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租证”乱象调查

  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开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把药师证放到药店,每月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

  本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影子药师”在一些地方的盛行,严重影响患者的用药安全,亟须加强监管。

  租证月入千元,发达地区可翻番

  于敏(化名)是江西南昌一家药店的负责人。在药店每月的支出成本里,除了要交付房租,还要付给一名妇产科医生1200多元的“租证费”。“医生平时不用到岗,只需开业和监管部门检查时露露面。”于敏说。

  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开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网站、论坛和QQ群里,有关租赁和挂靠药师证的信息有很多,记者在一家搜索网站输入“药师证挂靠多少钱”,得到200多万个搜索结果。

  甚至有专门网站提供租赁业务。记者登录一个所谓“聘证”的网站,发现只需简单注册就能在其“人才库”中联系到药师,也可以发布“聘证”信息,等待药师“应聘”。

  本刊记者联系到江西上饶一位王姓执业药师,对方很直接地告诉记者,不能做全职药师。“如需到药店要提前打招呼,因为要向医院请假。”谈到“租证”的价格则直言:“以前在南昌也租过,就按市场价每月800~1000元。”

  本刊记者以开药店为由发布“用证”信息后,很快有江西、安徽池州、河南新乡、湖南湘潭等地药师主动来电询问,来电者以医院和药企工作人员为主,有的还承诺可根据药店的需求再去考证。江西景德镇一名周姓医师2017年4月刚领到中药执业药师证,他说:“如果要双证,我就再考一个,西药的应该不难,我是学西医的。”

  江西某高校一名考取了执业药师证的在读博士生告诉本刊记者,租金的高低和当地的工资水平、风险高低成正比,他的一个同学把证租给广东地区的药店,相对南昌每月1000多元的行情要翻一番。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说,药店“租证”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35万余人,这意味着还难以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注册的药师是否全部在岗也存疑,根据我对一些熟悉的连锁药店的了解,有的仅有四分之一的门店有执业药师全职在岗。”一名执业药师认证专家说。

  “销售员当药师,有时感冒药也能吃死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本刊记者随机走访南昌红谷滩新区6家药店,有4家执业药师均不在岗,“去开会了”“停车去了”“出去谈事了”……有两家药店,柜台上放着“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牌子,但处方药照卖不误,也不向患者索取处方。

  “销售员当药师,有时感冒药也能吃死人。”一位药学研究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因执业药师缺位致残致亡的时有发生。

  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河南籍务工人员马某某感冒发烧,家人为他在药店购买感冒药,销售人员没有从医资格,在没有任何处方的情况下,私自售卖处方药,并和禁忌药包装成口服药剂量销售,马某某服药后死亡。司法鉴定认定,马某某因急性过敏反应导致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工作人员李某某不具备药剂师资格,不应根据客人陈述而自行配药并拆分出售,应对马某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药店支付马某某家属赔偿款48万余元。

  药店药师的缺位,还可能加剧抗生素的滥用。南昌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夏春华说,以当下最常见的病毒性感冒为例,大部分患者原本无需使用抗生素,然而,药店导购经常推荐阿莫西林、头孢等,可能不对症,还容易导致细菌耐药。“这意味着患者真正需要时,这些救命药可能失效。”

  核心问题是药店定位出现偏差

  针对租证乱象,相关部门今年加大了监管力度,人社部就明确要求,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抽查,启动追责。

  全国多省份均出台政策加以整治。有的推行黑名单制度,将挂名和虚聘的执证药师纳入黑名单;有的鼓励内部员工举报,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专家同时指出,加强事后监管不可或缺,但更重要的是要找对“药方”,从根本上解决租证顽疾。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租证”乱象的背后,一方面是药师不愿去,一方面是药店出于成本考虑,也不愿聘请全职执业药师。在江西九江,一个全职执业药师月薪要四五千元,而“租证”只要一千元左右。

  “租证问题的核心在于药店的定位出现偏差,本应是提供社会公共医疗服务的场所,现在变成了商业卖场。”康震说,定位偏差导致药店没有足够的处方可供调配,收入主要依靠推销非处方药品、保健品,没有财力请得起全职执业药师。

  夏春华也建议,需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进一步明确社会药房的定位。同时还应加强立法,规范执业药师的责任与权利。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高皓亮/江西南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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