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无偿征用的1800亩耕地

  “3000多亩耕地,从1993年被征到现在都将近二十年了,我们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拿到。”看着摊在桌上的十几份说明材料和各个政府部门的信访复函,封开县长岗镇羊鹿头村(自然村)村长张敬枝说。

  张敬枝所说的征地发生在1992年前后,当时广东省“八五”期间公路建设规划要求将境内的321国道扩建改造成二级标准的水泥路。作为该国道西出广东的最后一站,封开县承担着46.07公里的扩建改造任务,张敬枝所提到的3000多亩耕地,也正是因此事而被征用的。

  封开县位于广东省西部,与广西梧州接壤,行政序列上隶属肇庆市辖。

  政府发了“无偿征用”布告

  张敬枝告诉本刊记者说:“这次征地,光前庄村就涉及将近2000多人,全县可能不下几千人。”

  据张敬枝反映,当时整个封开县的被征耕地为3000多亩。不过本刊记者了解:国道321线封开县境内扩建改造路段全长46.07公里,该路段改造工程1992年动工,1994年竣工,共占用耕地1797.632亩,其中长岗镇1150亩,并非张敬枝反映的“耕地2000多亩,旱地约1000多亩”。

  对此,张敬枝说,“那1000多亩说的是水稻田,桑树田都没算”。

  此时有村民发现,在邻近的德庆县,同样因国道扩建改造工程而被征用的土地都有补偿,只有封开是无偿征地。

  知道这一消息后的张敬枝与其他几个村的村长开始了上访之路。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迟迟等不来补偿的村长们陆续退出了信访之列,原本持支持态度的村委会也变得模棱两可,只有张敬枝这位做了30多年村长的“倔强者”还坚持着。

  就在张敬枝一个人坚持的时候,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六村新任村长八忠强加入进来。

  2010年前后,因为要安装自来水管,封川六村面临着新的无偿征地。“1992年征的地还没有补偿,这下又要无偿占地。”八忠强的一句随口嘟囔引起身边一村民的注意,该村民答道:“当年的征地政府出过布告,是实行无偿征用。”

  该村民从家里翻出一份1992年的《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21线封开境内路段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布告》(封府布字[1992]3号),明确地写着“公路建设所需用地,实行无偿征用”。

  人大确实有“无偿征用”议题

  看到这个布告的八忠强有些手足无措,就拿给了张敬枝。虽然已经就征地问题上访了十多年,但在看到这个布告后张敬枝竟也颇感意外。他们曾怀疑这份布告的真实性,但是落款处的封开县人民政府公章又不像是假的。而且随后的一件事也让他们完全相信了这个文件的真实存在。

  “肇庆市政府也出示了这样一份封开县转上来的文件,内容一模一样,只是没有盖章。”张敬枝边说边向本刊记者对比着两份布告。同时,封开县有关部门2011年6月给出的一份答复中,这个布告再次被引用。

  根据该布告的内容显示,无偿征地的“合法性”出自于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县人民支持公路建设实现我县公路建设新目标的议案》。

  据封开县公路局一位曾参加过321国道扩建改造工程的副局长介绍,当年的国道扩建改造工程由一个专门的指挥部全权负责,“这个指挥部成员来自各个部门,当时人大开会出了一个文件,让这样干,我们就这样干”。

  他告诉本刊记者,具体情况只有指挥部才清楚,但现在指挥部已经解散,当时的工作人员也都基本退休或者不在了。

  对于为何会出现人大通过的无偿征地现象,他称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政策就是这样吧”。

  对于这份由封开县十届三次人大审议通过的议案,封开县人大一位李姓主任告诉本刊记者,“前几年有人就这个事情反映过,我也专门问过老主任,但是他也记不起有这么个议案,查档案也查不到。”据李主任介绍,目前档案材料只显示当年有过这样一个议题,但最终有没有获得通过形成决议就不知道了。

  政府投入相当于征地补偿款

  对于无偿征地为何能够顺利推进,时任封川管理区民兵营长的封川村委会主任卢子权回忆说,“当时人大会议都通过的东西,我们做村干部的也不好反对”。而张敬枝说,当时其实是有口头承诺要补偿的,但是后来一直没有兑现。

  而上述公路局副局长对于无偿征地的说法并不十分认同。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征地并不是分文未补。据其介绍,由于当年地方财政有限,而征地拆迁费用又很大,所以扩建改造工程都是三级筹备,“县里、市里和上面各出点。”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的征地,有水田被征的农户就减免公粮,树苗是按每棵多少钱补偿,房屋也由物价、房管一起做评估然后再赔,只是山地没有。”

  青苗补偿和减免公粮的说法得到了张敬枝的认可,但执行的标准,他认为与上述副局长的说法有出入。

  而在政府层面看来,除了当时征地时的青苗补偿之外,在工程竣工之后,也对农民们进行了补偿。封开县有关部门认为,从2004年开始,前庄村向各级政府反映321国道无偿征地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专责领导小组,帮助村庄改善道路、水利设施、村容村貌。多年来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为沿线各村完善了村道硬底化建设,其中在前庄村投入50多万元,相当于当年的征地补偿款(征用前庄村170多亩耕地)。

  封开县国土局于2006年11月的一份答复中明确写着:“经研究我局认为,你们反映的问题属于重复提出事项,2005年县政府已经帮助你们解决了一些公共公益问题,还有其他实际困难的,请向当地政府提出。”

  张敬枝说,市、县人大都曾表示按道理地方政府应该对当初的无偿征地进行补偿,但由于职能所限,所以最终如何处理还要看地方政府。上述公路局副局长也告诉本刊记者,公路局当时就是负责施工的,没有权力来解决这个事情,最终结果还要看县府办。

  本刊记者从封开县政府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县政府的态度是由于历史久远,熟悉情况的人很多都已退休或不在原岗位工作,因此很难完全掌握历史情况。此外,由于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十几年前的标准不同,究竟以何种标准来补偿也成了他们顾虑的因素。

  “估计希望不大了”

  针对村民反映邻近的德庆县当年同批征地有补偿的说法,本刊记者专程赶到德庆县了解相关情况。该县公路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321国道德庆段改造的前期征地工作从1991年底就已启动,当时德庆县以“德府[1991]69号”文的形式规定了补偿标准。

  根据该文关于实施《德庆县境内国道321线改造工程征收、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具体补偿标准是:鱼塘每亩4000元、水田每亩3000元、旱地每亩1500元,山坡、河滩等其他地无偿使用。

  该负责人解释,虽然同属于321国道线的改造工程,但各地的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当地的财力情况自己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有个亲戚在封开,他们那边不论征收什么地都是无偿”。该负责人表示当时他就听说了封开的无偿征地情况,但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封开县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说,“当时公路改造建设用地顺利进行,群众当时也没有异议”。上述封开县公路局副局长也表示,当时征地免交公粮,村民们都是满意的,没有意见,只是现在不满意了。

  对于未来是否能够获得政府补偿,张敬枝显得信心不足,“估计希望不大了”。

  不看好未来能够获得补偿的还有上述封开县公路局副局长。

  《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智亮、特约撰稿李世敏|广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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