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成本”

  有些情况下,违规可以为个人获得巨大收益。在印度,每个灌溉机构负责为数十万农民提供灌溉用水。灌溉工程师们掌握着农民的生计,因此他们有充分的机会向农民索取大笔贿赂。工程师职位也被明码标价,其市场价格至少是该职位官方年薪的数倍。当腐败变得如此普遍,而其潜在回报又是如此之高,很难指望灌溉工程师不同流合污。

  而在另一些情况下,遵循规则会导致高额的个人成本。现代制度的主要特征是无须付出昂贵的代价,一般人都可以正确地依法行事。例如许多现代社会给予法官任期保障以鼓励他们基于法律信条而非政治压力做出判决。

  虽然这个原则听上去简单明了,但在历史上和当代世界中违背此原则的事例比比皆是。例如,在一个社会或组织中,如果一般人都觉得遵循潜(非正式)规则徇私舞弊比依法行事容易得多,该社会或组织要想根除腐败绝非易事。

  在1970 年代中期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后不久,廉政公署就显示出打击腐败的决心,香港为此经历了一场小型的政治危机,很多警员上街示威抗议廉政公署的打击行动。虽然绝大部分市民举手相庆警察腐败的终结,但也有人对警员所面临的困境抱有几分同情,因为腐败问题本质上是系统性的,警察个人的道德沦丧并不一定是问题的根源。

  明太祖开国之初将最高层官员的年薪固定在144 两白银,而文官的平均薪酬只有10 两,相当于一个士兵军饷的5 倍。这一薪酬等级一直保持至明朝结束。恪守道德规范、堪称官员楷模的海瑞去世后,他的家人几乎无钱为他举行一场体面的葬礼。海瑞是一个少有特例,因为大量史料记载着明朝官吏如何使用一套精密的潜规则来攫取非法收入,以支付衙门的基本费用,并维持他们的奢侈生活。

  同一问题困扰着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一个常见情况是政府官员的薪酬与私营部门同级别人员的收入相差越大,该国政府官僚机构的腐败情况就越严重。

  这是否意味着政府官员的薪资越高他们腐败的可能性越小?表面看来,这似乎情况属实,毕竟人们普遍承认奉行公务员高薪的新加坡和香港都在控制腐败方面表现出色。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假设高薪总是养廉,尤其因为薪资只是官员行为的众多刺激因素之一。研究表明,除了薪资,许多其它类型的因素比如公共服务价值观、职业道德和任务环境等都会驱动官员行为。没有问责制的高薪实际上可能会导致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行为。其实,美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较低级别公职人员的薪酬水平高于私营部门相对应职位的薪水,而上层管理人员薪资通常略低于私营部门同级别人员。

  在中国,政府公务人员的整体工资水平与私营部门相比并不算高,但各种附加福利和退休保障,加上稳定性和社会声望,使得公务员职位具有吸引力。

  随着中国私营部门的持续壮大,确保私营和公共部门的收入差距不至显著扩大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对地方环保官员的定期调研发现,在过去十多年间,官员们感受到不断增大的来自上级政府和公众的压力,要求他们执行更加复杂的环境法规和应对不断增加的污染投诉。面对不断增加的工作量,他们对人手和财力资源不足的抱怨日益增多,对工资和福利的不满意程度也在上升。由于这些官员的工作任务只会越来越重,切忌造成官员难于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局面。否则,我们可能会在未来看到更多的官僚低效和腐败现象。

  总体而言,原则一建议,避免创造条件使政府官员能够透过腐败攫取惊人的个人利益。与之相反但同样糟糕的情形是,官员只不过依法履行职责也可能蒙受个人损失。在中国持续的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必须牢记这项原则,确保“降低遵守规则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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