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女友”重建文化产权交易规则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重建,文化产权,交易,规则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1-01-05 15:48
“一部动画片里有很多人物,每个人物形象的版权分别属于谁?属于公司还是员工?如果属于员工,员工是否有书面文件授权公司转让?如果是从外面买来的,买的是完全的版权,还是部分版权?”谈及文化产权交易中的“讲究”,舒文有些无奈。
这些纷繁复杂的“讲究”,演变成了防不胜防的“陷阱”,导致文化产权交易的纠纷率常年居高不下。“很多公司宁愿不赚那些钱,也懒得去交易了。”舒文在上海开设了一家传媒公司,主营版权贸易,即获得海外一些电影、电视剧在国内的网络播放权,再分销给视频网站。
虽说入行已10多年,但舒文也无法完全躲开这些“陷阱”。“著作权法中,版权包含17种权益,其中又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税如改编权、发行权、录音权等是可以转让的,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一般是不可转让的。”
搞清楚自己究竟买的是什么就相当复杂,但也只是交易的第一步。在合同中说明这些权益将怎样使用,才是真正的挑战。“获得‘全部区域’的授权是不够的,还必须限定好区域,说明是上海的全部区域,还是中国的;获得某类渠道的全部授权也不够,还必须写上是独家或独占授权,不然十有八九会遇到‘一女三嫁’。”
独家授权和独占授权,仅一字之差,却也大有文章可做。“独家,是不再授权给别人,但他自己也可以做。独占,才是只有你可以做。”舒文说,版权交易多年来的无序状态,正让她逐渐失去信心。
“麻烦”的交易
深受其苦的不止舒文。“我们授权给电影院线之后,通常要一年才能拿到回款。”百腾传媒董事长孙德钰告诉《望东方周刊》,“甲方”也有甲方的烦恼,“拿不到回款是经常的事。”
遇到纠纷的时候,舒文和孙德钰大多选择自认倒霉,而不是打官司。“不光是时间、精力耗不起,在对方城市的出差的费用,律师费,大多数时候比索赔款还要多,何况,即使官司打赢了,执行也是个大难题。”孙德钰说,这些最终促使他成为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吃螃蟹”的第一人。
百腾传媒作为《我的野蛮女友2》的出品方之一,在获得合作方授权后,将5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委托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最终和超影娱乐有限公司达成交易。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交易对象为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2009年6月15日正式揭牌。
上海文交所负责人张天说,交易中,上海文交所的角色是交易中介和服务,包括业务受理、项目推介、投资撮合、价值发现、市场服务、权属变更和争端调处。
但孙德钰说,这是他完成的一笔最“麻烦”的交易。
从上海文交所的交易流程上看,的确如此。因为对孙德钰提交材料的前期审核,就分为齐全性审核和合法合规性审核。流程上,则又有初审、复审、主审、监审四级。这对孙德钰来说,是以往交易中所没有过的。
审核完成后,是项目推介,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之后,文交所开始投资撮合管理。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是由文交所将意向资格确认意见告知转让方,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意见一致,文交所再向意向投资人出具书面意见书,之后,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约定期内交纳保证金。
交易合同审核完毕后,出让方会向受让方发出《产权交易价款交纳通知书》,受让方要完成交易价款的交纳。随后,文交所会向受让方出具收据凭证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最后,由转让方提供《关于划转产权交易价款的函》,向文交所出具收款凭证。
比程序更“麻烦”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孙德钰要不断提供各式各样的书面材料。
在申请挂牌时,孙德钰不仅要出具“版权转让/许可不侵权承诺函”,还要具有包括身份类、权属类、决策类文件;作品备份以及交易所提供文件在内的5大类,9份文件。
用“白纸黑字”打破桎梏
此后交易的所有关键进程,也被以“书面”形式保留下来。
例如,上海文交所核实了意向投资人资格后,要向转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回复后,再向意向投资人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明确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和截止日期。
交易双方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上海文交所还会出具交易凭证。凭证上会载明了项目编号、签约日期、挂牌起止日、转让方全称、受让方全称、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交易机构审核结论等。
对超影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华玲来说,这些书面材料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将“口说无凭”转变为“白纸黑字”那么简单。
这个看似简单的过程,将打破版权交易中的众多桎梏。
“出于避税以及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个公司好几个名字,以甲的名义跟你签合同,再出份证明说甲、乙其实是一家,再以乙的身份跟你实际交易,这在业内是再平常不过的。”舒文说,这让很多交易难以规范甚至漏洞百出,“前后敲的单位公章都无法统一。”但单个企业却无力改变,“很多时候,一笔生意的标的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元,人家宁愿不做,也不愿按你的要求去准备这么多材料。何况,有很多资料也不是一般企业就可以去核实的。”
“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就会要求甲公司提供董事会决议,确认由乙公司代为履行协议。至于提供的5大类9份材料,只要一个公章敲得不对,就要发回企业。”上海文交所负责人张天告诉《望东方周刊》。
文交所能打破桎梏,关键在于这是个前所未有的交易平台,并有着国家背景。前者,可以让公司在文交所的业务常态化、连续化,也就意味着规范化的成本能在今后分摊;后者,则意味着交易能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即保证金和交易凭证制度。
孙德钰说,在这次交易中,买家和卖家都交纳了保证金,金额为项目标的30%。这个在其他行业司空见惯的制度,在文化产权交易中却是“破天荒”,“关键还是在文交所的国家背景,换作以往,交给谁?”
交易凭证制度对陈华玲来说,也是个前所未有的突破。“以前遇到盗版、侵权的时候,授权合同往往并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赔偿也多在5000元左右,远远低于盗版、侵权的收益,但文交所的交易凭证,现在却具有法律呈现的作用。”
资、产对接的“标准”难题
张天说,发挥交易平台的作用,只是上海文交所整合中国文化产权市场的第一步,目前他所努力推动的程序规范化,是为了汇聚更多的交易资源,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权威的评估体系。”最终的目的是“推进文化产权和资本的对接”。
张天说,上海文交所正在筹划的一项业务,就是为资本提供一个类似股市的投资模式。“电影投资的一种模式叫做预售融资模式,即资金在电影开拍前以股份的形式投资进项目,在影片完成后,将股份转变为在某些渠道的播放权。”这比在影片完成后购买播放权要便宜很多,但缺陷在于,投资者除了拥有资金,还必须有渠道,“必须等到影片播放完了,才能获利退出,而这个过程可能长达几年。”
张天计划中的模式,是让影片在开拍前就在上海文交所挂牌,将部分渠道的播放权作为标的来融资;而等到影片完成后,资金将这部分授权再次挂牌套现。因此,电影投资将最终实现资本和渠道的分离,“文化产业的资本运作将真正实现。”
不谋而合的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在另一个方向上探索文化产权的“资本运作”。
2010年5月,齐白石的蔬果花卉作品在代理商的包装下,以艺术品权益类理财产品的形式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行成功。具体做法就是将齐白石的几件作品捆绑成一个艺术品资产包,经专家评估该资产包值2000万元人民币,然后通过“分拆权益”将其拆成10000份,每份面值2000元人民币。这些所有权份额将在文交所挂牌认购,并且可以上市流通。
7月,深圳文交所又将汕头艺术家杨培江的40件作品打包,以权益拆分的形式推出,但却遭遇到了巨大的争议,争议的根源在于资产包的作者在市场中并不活跃;而且,资产包估价和权益拆分,都是由深圳文交所选择的交易商完成的。
说到底,“深圳文交所的评估体系,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而这并不仅仅是书画作品的问题,上海文川经纪公司总经理王川说:“文化产业和资本的对接,最大的难题就是,没有权威的评估标准和体系。”
应时而生
王川在文化产业界打拼了数十年,早年以开画廊起家,如今他的主要业务是为一些行业外资金投资电影、电视剧牵线搭桥。
所谓行业外资金,目前主要来自山西和江浙,前者大多来自煤老板,后者主要是从实业中撤出的资金。王川告诉本刊记者,“重新翻拍的四大名著,每集卖到了200万元,一部潜伏赚了1000多万,利润高达1/3。”这些成功案例推动着行业外资金蜂拥进入电视剧市场。
但几乎没有行业外资金能重演这些神话,“事实上,这些案例在业内也是凤毛麟角。”王川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自2003年超过1万集以来,国产电视剧年产量迅速飙升,到2008年达到每年约1.5万集。但能在电视台黄金档播放一年只有8000集左右。2009年虽然总量回落到1.2万集左右,但供过于求仍然明显。
“实际上,目前电视剧投资的案例中,超过七成都是亏本的,其中近两成是血本无归,一成能够持平,真正赚钱的只有不到两成。”王川说,电影产业和资本的对接形式相对更多,有版权抵押贷款、私募股权投资、专项电影基金、合作拍摄和影片预售融资等方式。但无论哪种形式,“资金都是冲着导演和明星去的,好资源被垄断得非常厉害,行业外资金很难进入,进去了也很难赚钱;相对的是,新导演、小制作的电影项目,却缺钱缺得非常厉害。”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文化产权的价值评估还是非常初级的,没有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王川说,在国外,这个评估体系涉及的内容可能包括产品本身价值、艺术价值、营销潜力到衍生品价值等,能够包含整个产业链的内容。
“以前没有权威的评估标准和体系,是因为没有一家公司能承担这样的任务。”张天说,如今,拥有政府背景的上海文交所将给建设这个评估体系提供一个契机。
……
这些纷繁复杂的“讲究”,演变成了防不胜防的“陷阱”,导致文化产权交易的纠纷率常年居高不下。“很多公司宁愿不赚那些钱,也懒得去交易了。”舒文在上海开设了一家传媒公司,主营版权贸易,即获得海外一些电影、电视剧在国内的网络播放权,再分销给视频网站。
虽说入行已10多年,但舒文也无法完全躲开这些“陷阱”。“著作权法中,版权包含17种权益,其中又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税如改编权、发行权、录音权等是可以转让的,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一般是不可转让的。”
搞清楚自己究竟买的是什么就相当复杂,但也只是交易的第一步。在合同中说明这些权益将怎样使用,才是真正的挑战。“获得‘全部区域’的授权是不够的,还必须限定好区域,说明是上海的全部区域,还是中国的;获得某类渠道的全部授权也不够,还必须写上是独家或独占授权,不然十有八九会遇到‘一女三嫁’。”
独家授权和独占授权,仅一字之差,却也大有文章可做。“独家,是不再授权给别人,但他自己也可以做。独占,才是只有你可以做。”舒文说,版权交易多年来的无序状态,正让她逐渐失去信心。
“麻烦”的交易
深受其苦的不止舒文。“我们授权给电影院线之后,通常要一年才能拿到回款。”百腾传媒董事长孙德钰告诉《望东方周刊》,“甲方”也有甲方的烦恼,“拿不到回款是经常的事。”
遇到纠纷的时候,舒文和孙德钰大多选择自认倒霉,而不是打官司。“不光是时间、精力耗不起,在对方城市的出差的费用,律师费,大多数时候比索赔款还要多,何况,即使官司打赢了,执行也是个大难题。”孙德钰说,这些最终促使他成为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吃螃蟹”的第一人。
百腾传媒作为《我的野蛮女友2》的出品方之一,在获得合作方授权后,将5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委托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最终和超影娱乐有限公司达成交易。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交易对象为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2009年6月15日正式揭牌。
上海文交所负责人张天说,交易中,上海文交所的角色是交易中介和服务,包括业务受理、项目推介、投资撮合、价值发现、市场服务、权属变更和争端调处。
但孙德钰说,这是他完成的一笔最“麻烦”的交易。
从上海文交所的交易流程上看,的确如此。因为对孙德钰提交材料的前期审核,就分为齐全性审核和合法合规性审核。流程上,则又有初审、复审、主审、监审四级。这对孙德钰来说,是以往交易中所没有过的。
审核完成后,是项目推介,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之后,文交所开始投资撮合管理。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是由文交所将意向资格确认意见告知转让方,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意见一致,文交所再向意向投资人出具书面意见书,之后,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约定期内交纳保证金。
交易合同审核完毕后,出让方会向受让方发出《产权交易价款交纳通知书》,受让方要完成交易价款的交纳。随后,文交所会向受让方出具收据凭证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最后,由转让方提供《关于划转产权交易价款的函》,向文交所出具收款凭证。
比程序更“麻烦”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孙德钰要不断提供各式各样的书面材料。
在申请挂牌时,孙德钰不仅要出具“版权转让/许可不侵权承诺函”,还要具有包括身份类、权属类、决策类文件;作品备份以及交易所提供文件在内的5大类,9份文件。
用“白纸黑字”打破桎梏
此后交易的所有关键进程,也被以“书面”形式保留下来。
例如,上海文交所核实了意向投资人资格后,要向转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回复后,再向意向投资人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明确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和截止日期。
交易双方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上海文交所还会出具交易凭证。凭证上会载明了项目编号、签约日期、挂牌起止日、转让方全称、受让方全称、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交易机构审核结论等。
对超影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华玲来说,这些书面材料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将“口说无凭”转变为“白纸黑字”那么简单。
这个看似简单的过程,将打破版权交易中的众多桎梏。
“出于避税以及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个公司好几个名字,以甲的名义跟你签合同,再出份证明说甲、乙其实是一家,再以乙的身份跟你实际交易,这在业内是再平常不过的。”舒文说,这让很多交易难以规范甚至漏洞百出,“前后敲的单位公章都无法统一。”但单个企业却无力改变,“很多时候,一笔生意的标的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元,人家宁愿不做,也不愿按你的要求去准备这么多材料。何况,有很多资料也不是一般企业就可以去核实的。”
“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就会要求甲公司提供董事会决议,确认由乙公司代为履行协议。至于提供的5大类9份材料,只要一个公章敲得不对,就要发回企业。”上海文交所负责人张天告诉《望东方周刊》。
文交所能打破桎梏,关键在于这是个前所未有的交易平台,并有着国家背景。前者,可以让公司在文交所的业务常态化、连续化,也就意味着规范化的成本能在今后分摊;后者,则意味着交易能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即保证金和交易凭证制度。
孙德钰说,在这次交易中,买家和卖家都交纳了保证金,金额为项目标的30%。这个在其他行业司空见惯的制度,在文化产权交易中却是“破天荒”,“关键还是在文交所的国家背景,换作以往,交给谁?”
交易凭证制度对陈华玲来说,也是个前所未有的突破。“以前遇到盗版、侵权的时候,授权合同往往并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赔偿也多在5000元左右,远远低于盗版、侵权的收益,但文交所的交易凭证,现在却具有法律呈现的作用。”
资、产对接的“标准”难题
张天说,发挥交易平台的作用,只是上海文交所整合中国文化产权市场的第一步,目前他所努力推动的程序规范化,是为了汇聚更多的交易资源,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权威的评估体系。”最终的目的是“推进文化产权和资本的对接”。
张天说,上海文交所正在筹划的一项业务,就是为资本提供一个类似股市的投资模式。“电影投资的一种模式叫做预售融资模式,即资金在电影开拍前以股份的形式投资进项目,在影片完成后,将股份转变为在某些渠道的播放权。”这比在影片完成后购买播放权要便宜很多,但缺陷在于,投资者除了拥有资金,还必须有渠道,“必须等到影片播放完了,才能获利退出,而这个过程可能长达几年。”
张天计划中的模式,是让影片在开拍前就在上海文交所挂牌,将部分渠道的播放权作为标的来融资;而等到影片完成后,资金将这部分授权再次挂牌套现。因此,电影投资将最终实现资本和渠道的分离,“文化产业的资本运作将真正实现。”
不谋而合的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在另一个方向上探索文化产权的“资本运作”。
2010年5月,齐白石的蔬果花卉作品在代理商的包装下,以艺术品权益类理财产品的形式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行成功。具体做法就是将齐白石的几件作品捆绑成一个艺术品资产包,经专家评估该资产包值2000万元人民币,然后通过“分拆权益”将其拆成10000份,每份面值2000元人民币。这些所有权份额将在文交所挂牌认购,并且可以上市流通。
7月,深圳文交所又将汕头艺术家杨培江的40件作品打包,以权益拆分的形式推出,但却遭遇到了巨大的争议,争议的根源在于资产包的作者在市场中并不活跃;而且,资产包估价和权益拆分,都是由深圳文交所选择的交易商完成的。
说到底,“深圳文交所的评估体系,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而这并不仅仅是书画作品的问题,上海文川经纪公司总经理王川说:“文化产业和资本的对接,最大的难题就是,没有权威的评估标准和体系。”
应时而生
王川在文化产业界打拼了数十年,早年以开画廊起家,如今他的主要业务是为一些行业外资金投资电影、电视剧牵线搭桥。
所谓行业外资金,目前主要来自山西和江浙,前者大多来自煤老板,后者主要是从实业中撤出的资金。王川告诉本刊记者,“重新翻拍的四大名著,每集卖到了200万元,一部潜伏赚了1000多万,利润高达1/3。”这些成功案例推动着行业外资金蜂拥进入电视剧市场。
但几乎没有行业外资金能重演这些神话,“事实上,这些案例在业内也是凤毛麟角。”王川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自2003年超过1万集以来,国产电视剧年产量迅速飙升,到2008年达到每年约1.5万集。但能在电视台黄金档播放一年只有8000集左右。2009年虽然总量回落到1.2万集左右,但供过于求仍然明显。
“实际上,目前电视剧投资的案例中,超过七成都是亏本的,其中近两成是血本无归,一成能够持平,真正赚钱的只有不到两成。”王川说,电影产业和资本的对接形式相对更多,有版权抵押贷款、私募股权投资、专项电影基金、合作拍摄和影片预售融资等方式。但无论哪种形式,“资金都是冲着导演和明星去的,好资源被垄断得非常厉害,行业外资金很难进入,进去了也很难赚钱;相对的是,新导演、小制作的电影项目,却缺钱缺得非常厉害。”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文化产权的价值评估还是非常初级的,没有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王川说,在国外,这个评估体系涉及的内容可能包括产品本身价值、艺术价值、营销潜力到衍生品价值等,能够包含整个产业链的内容。
“以前没有权威的评估标准和体系,是因为没有一家公司能承担这样的任务。”张天说,如今,拥有政府背景的上海文交所将给建设这个评估体系提供一个契机。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