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西北商团驼队中的激励故事
- 来源:读书文摘·经典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民国,明清,驼队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9-01-16 21:09
近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再版的林竞先生所著于1930年出版的《亲历西北》。作者林竞(1894—1962)被誉为“民国时期西北拓荒第一人”。该书以日记形式记录林竞于民国初年赴中国西北考察交通的所见所闻所感。
有一篇小小的杂记,引起我的注意。林竞记录了明清时期一家活跃在蒙古甘肃一带的西北商团驼队的商贸活动过程。豢养驼队的“财主”,将150匹骆驼交给一个被称为“账房”的运营团队,开展商贸运输活动。
独具匠心的激励合约设计
一个账房内,通常设置5个岗位。除了“职司管束伙计”“招揽货物”,俨然是驼队中的CEO的“掌柜”(又被称为领房,年薪至优一百二十两),还设“先生”(负责收拾货箱登记货款,年薪至优五十两)、“打头”(负责向导和当地餐饮采购等事务,年薪三十两)、“伙计”(负责拉驼放驼守夜等,年薪三十两)和“帮锅”(负责炊事等后勤服务,年薪三十两)等不同岗位。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除了拿到不等的年薪,一些岗位,如掌柜和部分伙计,还被允许“带一二驼货”,“其运价归为已有”。读到此处,很多读者自然会担心:这样的规定,会不会导致损“财主”肥“掌柜和伙计”的道德风险行为啊?例如面临有限的交易机会,掌柜和伙计会优先销售自己的商品,使财主的货物积压滞销;即使前者不会发生,最低限度是,掌柜和伙计可以把自家的骆驼养得肥肥的,哪管财主的骆驼是否饿得瘦瘦的。
财主并不随行,而是把驼队交由账房打理,在财主与账房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上述担心自然不无道理。
如果熟悉西北塞外盗匪出没的恶劣经商环境,你就会发现,看似出自财主的宽厚仁慈之举的背后,体现的却是财主独具匠心的激励合约设计。
如果财主不允许掌柜伙计私带驼货,遇到土匪袭击,掌柜和伙计会一哄而散,毫不迟疑地将财主的驼队拱手让给土匪;如果允许掌柜伙计私带驼货,遇到土匪抢劫,损害的不仅是财主的驼队,还有自己的利益。此时,你会发现掌柜和伙计们奋起反抗,誓死血拼,周旋到底。
通过允许掌柜伙计“携带私货”,利用掌柜伙计追求私利的动机,财主十分高明地将掌柜伙计的利益(风险)与自身的利益(风险)紧紧捆绑在一起。
这一看似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行为,后果却是,掌柜和伙计们在保全自己财产的同时,很好地保全了财主的驼队。
巧妙处理驼毛回收问题
财主在驼队驼毛回收的机制设计方面,同样独具匠心。财主豢养驼队,除了获得从事商贸运输带来的收益外,还可以将驼毛用来作为服装被褥的原料,同样是一笔不菲的收入。驼队往返一趟,历时超过半年,夏季开始的骆驼脱毛,往往在商贸活动行程中发生。财主怎么确保150匹骆驼的驼毛,不被伙计随意处置,毫发无损地回收呢?
人们通常想到的方法是,在财主与负责饲养骆驼的伙计之间,签订一个合约。伙计有责任将驼毛回收,否则,财主将在年终扣除伙计的奖金,甚至年薪。上述合约实施面临的一个困难,伙计拿回多少驼毛,才算是履行合约呢?
围绕驼队驼毛的数量,在伙计和财主之间,同样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按照财主与伙计的约定,“其毛除织线使用外,均归财主”,“颈腿之毛,则归伙计”。这一激励合约的巧妙之处在于,虽然财主不知道他应该收回多少驼毛,通过观察伙计所留取的颈腿之毛的数量,大致可以估算出腹胸驼毛应该具有的数量。伙计为了得到骆驼的颈腿之毛,必然会想办法保全骆驼的躯干之毛。因而颈腿之毛的数量,成为估算应收躯干驼毛数量的“充足统计量”。驼队驼毛数量在伙计那儿的私人信息,就是通过这样的激励合约设计,被足不出户的财主有效揭示出来的。
我们发现,西北商团驼队财主在驼毛回收问题上所采用的激励原理,竟然与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霍姆斯特姆发展的充足统计量原理,不谋而合。
财主围绕掌柜伙计进行的激励合约设计构思之巧妙,令人叹为观止,商团驼队的内部治理构架,同样可圈可点。
试举一例。在账房中所设置5个岗位的角色是不可错位的,所谓“账房之内,座位各别”。掌柜右,先生左,打头坐先生之左手下。尊卑有序的直接好处是,“蒙古人入账,必趋掌柜之前,知坐此位者,必能蒙语也”。使得商贸活动开展变得十分有效。
我们看到,成为商团驼队掌柜,必须具备熟练运用蒙汉等多种语言的能力,同时需要对当地风土人情,了如指掌。这是商贸活动开展对掌柜作为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素养要求,就像今天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必须熟练掌握一到两门外语一样。
通常而言,豢养驼队的财主,经过上述一系列激励合约设计和安排,“多不随往”,可以放心地把驼队交给掌柜伙计打理。如果年轻好事的少财主,有一天兴致勃发,决定跟随驼队,一睹大漠风光,账房内的决策流程是否会陡然发生转变,从原来的以掌柜为中心,变为现在的以少财主为中心呢?西北商团驼队里一个同样令人肃然起敬的制度安排,“设有至者,则以先生之位让之,唯财主无发言权”。
我们看到,堂堂少财主,居然在与当地蒙民的交易中,连发言的份儿都没有。这与交易对象为蒙古人,少财主也许并不具备基本语言能力有关。更加重要的是,少财主这样做,事实上是在恪守财主与掌柜职责分工明确的传统,确保具有职业素养的掌柜,履行经营权,财主不过多干预掌柜的日常经营决策。恰恰是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精髓所在。
书读到此处,我一面感慨明清西北商团驼队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制度设计如此精妙,一面想到:这样一个如此巧妙地应用后来基于现代博弈论信息经济学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激励机制设计思想的商团驼队,为什么最终还是消失呢?无疑是交通技术进步对驼队运输方式带来的巨大冲击。
当铁路、公路甚至航空成为运输的主要工具时,鲜有人会想到在西北大漠,曾经作为重要运输工具的商团驼队。除了研究经理人薪酬合约设计和公司治理的作者本人,相信同样鲜有人会想到若干年前,西北的商团驼队商贸活动中所体现的现代激励机制设计思想和现代公司治理理念。
技术进步虽然会导致商业模式发生某种转变,模式背后所蕴含的基本商业逻辑,不会由此发生太大的转变。
摘自《经济学家茶座2018年第1辑》
郑志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