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改革攻坚: 2011年三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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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2-17 14:11
《基金法》亟须修改,藉此建立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出发点的公司治理模式
经过2007年的快速增长之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就步入调整期。三年来,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已由高峰期的约3.27万亿元,下降到现在的约2.38万亿元。
2010年,基金业遇到了空前挑战。基金公司不断发行成立新基金,老基金的份额却在持续减少。截至2010年12月17日,各基金公司共发行成立了145只新基金,完成募集的新基金规模合计达3090亿份。但是,国内基金资产总份额却出现了小幅下降。
12岁的中国基金业为何会停滞不前?这是因为基金业的一些制度设计已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在基金公司的股东、经理层以及持有人三个市场主体中,出现了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平衡——基金公司的股东与经理层旱涝保收,赚得盆满钵满,而广大持有人却亏损累累,利益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同时,整个行业产业链还不完整,基金销售渠道高度垄断,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投资顾问服务。
面对制约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业内人士预期,以下改革措施将成为贯穿2011年基金业发展的三大重点:改革和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架构,规范和推动基金投资的公平交易,大力发展独立第三方基金销售顾问服务。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现在的基金公司治理架构,已经无法有效实现投资者利益优先的目的。”2010年12月29日,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在由和讯网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基金业论坛”上作主旨发言时说。
表面上看,现在的基金公司治理结构已确立了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制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应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作为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基金公司却经常面临着是对持有人的利益负责,还是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选择。事实上,每当基金公司股东或经理层的利益与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基金公司的经理层往往会把股东或经理层自身的利益置于优先地位。
以总部位于上海的长信基金为例,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截至2010年9月30日,该公司旗下基金总体上不但没有能够为投资者创造赢利,反而累计造成损失高达68亿元。
与持有人的巨额亏损相比,长信基金的股东们获利丰厚。2008年至2009年,长信基金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9655万元、6221万元,相对于其1.5亿元的注册资本而言,股东们的年回报率分别高达64%、41%。
成立近8年来,长信基金公司的董事长就一直由原长江证券总裁田丹担任,但先后经历了三任总经理,每位总经理的任期都没有超过三年。在缺乏基本稳定的状态下,公司经理层没有长远发展目标,从而缺乏自我约束,并严重损害了持有人利益。
在国内基金业,类似于长信基金这样为了达到股东和经理层自肥的目的,而不惜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当前亟须推动《基金法》的修改,建立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出发点的公司治理模式。要充分落实持有人大会的权利,降低持有人大会开会的门槛,让持有人真正可以在基金治理过程当中发挥治理的作用。
推动基金公平交易
证监会基金部第三任主任孙杰早在2007年5月就撰文指出,受托人义务是基金资产管理业立业之根本。受托人义务包括尽责义务、忠实义务、专业能力的义务和道德方面的义务。
孙杰公开发表上述观点的日期,正值上投摩根和南方两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被曝出“老鼠仓”丑闻之际。这并非简单的巧合。在基金部历任主任中,孙杰的任职时间最长,深知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和艰巨。离任之际,他的署名文章对于统一监管层的内部认识,加大对“老鼠仓”的打击起到了深远的作用。
2009年上半年,在证监会高层调整内部分工、副主席姚刚分管基金监管工作后,证监会查处“老鼠仓”的效率明显提高。迄今为止,证监会已先后查处了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和韩刚、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等四个“老鼠仓”案。其中,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韩刚因“老鼠仓”问题情节严重,被移交公安机关,成为国内首个被追究刑责的“老鼠仓”案例,震慑作用明显。
洪磊表示,2007年以来,证监会通过严打已经初步遏制了“老鼠仓”的现象。接下来,基金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公平交易和防止利益输送方面,将进一步修改《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明确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监控原则,完善公平交易监管,督促公司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做到公平交易可监控、可核查。
值得重视的是,推进公平交易的任务同样艰巨。以天治基金为例,该公司成立七年多来,乱象重重,截至2010年9月30日,其基金持有人累计亏损愈23亿元,但这并妨碍该公司通过比拼基金业绩排名来蒙骗投资者。在2010年,规模仅2.43亿元的天治创新先锋收益率为23.89%,名列业绩排名前十名,而规模为31.80亿元的天治核心成长,其收益率仅1.27%,两者之间相差高达22个百分点。
发展基金销售公司
目前,国内共有63家基金公司,但基金销售渠道主要以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兴业等少数几家股份制银行为主,基金销售渠道发展极不均衡,银行代销渠道处于垄断地位,其基金保有净值的市场份额超过70%,而且2010年以来还有小幅增加的趋势。券商代销和基金公司直销的份额较小,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市场份额可以忽略不计。
在销售渠道资源极其紧张的背景下,各大商业银行仅在新基金销售方面就已应接不暇,缺乏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老基金的持续营销,以及基金持有人的销售顾问服务。
这令投资者无法有效获得投资理财知识和投资理念教育,其基金投资行为表现出短期化和非理性的特点。
2010年11月1日晚,证监会发布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大幅降低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门槛,受到业内外高度评价,被誉为中国基金业的里程碑式事件,是金融服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重大进步。
好买基金执行董事、总经理杨文斌表示,在《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于2011年正式颁布后,国内在未来两三年内可能会出现一两百家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
这些基金销售公司的经营模式可能非常多元化,有些可能会专注于网上销售,有些可能会专注于开发高端客户,有些可能会专注于开设社区网点。
他预计,五年之后,基金销售公司有望占据10%左右的市场份额,大量普通投资者将有望因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的发展而受益。■
……
经过2007年的快速增长之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就步入调整期。三年来,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已由高峰期的约3.27万亿元,下降到现在的约2.38万亿元。
2010年,基金业遇到了空前挑战。基金公司不断发行成立新基金,老基金的份额却在持续减少。截至2010年12月17日,各基金公司共发行成立了145只新基金,完成募集的新基金规模合计达3090亿份。但是,国内基金资产总份额却出现了小幅下降。
12岁的中国基金业为何会停滞不前?这是因为基金业的一些制度设计已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在基金公司的股东、经理层以及持有人三个市场主体中,出现了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平衡——基金公司的股东与经理层旱涝保收,赚得盆满钵满,而广大持有人却亏损累累,利益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同时,整个行业产业链还不完整,基金销售渠道高度垄断,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投资顾问服务。
面对制约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业内人士预期,以下改革措施将成为贯穿2011年基金业发展的三大重点:改革和完善基金公司的治理架构,规范和推动基金投资的公平交易,大力发展独立第三方基金销售顾问服务。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现在的基金公司治理架构,已经无法有效实现投资者利益优先的目的。”2010年12月29日,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在由和讯网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基金业论坛”上作主旨发言时说。
表面上看,现在的基金公司治理结构已确立了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制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应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作为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基金公司却经常面临着是对持有人的利益负责,还是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选择。事实上,每当基金公司股东或经理层的利益与持有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基金公司的经理层往往会把股东或经理层自身的利益置于优先地位。
以总部位于上海的长信基金为例,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截至2010年9月30日,该公司旗下基金总体上不但没有能够为投资者创造赢利,反而累计造成损失高达68亿元。
与持有人的巨额亏损相比,长信基金的股东们获利丰厚。2008年至2009年,长信基金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9655万元、6221万元,相对于其1.5亿元的注册资本而言,股东们的年回报率分别高达64%、41%。
成立近8年来,长信基金公司的董事长就一直由原长江证券总裁田丹担任,但先后经历了三任总经理,每位总经理的任期都没有超过三年。在缺乏基本稳定的状态下,公司经理层没有长远发展目标,从而缺乏自我约束,并严重损害了持有人利益。
在国内基金业,类似于长信基金这样为了达到股东和经理层自肥的目的,而不惜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当前亟须推动《基金法》的修改,建立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出发点的公司治理模式。要充分落实持有人大会的权利,降低持有人大会开会的门槛,让持有人真正可以在基金治理过程当中发挥治理的作用。
推动基金公平交易
证监会基金部第三任主任孙杰早在2007年5月就撰文指出,受托人义务是基金资产管理业立业之根本。受托人义务包括尽责义务、忠实义务、专业能力的义务和道德方面的义务。
孙杰公开发表上述观点的日期,正值上投摩根和南方两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被曝出“老鼠仓”丑闻之际。这并非简单的巧合。在基金部历任主任中,孙杰的任职时间最长,深知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和艰巨。离任之际,他的署名文章对于统一监管层的内部认识,加大对“老鼠仓”的打击起到了深远的作用。
2009年上半年,在证监会高层调整内部分工、副主席姚刚分管基金监管工作后,证监会查处“老鼠仓”的效率明显提高。迄今为止,证监会已先后查处了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和韩刚、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等四个“老鼠仓”案。其中,长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韩刚因“老鼠仓”问题情节严重,被移交公安机关,成为国内首个被追究刑责的“老鼠仓”案例,震慑作用明显。
洪磊表示,2007年以来,证监会通过严打已经初步遏制了“老鼠仓”的现象。接下来,基金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公平交易和防止利益输送方面,将进一步修改《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明确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监控原则,完善公平交易监管,督促公司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做到公平交易可监控、可核查。
值得重视的是,推进公平交易的任务同样艰巨。以天治基金为例,该公司成立七年多来,乱象重重,截至2010年9月30日,其基金持有人累计亏损愈23亿元,但这并妨碍该公司通过比拼基金业绩排名来蒙骗投资者。在2010年,规模仅2.43亿元的天治创新先锋收益率为23.89%,名列业绩排名前十名,而规模为31.80亿元的天治核心成长,其收益率仅1.27%,两者之间相差高达22个百分点。
发展基金销售公司
目前,国内共有63家基金公司,但基金销售渠道主要以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招商、兴业等少数几家股份制银行为主,基金销售渠道发展极不均衡,银行代销渠道处于垄断地位,其基金保有净值的市场份额超过70%,而且2010年以来还有小幅增加的趋势。券商代销和基金公司直销的份额较小,第三方销售机构的市场份额可以忽略不计。
在销售渠道资源极其紧张的背景下,各大商业银行仅在新基金销售方面就已应接不暇,缺乏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老基金的持续营销,以及基金持有人的销售顾问服务。
这令投资者无法有效获得投资理财知识和投资理念教育,其基金投资行为表现出短期化和非理性的特点。
2010年11月1日晚,证监会发布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大幅降低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门槛,受到业内外高度评价,被誉为中国基金业的里程碑式事件,是金融服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重大进步。
好买基金执行董事、总经理杨文斌表示,在《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于2011年正式颁布后,国内在未来两三年内可能会出现一两百家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
这些基金销售公司的经营模式可能非常多元化,有些可能会专注于网上销售,有些可能会专注于开发高端客户,有些可能会专注于开设社区网点。
他预计,五年之后,基金销售公司有望占据10%左右的市场份额,大量普通投资者将有望因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的发展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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