,尾款五年内还清,每个月还贷就要十多万元。范志骅曾对特别要好的朋友说起,按揭买这套别墅,是因为他当时真的没有那么多钱,而之所以他要将刚刚赚到手的工程钱全部拿出来送礼,是为了拿下沙河镇一百九十五亩土地商业住宅楼项目,这个项目如果拿下,那就大发了,他觉得送一套别墅给曹鉴燎,值得。

  范志骅购下别墅后,又花一百多万元对别墅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他特地多次把曹鉴燎请来,听取他的意见。曹鉴燎在现场,假装半推半就,问范志骅:“问我那么多装修意见,难道你是要把别墅送给我?我到时候可是要付钱的噢。”范志骅笑而不答。最后一次陪曹鉴燎去看别墅,装修已经全部完工,范志骅趴在曹鉴燎的耳边说:“房子不错吧,你的,我的,就不用说了,你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永远使用。”曹鉴燎没作声,范志骅感觉这是他默认了。

  别墅的门开了,范志骅的“路”也通了。从此后,范志骅的公司就挂靠在沙河镇属沙河建筑公司名下,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一百九十五亩土地商业住宅楼协议。

  曹鉴燎当年任镇委书记的下属村民,说起这个书记,印象最深的有这样一段插曲:“二十多年前,为了能继续留任沙河镇一把手的位置,方便他继续敛财,曹鉴燎通过下属让我们联名写信挽留他,当时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来真是荒唐。”事实上,后来,直到曹鉴燎自己发现从镇里到区里,在区里任职“赚钱”的机会更多,这才同意了上级提拔。在之前,上级部门曾多次要提拔曹鉴燎,他生怕升官后,有碍敛财,不敢轻易挪位。

  给下属送钱,要腐大家一起腐

  除官商勾结之外,为拉拢关系、扩大腐败产业链,曹鉴燎不惜给其他部门的实权官员送“项目”,给下属送钱,拉更多人“下水”。

  何继雄就是一个被曹鉴燎认准需要送钱的下属。何继雄1995年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负责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时,曹鉴燎是该镇一把手。曹鉴燎在任期间,对何继雄“既给官也给钱”。1997年,曹鉴燎开口,要求范志骅送一辆价值三十九万元的丰田佳美轿车给何继雄。同时,曹鉴燎在自己的职务升上去后,迅速让何继雄上位,当上了沙河镇镇长,并让何继雄的姐姐何月霞出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在何继雄看来,得到官位和钱财,都离不开他的老上级曹鉴燎。他曾经这样对一些哥们儿说,自古以来,只有下级给上级送钱,而他却收到了老上级送来的钱,这钱拿着心里比较爽。

  如果说给下属送钱是为了拖他们一起“下水”,以便共同贪腐,那么,利用老板送钱给自己的同时,壮大“腐败队伍”,更是曹鉴燎的另一个受贿的“战略战术”。广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可谓是曹鉴燎的“腐败合伙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曹鉴燎支持下,谭丽群仅出资三十万元,就长期控制珠江新城某地块。土地升值后,曹鉴燎又介绍房地产公司老板接盘,帮助谭丽群等获利两千六百万元,而曹鉴燎则从中分得九百万元。2016年12月,谭丽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让老板给自己的情人付“分手费”

  1992年夏天,时年三十七岁的曹鉴燎还在天河区沙河镇任镇委书记。一次老板的宴请中,他看到一个面容姣好、口齿伶俐的漂亮女孩儿,在饭店里当服务员。“小妹妹,你长得好好看呀,陪我们喝两杯。”曹鉴燎上前,直接搭上了女孩儿的肩膀。女孩儿名叫柳琳琳,当时二十岁的她是辽宁人,在广州一所高校读书,暑假时正好在饭店打工。柳琳琳比较机灵,对于曹鉴燎的搭讪,应对自如。曹鉴燎得知柳琳琳还是在校大学生,更加来了兴趣。很快,在老板的撮合下,柳琳琳和曹鉴燎发展成情人关系。为取得柳琳琳欢心,曹鉴燎不仅为其买房买车,还带着几个要好的小兄弟,远赴千里之外的辽宁,拜会了所谓的“老丈人”。2004年,柳琳琳年纪渐大,在看不到自己有什么未来的时候,她向曹鉴燎提出分手。曹鉴燎“怜香惜玉”,不仅为柳琳琳办理了出国移民手续,还指使长期与他往来的老板兄弟苏国发等人,分别给柳琳琳港币八百万元和九百万元(共一千七百万港元,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四十六万元)。

  曹鉴燎为官近三十年,为何能“边腐边升”,一直没有被暴露?其实,早在曹鉴燎当天河区领导时,就有人告他的状,但后来他还是毫发无损。曹鉴燎对此总结为:“因为第一我比较谨慎,第二有些东西也没有暴露。”曹鉴燎还“坦言”:“跟老板混在一起,慢慢就会职务不分、身份不分、立场不分、吃喝不分、钱财不分,慢慢就把自己和他们等同起来了。”

  【原载《民主与法治周刊》】

  ○希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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