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远航南太平洋

  •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
  • 关键字:塔斯曼,远航,南太平洋
  • 发布时间:2011-06-22 13:11
  荷兰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资本论》语),也是著名的“海上马车夫”。在地理发现史上,荷兰人也功不可没,其最重要的探险成就包括17世纪著名航海家塔斯曼在南太平洋的探险与发现。尽管对南太平洋--澳大利亚及周边诸岛的探索与发现持续了3个多世纪,当时各海上列强的航海家多少有一些涉足,但塔斯曼无疑是集大成者,他的成就是南太平洋探险和发现澳洲进程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发现塔斯马尼亚岛和新西兰

  荷兰人阿·扬·塔斯曼(A. J. Tasman, 1603-1659)于1633年赴印尼爪哇岛,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充当水手,但由于他经验丰富,航海知识过人,很快就在次年升任船长,参加了对印尼塞兰岛的探险,此外还多次率船去日本、中国台湾(当时被荷兰人称为“福摩萨”)、柬埔寨、苏门答腊等地进行通商贸易。1639年,他担任了船队副队长,去日本探寻传说中的“金银岛”。1642年,塔斯曼受荷兰东印度总督范·迪门所派,率两艘船去已被小范围发现的“新荷兰”(即后来的澳大利亚)一带探险。全船队共有110人,除带有可供一年半之需的食品,还带了许多拟用于交易的货物:花布、毯子、亚麻布、镜子、胡椒、象牙、檀香木、梳子等。

  那一年的10月8日,塔斯曼从非洲的毛里求斯启航,由西向东横渡印度洋。11月24日,他们在澳洲大陆南部附近发现了一个大岛,取名为“范·迪门之地”。 塔斯曼在日记中这样记载:“这是我们在南海遇到的第一片陆地,任何欧洲国家对它都一无所知。我们将它命名为‘范·迪门之地’,以纪念我们英明的主人,是他派我们来作这次发现之旅;我们把所知的周围岛屿命名为‘东印度议员群岛’,在我的小海图上就可以看到它们的存在”。但在200多年之后,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探险家,人们便将该岛改名为“塔斯马尼亚”(Tasmania)。塔斯曼当时还不能肯定这究竟是独立的大岛,还是新荷兰南部的半岛,直到150多年后英国人巴斯发现并穿越了塔斯马尼亚岛与澳洲大陆之间的巴斯海峡,这个问题才得到解决。12月3日,他们在塔斯马尼亚的亨利湾登陆,插上了刻有荷兰东印度公司标志的纪念标杆和红白蓝三色的奥兰治亲王旗,以示这些土地已在法律上归他们所有。

  12月中旬,塔斯曼在南纬43度处望见了新西兰南岛的南阿尔卑斯山西麓。船队沿海岸向北行驶,想找一条向东的通道,并向东驶入了库克海峡西北部的海湾,后来在南纬40度30分的黄金港下锚。塔斯曼把南岛和北岛之间的海峡看成海湾,把新西兰视为前进路上的一个障碍。他在日记中说:“我们相信,这是未知的南方陆地的大陆海岸”。1643年1月,塔斯曼驶抵新西兰北岛的北部海角,他发现可以由此向东航行,这让他喜出望外。在北岛北角一带,塔斯曼曾试图登岸补给淡水,但却遭到挥舞着长矛的毛利人的阻拦。塔斯曼的船队虽配有各种火炮、火枪和刀剑等新锐武器,但为了避免发生流血冲突,他们没有强行登陆,转而在别处上岸补给。塔斯曼最初将新西兰一带称为“我国之地”,但荷兰当局以尼德兰合众省第二大省西兰的名字将其命名为“新西兰”(Nieuw Zeeland)。塔斯曼这样记载他当时所见到的情形:“那片陆地风景秀丽,普遍覆盖着树林,陆地延伸到远方,到处都可以驶近靠岸,能看得很远,因此登陆时我们的人总能望见土著人和野兽,没有浓密的灌木丛或幼树林阻碍视线……”。

  荷兰政府也像西、葡等国一样,出于垄断的考虑,对塔斯曼发现新西兰一事长期保密,隐忍不发,因此新西兰此后一直鲜为人知,直到18世纪70年代,英国航海家库克才完成了对新西兰的细致探索。

  在接下来的航行中,塔斯曼率领船队出新西兰向北,连续发现了汤加群岛、斐济群岛、所罗门群岛中的一些岛屿,并在所罗门群岛的“友好诸岛”首次用钉子跟土著人交换椰子。6月15日,他们回到了印尼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结束了首次探航。

  塔斯曼的这次航行从西向东横渡了印度洋,开辟了从非洲到澳洲的新航线;同时证明以前已部分探知的新世界--新荷兰的确存在,但它不是延伸到南极的所谓南大陆的一部分,也不靠近南大陆,因为他横贯航行了新荷兰的全部南方水域。事实上,塔斯曼从南、东、北三面环绕了澳洲,从而把它的大小限定在这个范围内。

  探明澳洲北部和西北部的海岸线

  尽管塔斯曼此行的收获不小,但荷兰当局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其所获还是不大满意,于是范·迪门总督在1644年再次派塔斯曼率船队前去探险,解决遗留下来的重要问题。他们指示塔斯曼要“查明新几内亚究竟是与巨大的南方陆地连在一起,还是被海峡或楔入的岛屿隔开;新发现的‘范·迪门之地’是否与上述两大地区或其中一地连成整体(指新几内亚和新荷兰);新几内亚和未知的南方陆地之间可能有些什么岛屿……”。

  塔斯曼踏上了第二次探航的征途。这次他一共带了3艘船、111人,船上载着用于交易的象牙、镜子、龟壳、瓷器、针、刀子、香料、珍珠、乌木、金、银、钉子等货物。他们于1644年1月从荷属印尼首府巴达维亚出发,1644年8月返回。由于塔斯曼此次航行的航海日记早佚,我们对他的第二次远航的具体经历不甚了解,只能依靠由塔斯曼及其副手维斯切尔绘制的地图,以及1644年12月巴达维亚议会给阿姆斯特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封信,得知塔斯曼此行所取得的成果:查明了现在澳大利亚北部的卡奔塔利亚湾是个大海湾,海湾内并无通向南方的海峡;探明并在地图上准确地标出了澳洲大陆北部和西北部长达3500公里的海岸线,从而证明荷兰人在此发现的各片陆地(范·迪门之地除外)是新荷兰这块统一大陆的各个不同地区。尽管西班牙人早已发现了新荷兰和新几内亚之间的托雷斯海峡,但在塔斯曼的第二次航行中,他仍未解决这两个地方究竟是隔开还是连在一起的问题,同时也未能解决范·迪门之地是否与新荷兰相连等问题。

  尽管塔斯曼没找到盛产金银、珠宝、香料的土地,令荷兰当局和东印度公司有些失望,但他还是被授予指挥官头衔,当上了巴达维亚司法委员会委员。1647年,他率一支商船队去暹罗(泰国),第二年又指挥一支舰队与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对垒。1653年,他辞去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职务,后来在1659年去世,终年56岁。他去世20年后,他在1642年写下的航海日记付梓出版。

  塔斯曼是荷兰成就最大的地理发现者和航海家,在长期的航海生涯和地理探险中没有什么海盗行径,对原始土著人也比较友善和人道,因此成了颇值得纪念和研究的历史人物。今天,南太平洋有一些地方以他的名字命名,其中重要的有: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和塔斯马尼亚州;新西兰的塔斯曼湾和塔斯曼区;澳、新之间的塔斯曼海;澳、新以南的塔斯曼海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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