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怎么绿化城市的

  • 来源:视野
  • 关键字:绿化,城市,自然景观
  • 发布时间:2011-08-03 10:20
  英国:

  领养一棵树

  英国由于16世纪中期面临木材与燃料的短缺,因此于1544年颁布了第一部有关绿化管理方面的法令。在以后的460年间,英国共制定出60多部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首都伦敦有700多万人口,绿地规模大,城市外围建成了环城绿带,平均宽度8公里,最大宽度达30公里,绿带里不准建造房屋和居民点,阻止了城市的过分扩张。

  伦敦对大树木或者有意义的树木鼓励居民领养。法律规定任何居民都可以成为领养人,但领养人必须经过议会树木官的批准。经批准后的领养人要关注领养区的环境变化情况;成为议会中管理树木官员的联络人,参加议会组织的树木维护培训;参加保护树木的各类活动;对砍伐树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干旱时有义务浇水;领养的树种有收益要通知当地有关部门。

  伦敦公园非常重视满足居民个性化的要求,在公园内设置专门的场所和电话,接待居民的来访和咨询。

  美国:偏重自然景观

  美国绿化管理法律制度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偏重于自然景观的保护。美国每年用于城市森林管护的费用相当惊人,光是花在草坪上的城市森林维护费用就超过300亿美元,当然城市森林价值据估计超过4000亿美元。

  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在国家层次上,美国城乡绿化和城市森林主要由美洲林务局牵头,住宅与城镇发展、环保、国家公园等部门相互协调,各州均有该项工作的服务与协调机构。除政府部门之外,最为活跃的是非政府社团。

  纽约中央公园可谓纽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这座占地800多英亩的绿化地,横跨四条大道,内有人工森林、人工湖、小型动物园等。纽约市政府在黄金地段建造这样大的一片绿化区,就是为了倡导人们在开发建设的同时,不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法国:业余园艺基地

  目前,法国城市绿化主要由受委托的公营机构来进行管理。国家公园的治理和管理委托给一个公营机构的组织完成,在该组织内有地方单位的代表参加。也就是说,真正管理和治理国家公园的是公营机构。董事会成员由负责保护自然的部长任命,主要包括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地方单位的代表、公园职员和重要人士的一名或数名代表。

  巴黎郊区的布罗涅森林和樊尚森林,被称为巴黎的两个“绿肺”。巴黎市政府拟定了一个保护森林宪章草案,以争取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使目前遭到破坏的两大森林能够恢复往日的生机和宁静。

  法国在城市规划中,要求居民每人平均拥有并管好住宅旁绿地。巴黎的业余园艺基地为巴黎人所津津乐道,他们将其称为“第二住宅”,备受世人关注。业余园艺基地达十万处,参加者占全市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为市场提供了近三分之一的花卉、水果和蔬菜。

  日本:独特的地下绿化

  日本的城市绿化规划实行五年计划,目前已制定了五个五年计划。这项措施不仅逐渐加大政府的投资力度,而且还要求各都、道、府、县必须在国家五年计划的指导下,采取对区域内的绿地保护区设置标志等措施,并对本区域内的绿地保护有一个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划。

  日本对绿化标准规定得比较具体,如人均占有城市公园面积标准:在市、町、村区域内,居民人均占有城市公园(包括城郊)面积应为6平方米以上,在市、町、村的城市范围内,每人应为3平方米以上等。

  大阪是日本的“绿色之都”,市内广泛分布的黑松、五针松、龙柏、山茶等,与遍布全市的各种花草相互辉映,将大阪构建成一个完整的绿色网络体系。大阪绿化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地下绿化,大阪的地下街区有4万多平方米,在纵横交错的地下街道两旁,到处散布着花圃、林园、喷泉、群雕,还有小桥流水、瀑布飞泻。

  新加坡:管委会模式

  自20世纪60年代起,新加坡开展“美化家园”运动,并制定严格的绿化法律,坚持对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三十多年后,新加坡已将国土面积近648平方公里、人口达386万的岛国建设成蓝天碧水中的“花园国家”。

  新加坡是采用管理委员会模式的典型代表。在新加坡,管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控制并监管国家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代表国家管理和养护绿地,宣传、保护并维护新加坡的动植物,在国家公园、自然风景区和公共用地内保护具有美学、历史或科学价值的物品与区域等。

  (刘继山摘自“环球网”)

  *胡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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