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年份茅台”倒在矿泉水瓶里,遮人耳目照样喝,把“极品烟”开成“yao”,列在菜单中照样报,“吃喝风”离散转移,深入地下之时,“八项规定”颁布四年多之际,反弹之中又出来一个“一桌餐”。
“一桌餐”是啥玩意?据纪委方面近日定义,“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因为一般只提供一桌客人用餐,故称为一桌餐”。“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由私营企业主把私人住宅改建成招待场所,组织者以没有动用公款而无所顾忌,参加的官员以私人聚会而心安理得。“老板”也因为“服务领导”而乐此不疲。这种家庭式会所的“一桌餐”,这种“不进会所进社区”的隐蔽吃喝聚会,仅在南昌市高档的海珀兰庭封闭式富人区中,纪委就发现十七个“一桌餐”场所,引起了中央巡视组的警觉和“交办”。
“八项规定”四年多了,吃喝问题不是好多了吗?但是仍在“转入地下”,伺机反弹,甚至还有“顶风作案”的。或曰“躲起来吃”,乡间会所、机关食堂、老板私邸,都成了“转战”的“南北”,先是关起门拉起窗帘还要吃,后来豪华客馆不能去了,把“内部食堂”装潢一新,在“里面”吃。有一段时期,为什么市面上高级厨师忽然抢手?因为“食堂”里老阿姨手艺不够档次,要换成高帽子的“大厨”来掌勺啦!“八项规定”颁布第三年时,不是还有一个什么“分局”,一个月招待酒肉达四十八次吗?也不要只怪他“顶风吃喝”,实在是“下来检查、评比、督办的太多”,所以都要“招待”啊,连他的办公室主任都“说不清来的是谁”,只知道“领导”来了!还有一种“酒桌办事”,这是某省纪委半年前抓出的一个“新动向”。借“办事”而吃喝,举“公务”而招待陪吃,成了一个新变种,近日之际,不是还有某地官员,主动“下去”,“考察旅游线路”,一路吃喝沿线“旅游”,成为笑不出来的笑柄吗?
“八项规定”四年多来,关于这个吃喝问题,有些官员一直没有“太平”过。起初是“忧国忧民”,惊呼“内需拉不动”啦,危言“经济要不行”啦,似乎没有了公款消费,发展繁荣就要成泡影;而且怒问“做官有什么意思”,他是要顽强地“反弹回潮”啦。当然还有人预言,“风头”终会过去,“阳光总在风雨后”,不是早有人在谈论什么“四年之痒”吗--可见例如“一桌餐”那样的“新动向”,并非孤例个案呵!
也有人说,有些官员“馋”,这些“农民的儿子”,这类从小没有吃饱过肚皮的“于连”,当官以后忽然“吃惯了”,逐渐形成了胡吃海喝的“生活方式”,但依我所见,吃喝风这样一种某些官场政治生态的标配,并不只是“解馋”,也不只是满足胃的渴求,像以吃喝为纽带的“西山会”“汾酒会”等等,实质是拉帮结派的朋党、“小山头”里的“小圈子”,他们吃的是“政治饭”,喝的是“结对酒”呢--说这是一种“政治文化”,一点也没有错。你看那个“一桌餐”,因为“风险”甚大,所以抱团更加隐蔽,“兄弟”更为贴心,“圈子”更显紧密,又因为只是区区“一桌”,所以来的均为“常委”,可不要小看哦!
【原载《新民晚报》】
○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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