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逻辑

  长期以来,中国改革开放在造就了经济繁荣、国家富强的同时,却未能使普罗大众分享到与之相匹配的更多发展红利,未能很好地满足大多数普通国民的获得感。其中较为明显的两个现象是--中国民众所感受到的宏观税负较高,国民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

  有数据为证。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布了“税负痛苦指数”榜单,其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2011年,“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在这个榜单上依然高居全球第二位。当然,中国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而“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并不科学。

  2012年4月,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称,中国对正式部门职工的税费仍很高,远远高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要稍高于发达的欧盟15国的水平。有学者撰文指出,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税前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如果再加上公积金缴费,则可能超过60%,中国社保缴费比例数倍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但老百姓实际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却与之相差甚远。

  2016年12月,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全球企业税负情况的报告,统计了190个国家和地区反映企业税费负担指标的总税率,当年所有国家(地区)平均总税率为40.6%,而中国总税率为68%,远高于平均水平,位列世界第12。有中国学者称之为“死亡税率”。

  在贫富差距方面,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基尼系数低于0.2;2017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该数据是0.469,而部分学者测算已达到0.6,远远高于0.4这一国际公认的社会分配不均的警戒线。

  在美国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底推出减税新政后,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竞争环境,多数国人和学者的感觉或看法是,中国也应该以有力的减税举措来让利于民、提振内需,并有效应对国际竞争压力。

  此时,将开征房地产税提上议事日程,自然会引发民众的强烈关注和焦虑。概言之,坊间对开征房地产税的质疑集中在这些方面:中国宏观税负已然沉重,加之中国传统上的并税式改革莫不以积重难返之“黄宗羲定律”大行其道而告终,开征房地产税会否使早已不堪重负的民众雪上加霜?国际上在保有环节征收不动产税,盖因其实行土地私有制,中国所有建成区的土地都是国有的,怎么能够照搬这种私有土地上才能开征的房地产税呢?消费者购房时,价格中已包含土地批租收入,政府凭什么再重复征收一道税?房地产税税基评估难度非常之大,以中国目前的执法环境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如何避免滥用任意裁量权而致评估征收不公?如何处置小产权房问题?

  凡此种种,望立法者和决策者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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