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创新型企业的英雄

  • 来源:金融理财
  • 关键字:创新,英雄
  • 发布时间:2011-08-16 15:10
  1990年,美国著名的管理学者彼得?圣吉(Peter M. Senge)在他的伟大著作《第五项修炼》中提出了“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并同愿景、团体学习、系统思考”这五项技能,掀起了全球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热潮。

  2008年,美国管理学家乔西·贝诺夫(Josh Bernoff)合著的《公众风潮》宣告互联网时代下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而这本同样是他合著的姊妹篇《创新推动者》则表明:网络推动了信息对称的发展,从而产生了增权型消费者与员工,点对点的沟通方式让“创新型企业”呼之欲出。

  诚然,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让我们增权不少。近期的“郭美美事件”就让我们见识了蚂蚁掀翻大象的神奇力量,个人的一条微博、一篇博文、一段视频都可能毁掉一个企业(组织),而这在以前的传统社会,简直是天方夜谭。这样虽然增强了个体,但是对于企业,管理难度大大提高,需要英雄来拯救。

  这里所说的“英雄”,并非拥有超能力拯救地球的蜘蛛侠或蝙蝠侠,而是“高度灵活且足智多谋的个体”(highly empowered and resourceful operatives)的英文简称(hero)。不要因此而沮丧,反而应当庆幸,这样的“平民英雄”,我们都是有机会的。创新型企业意味着一种鼓励员工自主解决问题的企业文化,这种环境下,那些“英雄”们就会脱颖而出。

  “英雄”(本书称之为创新推动者)们的共同特征为,能利用新公众风潮的各种新技术(如移动设备、云计算和社交网络等)创建更好的企业解决方案。比如:用YouTube视频取代PPT来做产品推广培训课件、用iphone应用程序来做产品营销、用微博、论坛协助客服来完善售后服务系统等。创新不一定要大刀阔斧,哪怕一点工作效率的提高都可以称之为创新。每个人贡献一些,终会溪流成河,推进企业大改革的进行。

  纵使符合以上特征,你也要清楚,单打独斗的英雄终不成气候。所以才有了“英雄契约”——IT部门、管理者和创新推动者的一种稳定、平衡的关系。IT部门不应怕被抢了饭碗而有所懈怠,要把自己定位成创新推动者的技术咨询顾问,帮助他们选择正确的技术,管理技术安全及风险,并参与开发致力于改善员工创新协作的企业制度;而管理者呢,不应因患得患失而举棋不定,要积极鼓励创新,大胆放权。同时也要允许失败,努力营造一种鼓励和支持员工大胆进行创新实验的企业氛围,并为员工提供创新所需的资源。当然,这种激励方式是在保障企业战略目标的前提上实施的,不能与之相违背。

  创新改革之路必然曲折复杂,英雄之行,也必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创新推动者而言,遭遇失败是再经常不过的事情。无论是办公室政治问题、技术问题还是个人问题,都可能成为创新中的绊脚石,危机应对计划必不可少。此外,创新项目的事前分析、事中控制、事后考核和评估都要一一规划。

  企业是群体,英雄是个体。在传统企业中,企业是个中心化的组织,企业家处于企业网络的中心,只有他们才配得上是舞台中央的主角,员工只是陪衬的“垫脚石”;而在未来的创新型企业中,企业将成为“去中心”的组织,一线员工成为企业网络中的节点。遍地舞台,“遍地英雄下夕烟”,而你,准备好了吗?

  ◎麦单 l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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