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局长”

  • 来源: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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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7-07 10:42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案金额巨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当地引起轰动。

  所有找他办事的人

  被当地群众戏称为“五毒局长”的陈全彪,1964年出生,从上海水产学院毕业后做过工人,当过水产公司经理。1996年,三十二岁的他已是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三十五岁即提任北海市水产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当时的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前途一片光明。

  2008年,陈全彪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兼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虽然是个副职,但已得到不少人的“仰慕”。这年春节前的一个上午,一名下属来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前悄悄塞给他一个信封,说春节到了,按照惯例,提前给小孩一点压岁钱。就在这天上午,连续来了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给陈全彪奉上了红包,共计四万元。

  自那时起,一条烟、一张卡在他眼里开始不算什么,收受一万两万的礼品礼金,也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从半推半就到主动索取。

  2012年初,陈全彪与他人合伙违规在本单位门口的铺面成立北海市天成轩商贸有限公司,表面经营烟、酒、茶,实际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被他约到天成轩“喝茶聊天”,消费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直至2014年7月公司解散,共赚取利润十万元。

  处心积虑培养亲信

  掉进钱眼里的陈全彪,胃口越来越大,开始处心积虑地为自己的晋升规划“路线图”,频繁调整单位人事,想方设法拉拢“志同道合”的人助其敛财。

  “虽然我是个副职,但我手中有权,手中有权就有钱,我要借鸡生蛋,把单位的一把手宝座弄到手才会大展宏图。”2009年的一次饭局上,陈全彪毫无顾忌地对时任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角大队大队长梁家禄表明自己的“雄心壮志”。正琢磨怎么巴结陈全彪的梁家禄心领神会,2009年至2011年间,每年送十万元给陈全彪用于跑官。陈全彪顺利当上局长后,自然不会忘了鞍前马后的“兄弟”。为“答谢”梁家禄,先是把他调整为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2015年9月,不顾分管领导反对,把已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梁家禄任命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梁家禄对此感恩戴德,更加卖力地为陈全彪攫取利益。

  想“干一票大的”

  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北海市渔船更新改造补贴一亿多元,每艘船补贴两百万至四百五十万元,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欲望膨胀的陈全彪决定要“干一票大的”。

  2014年,广西渔轮厂原厂长钟汝康同老乡陆秋明以本人或亲属的名义成立多家渔业公司,并邀陈全彪入伙。经三人商议决定,陆秋明负责找船主办理更新改造项目,以渔业公司名义申报项目;钟汝康负责项目编制,实施造船项目;陈全彪负责找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打招呼,加快办理;所收费用扣减成本后由三人均分。为防止船主中途反悔,三人还以渔业公司名义与船主签订了陈全彪“精心修改”后的《渔船更新改造合作协议书》。直至案发时,陈全彪等人为二十四艘渔船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共收取好处费一千多万元,陆秋明用这些钱购买了六艘渔船,其中陈全彪分得六十万元。

  除了在渔船更新改造中攫取巨额利润,陈全彪还在渔船拆解中“主动出击”。2013年上半年,陈全彪与陆秋明合谋,由陆秋明充当说客,积极寻找“客户”,陈全彪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不符合拆解条件、有证无船的船东或不愿意将旧船拆解的船主进行渔船假拆,收受船主财物作为好处费。至案发,为船主办理十八艘渔船假拆,从中收取好处费共八百一十五万元,陈全彪从中分得五百三十二万元。

  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2016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梁家禄严重违纪问题。在迎接市纪委工作人员时,陈全彪连连表示“歉意”:“梁家禄出事,我作为一把手有责任,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

  陈全彪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更劲爆的消息等着他--当全体人员坐好后,市纪委工作人员宣布,陈全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会场顿时鸦雀无声,陈全彪双眼充满恐惧,脸色发白,全身发抖,被执纪人员从会场带走。事后,陈全彪坦言:“那一刻太出乎我意料了,顿时感觉灵魂都已经不在了,大脑一片空白,万万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幕,会场下都是我领导的人啊!”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

  ○贝吉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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