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免费到公费,师范生政策变在哪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根据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等诸多优惠,并且师范生履约年限从“免费”时代的10年降为6年,且制定了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机制。

  从免费到公费,一字之差的背后有哪些改变?

  “免费”有成效,但问题仍不少

  王之康(媒体人)

  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就已明确,要“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该文件的具体落实,也对吸引激励更多优秀学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改善薄弱地区师资配置,优化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有积极意义。

  根据政府晒出的成绩单:自200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开始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至今,我国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超过10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

  此前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一些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年轻人“下不去、用不了、留不住”。

  出现这些问题,单方面指责师范生们是不公平的。如何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专业,师范院校如何将优秀的人才培养成为优秀教师,中小学如何能够留住优秀教师?这往往是世界性难题。

  首先,很多免费师范生刚毕业时并没有解约,常见的是从教中途违约。原因在于学生认为10年服务期限过长,发展空间受限,考研、出国等个人发展选择上缺乏灵活性。

  其次,免费师范生的就业流向也不均衡。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对高质量师范毕业生的需求仍然巨大。一个最新的案例是,湖南娄底新化县在招收中小学教师时,不少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成绩都在及格线之下,甚至一名高中数学教师应聘者笔试成绩仅9分。偏远地区一些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并没有太多优秀者供挑选。

  另外,以前不少人把读免费师范生视为贫困生和农村生升学的“专享”,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和城市学生选择读免费师范生,甚至会遭遇异样的眼光。将免费理解为“帮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政策对优秀学生的吸引力。

  在以上背景下,对师范生教育政策进行变革成为大势所趋。

  “公费”新政亮点颇多

  唐容海(教育学者)

  表面上,“免费”到“公费”仅一字之差,且师范生所享受的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这“两免一补”待遇不变。实际上,新政策在履约任教年限、履约管理政策、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改进和完善。

  其中的亮点是: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公费方式;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由10年调整为6年,到农村学校服务年限由2年改为1年;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且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障入编入岗。

  公费师范教育体现出了一种无差别的政策支持,有利于选拔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拓宽师范生的来源。并且,教育部要求做好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

  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缩短为6年,更符合教育规律和职业发展实际,更尊重人的发展,具有更高的政策灵活性。6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是对一名教师的职业认同、职业技能、职业理想的一个有力证明,这个年限可赋予师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更灵活的职业选择权。这一变化传递出重要信息:即要通过加强教师职业建设,吸引公费师范生留在教师队伍,而不是靠服务年限约束公费师范生。另外,按照现在的政策路径,师范生还可以选择任教一年后回校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两年后完成论文并获得学位。

  这次公布的办法制定了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总体看来,公费师范生政策更注重全过程关注师范生的招生、培养、毕业就业和职业发展,此番变革值得点赞。

  享受公共福利不是因为穷,

  而是因为优秀

  徐冬青(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从免费到公费,意味着从权宜之计的政策倾斜,逐步向完善和健全教师培养服务机制过渡。其中,公民义务的倡导、公共责任的履行、公益形象的塑造、公共精神的回归,可以看作“公费”背后所释放出来的价值意蕴。

  师范教育培养教师的方向,究竟是适应市场选择还是体现公共服务精神、履行公共服务责任,并没有达成清晰的社会共识。面对市场经济的自由选择、价格机制的杠杆作用,中西部省份和偏远乡村学校很难招到优秀老师。

  公费师范生新政,强调在此政策下培养的人才必须有公民责任的自觉担当。作为免费师范生的“升级”,公费师范生政策将公民教育和公民义务融进人才培养方案中,强化教师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公共意识,塑造公费师范生应有的优秀公民道德形象,其根本目的在于吸引广大优秀学子报考,从而培养出更多具有公共责任意识和能力的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选择去中西部省份和偏远乡村学校任教,不是无奈和被迫,而是对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的自觉践行。

  与“免费”相比,“公费”政策强调给予师范生的免费和补助是一种公共福利,享受公共福利的人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优秀。一词之改,其背后所传递的信息则是职业理想的高尚和崇高,在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源头上,突出教师价值的再认同、职业地位的再提升、职业形象的再塑造。

  因此,公费师范生政策不但有助于解决免费师范生政策的种种问题,也有助于实现教师职业价值的社会认同。

  乡村教师待遇应成倍“升级”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公费师范生新政意图解决免费师范生政策的痛点、难点,但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方方面面的跟进。比如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和高校的紧密结合,在招生培养和管理、岗位设置、职业能力提升、生活服务等方面都需要同步跟进。

  政策的实施效果与教师的使用效果直接相关,如果在使用方面没有大的改变,比如教师的地位、待遇及其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等,仅靠招生、培养环节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从培养、使用、管理再到评价,这是一个整体系统,需要系统升级。

  在整个系统中,目前迫切需要升级的首先是乡村教师的待遇。

  根据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的调查,乡镇教师、乡村教师的平均月收入2016年分别为3965元和3550元。2017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的加权算数平均值为4537元,考虑到乡村工作环境更艰苦,要吸引优秀师范生到乡村任教,待遇起码要高于4537元,这是指刚入职的教师收入。而按照目前的生活水准,平均待遇要达到8000元左右,方能吸引优秀人才留下来。这需要在目前基础上增加一倍多。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已经出了很多实招,甚至狠招。比如,今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调研督查情况汇报,强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地区都要限期整改达标。

  要为中西部地区留住优秀教师,除了靠收入待遇,还要靠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只有一边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一边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才能形成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还需注意,目前的“免费”升级为“公费”,仅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而我国地方师范院校也有免费师范生政策。显然,地方院校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也应随之升级调整,期待这种调整给我国师范教育带来新气象、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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