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快速上涨折射“美好生活需求”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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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08 10:22
近期,北京“房价”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但此次被热议不是房屋交易价格而是房租的快速上涨。与北京相仿,其他一线城市的房租7月也呈现环比快速上涨的态势。
居住是城市居民的民生底线之一。对于大量尚未购置自有住房的城市居民,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房租往往是个人日常生活开支中额度最高的项目之一。尽管不是时刻凸显,但房租过快上涨以及由上涨预期引发的生活压力,是困扰广大城市居民尤其是青年人的重要“后顾之忧”,值得政府和社会予以高度重视。解决不好房屋租赁价格过快上涨和房屋租赁市场稳定发展的问题,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就无法实现,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承诺就很难完全兑现。
当前一线城市的房租快速上涨,固然有高校毕业生大量进入租房市场的季节性因素和大量资本进入住房租赁行业“圈地囤房”的恶性市场竞争的原因,但究其根本仍在于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缺乏的结构性矛盾。作为住房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体现,房租必然因为有效供给的稀缺而处于上涨通道之中。可以说,以北京为代表的中国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供求失衡,是我国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有效供给不足的典型代表,也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折射。欲求其根本解决之道,就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人民需要的房屋租赁市场,必须由政府、社会、市场协同配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
多渠道拓展高质量租赁住房供应是发展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根本路径。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高质量住房租赁需求。要大力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各地住房发展规划,在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等高质量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房供应,稳步扩大公租房保障对象范围,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模式不断提高公租房供应、运营和保障能力,鼓励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多角度规范和完善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法制和政策环境是发展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当务之急。房屋租赁市场的创新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现象、新业态,急需厘清、更新乃至创立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抓紧健全法规制度,加紧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要多管齐下,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实际和各地情况的房屋租赁市场长效机制,尽快出台相关细则。要稳扎稳打推进难点重点问题解决,落实地方责任,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明确职责分工,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政府和社会、市场间信息共享。
多举措创新满足人民群众住房租赁需求是发展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有益探索。要积极探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现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积极探索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才或相关租赁房企业给予租赁补贴,稳定或降低消费端房租。要积极探索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既积极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也积极完善个人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制定租房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做好对非本地户籍租赁住房居民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同等保障。
民生无小事,安居方能乐业。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居有其所的问题乃至进一步满足老百姓越住越好的愿望,绝不仅仅是住建房管部门的工作,而应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议程之中,放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心头之上。各级党委、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重视解决房屋租赁市场问题,急百姓所急,忧人民所忧,让人民群众在住房问题上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本刊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