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500亿小微金融债缘何闪电获批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民生银行,小微企业金融债,贷款
  • 发布时间:2011-11-14 11:13
  新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的“第一把火”引向小微企业。

  9日,民生银行公告称,获银监会批准,同意发行不超过500亿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记者获悉,除民生银行外,还有兴业银行、杭州银行等多家银行也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只等人民银行的批准。“如果时间快的话,在获得人民银行的批准后,就可以用于放贷,应该能在年底前完成。”兴业银行一位人士如是说。

  此举不仅利好小微企业,对银行亦是好事。三季报显示,各家银行的存贷比高企,数家银行已逼近75%的监管红线。在吸收存款压力很大的情况下,银行的放贷额度已经越来越少。而通过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资金放贷并不计入存贷比,这也给银行的进一步放贷开拓了空间。

  快速出台

  小微金融债政策出台速度迅猛。

  10月初,在温州老板“跑路潮”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浙江调研时强调,要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

  10月25日,银监会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11月7日,新任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履新后首次在新闻联播亮相,强调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

  此话掷地有声,不出两天就有了进一步回应。9日,民生银行公告称,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金融债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发行的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上述事项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从《补充通知》到首只金融债获批公告仅半个月。速度之快,在银监会以往多项政策中很少见。

  杭州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助理李晓华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早在今年上半年,银监会就出台了商业银行发金融债的通知,不过并没有细则,在10月25日的《补充通知》中,才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细则。

  积极响应

  民生小微金融债首获批后,其他银行也在积极跟进。

  据了解,杭州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经申报发行专项金融债,并将获批。

  “杭州银行早已经开始申报,估计马上也可以获批。”李晓华表示。

  兴业银行也已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小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已获银监会批准,由于金融债需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因此目前与民生一样,在等待人民银行的审批。

  浦发、深发展、交行正处于准备阶段。

  浦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计划发行300亿金融债券,已经获得董事会通过,目前正处于向银监会申请过程中。

  深发展在10月26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表示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3年内在境内和/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金融债券,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00亿元,金融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不过,深发展有关人士表示,这还需要通过股东大会。

  交行不仅在积极准备小微企业金融债,还想谋求成为最早发行的银行。“正准备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争取成为最早发行的银行,目前已成立工作机构,草拟相关方案。”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挥在三季报业绩发布会上表示。

  有利可图

  积极响应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对银行来说有利可图。

  从上市行三季报来看,存贷比压力上升已如大军压境,压力重重,存款增速跟不上贷款增速,势必影响贷款发放,进一步影响业绩。小微金融债提供了一个缓解办法,该类金融债不计入存贷比考核。

  《补充通知》中明确指出,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

  “这项规定对银行有很大的吸引力。”深发展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陈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根据公布了三季度存贷比情况的银行看,多家银行已逼近红线。深发展为73.19%,浦发银行为71.96%,兴业银行为73.14%,交行为72.81%,均非常接近75%的监管红线。已获小微金融债批准的民生银行,存贷比更是无限接近75%红线,据该行投资者关系部介绍,存贷比已在74%以上。

  因此,对银行来说,通过发放小微企业金融债等于是增加了贷款额度。

  从杭州银行的数据就略见一斑。杭州银行今年总的新增贷款就只有180亿,申请的金融债额度为80亿,若发行成功,80亿相比于180亿,显然是一个不小的额度。

  中德证券研究部副总裁佘闵华表示,金融债发行是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其他银行或者是保险资金来购买,因此,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把大银行等的资金重新用于放贷。这也是进一步对宏观政策做出了微调。

  不过一位宏观政策分析师更关注的是银行发行金融债的利率情况。一般来说金融债发行的利率要远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在放贷的时候利率也水涨船高,一方面会加重小微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增加贷款风险。

  此外,小微金融债除了不计入存贷比考核外,还在不良方面以及资本充足方面要求适当放松。根据《补充通知》,各级监管机构应对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的考核标准,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适当放宽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同时,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应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

  如此优越的条件,会有哪家银行不跟风而上?

  《投资者报》记者 张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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