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入刑,意义何在

  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受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刷单是一种信用欺诈,而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

  “刷单第一案”里的江湖

  张艺(律师)

  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

  李某的刷单组织严密,且运作时间久。他创建了“零距网商联盟”(前身为“迅爆军团”)网站,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通过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向其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

  淘宝卖家成为会员后,既可以发布刷单任务,也可以承接任务。李某还制定了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任务。

  例如,A会员在承接B会员的任务后,通过购买B会员在淘宝网上的产品,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A会员可赚取到平台给予的任务点,刷单平台中任务点类似于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

  当A会员需要提高自己商铺的信用时,他可以使用已经赚得的任务点进悬赏,吸引其他会员为自己刷单炒信,进而提升自己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达到欺骗淘宝买家的目的。刷单平台成为了淘宝卖家“互帮互助”的渠道,任务点在这则成了流通货币。

  销售任务点是李某的另一牟利手段,而其所注册的网站,并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此案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也是余杭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杭州基地以来,审结的第一例涉互联网犯罪案件。此案的判决,对于今后惩处此类犯罪,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为诚信商家赢得空间

  周春燕(淘宝卖家)

  在今日中国电商市场,无论是个人信用还是商户信用都具有极大价值。个人信用能为个人赢得更多资金应用的资格,而商户信用更能直接获得利益。

  当你做了淘宝卖家以后就会发现,不刷单很难建起自己的“门户”。各电商平台商户众多,买家找到你的途径只有两个,一是销量、信誉能使得你在众多的同类商户中排名靠前,二是购买平台的广告。

  以淘宝为例,开直通车广告每天的费用要三五百元,对于天猫商户而言,这可能只是九牛一毛,而淘宝刚开张的小卖家则根本承受不起。没有销量,你的商品在搜索页面排名就极其靠后,试问哪个买家购物时有耐心看完几十上百页的搜索结果,再决定购买呢?

  在网上平台,口碑信用就是流量,最终也能转化为销量。因此,如果大家都在炒信用,而你洁身自好,诚信商家便输在起跑线上。正是这种怪圈,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

  善于炒信,则新开张的小铺都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刷”成百年老字号,从而赢得更多的浏览量,并进一步提升实际销售量。对于淘宝卖家而言,这是条捷径,有时也是不得已之举。

  可问题在于,长此以往,当所有信用都是被炒起来的,这种信用就不再具备公信力,无法成为消费过程中判别的重要因素。销量和评价不再被买家所相信,这对于整个销售体系来说都是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的极致是“网购不可信”的观念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心中树立。

  刷单入刑,增加了热衷于走捷径商家的责任成本。一旦刷单行为明确触及违法,它必然会从商家的必选动作沦落为侥幸者的投机。当犯规成本高昂,必将有更多的商家选择尊重网络商业合理合法的规范。

  给消费者带来信心和底气

  李多(网购消费者)

  刷单炒作信用对消费者危害巨大。这种行为的结果是,误导消费者对商家作出错误判断,给予投机取巧的商家更多生存空间,最终周而复始地坑害消费者。“信用极高”的黑心商家,使电商平台的数据受到严重污染。

  刷单是具有整体严谨体系的行为,刷单者为商家刷信誉、刷销量、刷口碑。淘宝的评价体系分为三级:差评、中评和好评。过去对于无功无过的销售行为,消费者一般给予中评。而这些年,卖家已经不能接受中评了。刷单,造成好评率此消彼长,即便是合法经营的卖家,为了流量、排名而被绑架,也要求买家必须给出好评。更有甚者,有些卖家通过外挂软件对消费者分级,好评率低于一定比例的买家,将无法在其经营门店中消费。

  刷单卖家绑架守法卖家提高好评率,守法卖家逼迫消费者作出过高评价,这是整个消费体系的虚高,也让网购体验越来越差。

  对于消费者而言,危害最大的刷单行为出现在外卖网销平台上。作为重中之重的食品安全,在这里被虚假的销售数字和评价随意污染,可谓置人民的健康于不顾。“吃货”的认知中,哪家店人气高,排队长,东西就好吃,不法商家就利用这种经验论来吸引消费者。外卖平台的管理不够严谨,没有营业执照、缺乏从业人员以及健康证的黑店,借由刷单能在短期内盈利,被查处后改头换面,再战江湖。

  2017年首周(1月2日-1月8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292例,其中网络、电商服务行业共收到投诉478例,占比最大。在网络消费逐渐成为主流消费方式的趋势下,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刷单入刑,意义重大,甚至可以视为法治中国给消费者带来的信心与底气。

  为求职者竖起防护墙

  王邦(律师)

  据360猎网平台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网络诈骗数据研究报告》:2017年上半年猎网平台共接到全国10882起网络诈骗举报,涉案总金额高达12668.5万元。其中虚假兼职是女性被骗最多的类型,占比31.0%。

  刷单招募正是求职欺诈中主要的诈骗手段之一。2017年3月北京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3月份是互联网招聘诈骗案件的高发期,受害者人均被骗3000元,其中兼职刷单是最常见的诈骗方式。

  兼职刷单欺诈是指互联网黑产从业人员以兼职返佣金为名,使用YY、微信等联系方式分配刷单任务,但在用户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转账刷单之后,黑产从业人员却不会返还刷单本金和佣金,从而造成用户的损失。

  经济上的损失还不是最麻烦的。曾经有一位咨询者叙述,他上缴了入会费后,发现是欺诈行为准备退会,但组织者不给退钱,并声称按照事先约定,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刷单业绩才能退费。然而,他在入会时又向组织者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照片,完整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不知如何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利益。

  个人信息的泄露,使得一部分受害者被骗后,会受到黑产从业人员的口头甚至身体暴力威胁,为了躲避这些黑产从业人员打击报复的风险,受害者常常选择忍气吞声。

  刷单入刑,在源头上确认了刷单属于违法行为。给群众提出警示,不要因小利而触及法律红线,保护了更多不明真相的求职者远离诈骗的黑洞。

  目前刷单入刑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只是地方司法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自行裁决,虽尚不足以震慑全国其他刷单者,但对守法的网络人群,保护之墙正在慢慢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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